第三百三十六章 幫倒忙(3/3)
條)。俄國的草案(第五條)還規定這樣一項承諾:條約一旦開始實施,三國必須“經一致同意才將締結停戰協定或和平條約”。另一項重要更動是:一項“有關援助的方法、方式和范圍”的協議必須與主要協議同時生效(第二條和第六條)。
英法兩國政府都預見到,要同時簽署互助條約和一項三國參謀部會談所達成的協定,這一規定很可能會使談判困難重重和曠日持久。然而,當時最主要的絆腳石是,在蘇聯草案的第一條中開列了所有緩沖國的國名作為接受保證的國家。對于這一建議,有關各國將會產生什么樣的反應,那是無需懷疑的。英國政府認為,要強迫這些國家加入一個蘇聯所設計的安全體系,從而默認**勢力的擴張,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法國政府對于俄國照會中這一段的含意也感到十分震驚。6月7日,張伯倫在下院就與蘇聯政府談判的進展情況作了說明。他說,對于幾個主要的問題現在基本上已經取得一致的意見。英國政府已經可以滿足蘇聯的要求;準備同它締結一項全面互惠的協定;當任何侵略行動把它卷入同某個歐洲國家的戰爭時,英國政府將給予全面的軍事援助。可是,還有一兩個困難問題仍有待于克服,“尤其是某些國家的立場;它們不愿意接受保證,理由是這可能會損害它們希望嚴格保持的中立國立場。強迫那些不愿意接受的國家接受保證,這顯然是行不通的。”
這時,英法兩國政府對于談判進展的緩慢都感到不安,正在辯論應采取什么措施來加快談判進程。6月6日,西茲接到指示要他回倫敦一行,以便就懸而未決的問題進行磋商。政府希望讓西茲掌握了必要的論據,他就能夠在談判中具有較大的主動權,免得因事事都必須向倫敦請示而耽誤了時間。但是西茲因患病不能長途旅行,因此決定派一名特使前往莫斯科協助西茲進行談判。6月7日,張伯倫在下院宣布了這個決定。第二天人們也知道了這位使者就是英國外交部辦公廳主任威廉?斯特朗(后為斯特朗男爵)。斯特朗曾任駐莫斯科大使館參贊。他和西茲一樣,也精通俄語。因此他具備很好的條件來執行他的這一使命。但是在國內外都有人懷疑,在這種時刻派一名非大臣級的人物前往莫斯科是否明智。張伯倫曾親自前往貝希特斯加登、戈德斯貝格和慕尼黑三地會見希特勒。難道這一次張伯倫或哈利法克斯就不該親自去莫斯科,同斯大林直接接觸嗎?哈利法克斯確實曾考慮過親自去莫斯科的可能性。1935年訪問莫斯科時已結識斯大林的艾登也自愿前往莫斯科。決定派斯特朗而不派一位英國政府大臣去,這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他們認為不管使者的級別多高,都不能保證談判一定會成功;談判的級別越高,談判失敗后的反響就越大;這一決定也可能是受了另一種考慮的影響:如果西方國家不顯得急于要達成協議的話,俄國人或許有可能變得更加理智些。這是美國駐巴黎大使布利特所持的看法,他曾在l933-1936年期間任美國駐莫斯科大使。6月6日布利特告訴他在巴黎的英國同行說,如果西方國家給了蘇聯政府一種它們“正在追求它”的印象,那就永遠不要想能同它達成協議。無論怎樣,事情似乎很清楚,俄國人對選派斯特朗這種級別的官員為英國特使是感到不滿的,雖然這也并不一定會使談判的結果有什么真正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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