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情深緣淺送離人 (卷一,完)(1/2)
??
沈予終于還是將晗初逼走了。用傷人的話語,逼著她隨云辭去房州。
臨行前,沈予特意遣人回了一趟文昌侯府,取過晗初的賣身契,在她面前撕得粉碎。
“你隨挽之走罷,從此以后,好自為之。”他竭力使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平穩緩和,沒有怒氣,沒有悲哀。
晗初猶自不敢置信,望著被撕碎的滿地紙屑,無言以對。她沒有想到,沈予竟將她的賣身契都撕了。
晗初的這副表情狠狠刺激了沈予,他別過臉去,只用余光看她:“你這是什么鬼樣子?還想留下?是嫌我被連累得不夠?走了也好,你在京州的舊情人太多,恐怕終有一日紙包不住火。”
聞言,晗初只是抬眸打量著沈予,表情莫測,仍舊沉默以對。
沈予仍舊不拿正眼看她,但全副注意力仍在她身上。他不知道自己是在期待什么,期待晗初會執意留下?還是期待晗初能看穿他在口是心非?
他拿不準她的心思。他只知道要一直看看她。從今往后,看一眼,少一眼。
一遲再遲、一錯再錯,這是他注定的下場。
“挽之與我情同手足,你在他身邊好生侍奉,莫要讓人覺得,小侯爺我調教出的人沒有章法。”沈予違心地告誡著,刻意裝出冷漠的樣子:“不許再想著赫連齊,也不要再與醉花樓聯絡。”
言罷他又自嘲地笑了笑,低聲自語:“其實有挽之在,你遲早會忘了赫連齊。”
沈予自問這句話已說得足夠低沉,可還是教晗初聽到了。他瞧見她睫毛上落下兩顆晶瑩的淚珠,而后忽然盈盈一拜,對自己重重磕了一個頭。
無需任何言語,沈予已明了晗初的意思。此情、此景,與醉花樓失火那夜何其相似?那時她也曾對風媽媽鄭重叩首,以謝教養之恩。
而如今,他在擁有她短短百余日之后,也受下了她的如此大禮。兩次的滋味,大不相同。
其實是該欣慰的,他看重的女子擁有一顆七巧玲瓏心。雖說他對她冷嘲熱諷,出語刻薄,可她還是懂得了他的意思,只是她不懂他的心思。
沈予終究按捺不住這最后的離別一刻,看著地上深深俯首的倩影,脫口而出一個問題:“晗初,在你心里,當我是什么?”
晗初聞言緩緩從地上起身,沉吟片刻,走至案邊提筆寫道:“您的恩情,沒齒難忘。”
沈予見字笑了,笑得有些不知滋味。他還能說什么?
面前的少女,喜歡過赫連齊,欽慕著云辭,對他卻唯有沒齒難忘的感激。說起來這算是最最虔誠的態度,然而也是最最淺薄的感情。
這才是最傷人的,“感激”只是個幌子,在她心里,只當他是陌生人。
可笑的男人自尊在心里作祟,促使沈予假裝滿意地笑了笑,回她一句:“也算你有良心,不枉小爺我疼你一場。”
晗初將眼中氤氳的水氣忍了回去,抿唇淺笑,再次指了紙上的那四個字——“沒齒難忘”。
瘦金體,側鋒如蘭,與某人的筆跡如出一轍。
沈予的視線從紙上移開,淡淡落在晗初面上,看了她很久,才從袖中掏出一把匕首:“雖然你我的情分短暫,但畢竟相識一場,這匕首是我偶然得之,便贈予你防身好了。”
言罷還不忘再調侃她:“你好歹也是南熙第一美人,可要謹防登徒子。”
晗初被沈予此言逗得一笑,連忙道謝接過了匕首。最近她還真是收了不少禮物呢!這匕首的鞘身小巧玲瓏,精致非常;刃鋒隱泛寒光,冷冽如割。一看便不是俗物。
晗初不曾想到,有朝一日自己會對一把匕首一見鐘情。她素手撫摸到柄身上有個“深”字,有些不解地抬頭看向沈予,無聲詢問。
沈予知她所想,淡淡掃了一眼那個字,回道:“‘深’是鑄造大師的名字,他所鑄的兵器絕鋒寒刃,世無其二。”
晗初大為恍然,于是鄭重地將匕首收起,未再多言。
沈予見她對這匕首愛不釋手,心中稍稍寬慰了幾分。
明明是心尖尖兒上的女子,從前卻偏偏不肯對她和顏悅色,以致彼此一再錯過。她的一顰一笑都不是對著自己,唯有這一次例外,但也再不會有下一次。
真是血淋淋的諷刺。
沈予終究還是存了一分奢想,遂隱晦地對晗初道:“挽之是不會虧待你的。不過……倘若你想念京州,也可以拿著這把匕首來文昌侯府尋我,不會有人攔你。這是信物。”
他自問這番話說得前所未有的認真,但也知道,晗初未必能聽得明白。
*****
云辭只在京州耽擱了兩日,便啟程返回房州。晗初走時,除卻隨身衣物,只帶了三樣東西:文房四寶、古琴、匕首。
這個結局,仿佛皆大歡喜。云辭得到了知冷知熱的可心人;晗初也擺脫了明氏的窮追不舍;就連沈予自己,對云府的愧意都因此減輕了幾分。
臨別那日,護送離信侯世子的隊伍浩浩蕩蕩,前后足有近百人。沈予笑著將他們送出城門之外,自信不會讓人看出一絲悲傷。
是夜,他沒有回文昌侯府,而是留在了追虹苑。
睹物思人也好,追悔莫及也罷
『加入書簽,方便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