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三章:囑托(3/3)
,嘿嘿?!闭f完杰克還舔了舔舌頭,做出一股陶醉似地表情。
林浩天強忍著心中嘔吐的欲望,面無表情的說道:“人肉我沒有興趣,不過金錢還是有的,我可是很有錢的,普通的錢我可看不在眼里?!笔浀牧趾铺祜@然不記得自己很有錢,但是對于貪財這個人類的通性,即使是失憶的如同一張白紙的林浩天對于金錢也有著近乎喜愛。。。。。。
“朗基努斯之槍,我看你手上拿的長槍,不如我送你朗基努斯之槍怎么樣。”
“什么,朗基努斯之槍?。?!”林浩天一臉驚訝的道。
圣經中有這樣的一段記載,耶穌在釘死在十字架的這天十三號星期五,猶太人要求將他的身體搬離十字架,因為他們說不應在安息日之前的星期六處決犯人。其中一名士兵拿著他的槍刺入了他的身體,圣經記述的這段已耳熟能詳,但對這名士兵與他所用的那把槍而言,故事才剛要開始,耶穌被釘上十字架的那個年代,正是猶太人們反抗羅馬帝國壓迫之時,猶太人民和羅馬軍隊之間除了仇恨還是仇恨,這之間的來龍去脈,在圣經中還有多數未被提及,不過在羅馬圣徒傳中,不但留有這名士兵的名字,還記述了他在耶穌被釘死于十字架之后的故事。這名士兵名叫朗基奴斯Longinus,在這里并沒有辦法,知道朗基奴斯在羅馬軍中服役了幾年,正式記載有羅馬軍隊的役期是十二年,只要能夠活到退役,之后生活將享有各種政府補助,記載中朗基奴斯幾乎近全盲的,很明顯的這一定會影響他未來的軍旅生涯,在他扎刺耶穌之時,耶穌的血水沾到了他的雙眼,使其雙眼不再瞎盲,他大喊這人真是神的兒子,見馬可福音第15章39節在圣經正典中唯一提及朗基努斯之槍的是在約翰福音第19章34節,“唯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币驗橐獙⒁d移走,士兵要打斷被釘十字架的人的腿,他們看見耶穌已經死了,就沒有這么做,而是要用長槍刺入耶穌的身體,所以當時一個一百人隊隊長,名叫朗基努斯,他為了證實耶穌是否真的死了,用了一枝長槍刺入他的身體,這時鮮血從傷口噴出,染紅了整枝槍,但這槍沒有弄斷他的肋骨,這正吻合了舊約中的預言,這根槍因為是用來證實耶穌,是否有死去和染有耶穌鮮血的關系,便成為宗教的圣物朗基努斯之槍,后世有人稱它為命運之槍。傳說中只要手持有該槍,一百二十呎范圍以內的人皆盡臣服,持有這槍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運,但失去的人會即時斃命,在古代羅馬帝國中,這槍成為權力的象征,多位戰績彪炳的君主,手中持有這把槍打勝了無數的戰役。
林浩天是無神論者,在他看來這個所謂的“朗基努斯之槍”不過是和他的霸王槍一樣的利器而已,之所以它能這么有名氣,那么唯一的解釋就是它已經擁有了靈性。。。。。。
“沒想到你真的那么博學,連這個都知道,都快趕上一般的神職人員了。”杰克一臉驚訝的道。
“呵呵,再怎么博學也只是個失了憶的可憐人罷了。我甚至連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林浩天自嘲道。
“歐,可憐的孩子,愿主保佑你,阿門。。。。。?!?
林浩天:“我是無神論者。。。。。。”
(無妻:悲劇啊無妻在鹿鼎記里練了什么藥師,現在升級好慢啊,有興趣的可以加我游戲好友神機營,狼族メ無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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