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鳴冤(2/2)
族長與里正這個級別上化解掉了。
極少數的重案和要案才會進入縣尉的手里。
至于能夠讓縣令大人費神管理的案件,基本上不是有大好處可撈,就是的確是下面沒法處理的案件。
所以冤鼓一響,蘇徹便有些緊張。
畢竟朝廷有明確的律令,冤鼓一響,唯有縣令方可審斷。
這就是為了防止地方好強出身的縣丞、主簿沆瀣一氣武斷鄉曲。
但是放在這山陰縣,就有些尷尬了。因為縣令大人從來沒到過本縣,在自己來之前,這個山陰縣連個朝廷拍下來的官都沒有。
所以冤鼓萬萬響不得。
蘇徹依稀記得昨夜飲酒的時候田主簿提過一嘴這個冤鼓。
他說為了防止有人敲響冤鼓,他干脆命人將鼓槌都撤去了,過幾天還準備派人將那個冤鼓弄破,讓它徹底響不得,永絕后患。
現在看來田主簿這個主意還是想得太晚了。
蘇徹披好衣服,直奔縣衙門口而去。
山陰縣的冤鼓久久不曾響過,自己今日一來便有人擊鼓,這顯然就是沖自己來的。
剛走了幾步,便遠遠聽到有老婦在嘶吼。
“冤枉,冤枉,老婦的媳婦是個妖怪,大人定要為我做主啊!老天爺啊,我活不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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