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痛改前非的茵如娘子(1/2)
要說太夫人讓不到十歲的十一娘關心操辦另一個庶孫女柳茵如的婚姻大事,顯然是十一娘言過其實了,只因柳茵如夫婿人選太夫人及其柳信宜早已看中,讓十一娘評斷不過是,柳茵如有沒痛改前非而已。
當年柳茵如被喬氏利用,與柳直同流合污,為陷害十一娘要脅太夫人妥協,導致柳熒玉夭亡,而后柳茵如也沒落著好處,被太夫人“下放”到莊頭陳三良家中,成為其“義女”,與部曲一般操勞稼穡田事,也比趕出家門好不到哪里去。
可太夫人卻交待十一娘負責監管,評斷柳茵如是否真正扭轉心性改過自新,可以說只憑十一娘一句話,就能決斷柳茵如后半輩子命運。
十一娘當年得到這個棘手任務,倒也沒過多為難,不過打著公事公辦的主意而已。
首先,她對柳茵如雖然說不上忌恨,但也萬萬沒有同情,更加不論友睦之心,只因十一娘雖然自從前世起就養成愛憎分明的脾性,然而到底是已經婚嫁的成年人,還不至于和個十一、二歲的少女斤斤計較,可倘若柳茵如僅只針對她,十一娘遠遠不至放在心上,然而柳茵如先是置柳蓁安危不顧,后來又間接導致熒玉夭亡而毫無悔愧,其涼薄狠絕實在讓十一娘鄙棄,她其平生最惡就是謀害家人手足者,對血緣至親都無情份顧及,更何況外人?
正因為當年柳茵如年才豆蔻便這樣冷心絕情,十一娘才越發鄙惡。
然而十一娘倒也能理解太夫人的心情,雖然仔細論來,柳茵如與太夫人并無血緣關系,然而太夫人一貫疼惜庶子信宜,也是真心將茵如看成孫女,才會給她這么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鄙惡不同與血仇,前者可以摁捺,最多報以疏遠,后者卻是注定決一生死。
因而十一娘雖然成為茵如的命運掌控者,也對被她掌控之人沒有半點好感,然而倒也從未想過落井下石。
而讓十一娘越發欽服太夫人則是,柳茵如的確大有改變。
“下放”起初十日,茵如那叫一個勤奮溫順,錦衣玉食環境下嬌生慣養的大家閨秀,主動要求下田勞作,可也只維持了十日,當見自己一番表現甚至沒博得“義父”陳三良半句稱贊,更不說讓太夫人憐惜寬恕之后,茵如開始了“叛逆”,先是絕食,后來餓得受不了,干脆意欲投河一了百了。
應是徹底絕望了,茵如那回的確抱著必死之心,一猛子扎進河涌里都沒有猶豫一下。
是被陳三良之子陳大郎所救,少年那時年方十四,雖識水性,卻不精通,因為著急,將茵如救起之后自己卻手腳抽筋沉入水底,好在被另一莊戶及時救起,雖沒淹死,但因嗆水入肺也重病一場。
茵如親眼看著與她一般年齡的陳小妹在兄長臥疾的日子守候床前不說,一日只有合眼小憩的時間,不是幫著陳母做針線活,就是下地勞作,而但凡有點肉食,連陳大郎都顧不上,陳三良都是先讓茵如食用。
陳小妹當時并不知茵如真正身份,卻一點不眼紅阿耶突然認的這義女吃穿用度都比他們兄妹來得精貴,甚至當茵如因為詫異問起時,陳小妹也只是說道:“耶娘之令,子女不敢不從,阿耶阿娘一貫疼愛我,如今既對姐姐好,想必是姐姐從前遭受不少委屈,耶娘于心不忍,姐姐莫怕,有耶娘兄長,今后再不會讓姐姐吃苦,阿妹也會護著姐姐,只姐姐今后可千萬別做那輕生之事,只要姐姐開心,讓我做什么都愿意。”
不知道原本嬌生慣養卻一直認為處境艱難的柳茵如在聽完陳小妹的話后有何感想,反正她再未尋死,并且在繼續懶惰半年之后,終于開始學習針鑿,到后來,下田農務。
其實一年之前,柳茵如就已經通過十一娘“考核”,以柳氏女兒的身份嫁予了一位雖然出身不顯,但進士及第的兒郎,然而出嫁不久,茵如便聽聞陳母病重,堅持去侍疾,茵如婆母也是多受貧苦,又為通情達理之人,并未反對,然而因為茵如夫婿不愿留在京都守缺,一心投邊關節度麾下做些實事,在茵如父親柳信宜的幫助下,也達成所愿,女婿見茵如不能照顧生母,倒也沒有怨憤不滿,帶著生母一同遠赴關任。
可惜今年正月,陳母還是病重不治,茵如幫著陳三良父子料理了喪事,這時才回娘家。
十一娘在二門處一下車,便見一身素淡衣裙的柳茵如迎了上前,腰身比年前更加清瘦了些,但多年勞作大別于幼年的嬌生慣養,因而并沒有世家女子那盈盈弱弱的風格,瞧著那精神狀態倒頗爽健,也是利利落落地還了一個見禮,她便笑著解釋:“大母與嬸母正在說話,我便想著趁這空閑,與十一妹說些私話。”
待得到了十一娘的閨房,見青奴與碧奴退了出去,柳茵如竟然又是引身一禮,十一娘連忙將她扶阻:“茵姐姐快別如此,長幼有序,妹妹哪里擔得?”
“此禮已經晚了四年。”茵如垂眸,輕聲說道:“當年之事,早該向十一妹致歉。”
“過去之事再提無益。”十一娘說了一句。
她對柳茵如始終沒法真心親近,當然也說不上還有怨憤,然而柳茵如先是應承下太夫人與柳信宜都屬意那門婚事,并不挑剔夫家雖則有個世望之族的虛名實則家境貧寒,后來當陳母患疾,為那四年養育庇顧情份,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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