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一章 許乃濟上疏(1/2)
“老師,學生冒昧,可如今廣州之勢,是鴉片屢禁不止,朝廷厲行嚴禁,終究無用啊?”許乃濟卻也有自己的想法,便即對阮元道:“老師,學生是三年前在廣東做臬司,親眼得見鴉片之禍日甚,敏肅公在廣州,禁令不可謂不嚴,查辦之人不可謂不多,一次查出一萬四千斤鴉片的事,敏肅公都做過,可鴉片之行,卻不能有半點禁止,而且如今海內因鴉片之事,白銀外流也日甚一日,學生聽聞,一年少說要有六七百萬兩銀子因此流失。所以,鴉片之禍有二,百姓服毒成癮,海內白銀不足,若是繼續嚴禁,學生以為,也不會比今日之禁有何改善,此二禍俱不能除,既然如此,倒不如先除其一,若是能夠對入口鴉片課稅,再自行栽種鴉片,沖抵洋煙,至少每年流失的白銀,可以減少一半,所以學生認為,這才是如今最好的辦法啊?更何況,官紳旗營,府縣吏員,鴉片嚴禁之事,學生也并不反對啊?”
“叔舟,那你想過其他的問題嗎?”阮元自然不能認同許乃濟之言,也向他問道:“就算如你所言,鴉片馳禁,白銀不致如今日一般外流,那百姓成癮之事呢?你說官紳旗營猶當嚴禁,可如今查禁走私之人,官府都往往掛一漏萬,你又要如何保證,這馳禁之令一行,官員綠營,就果然能夠不吸煙了?更何況,若是真的讓百姓自己去種罌粟,自己造鴉片,那百姓為了牟利,哪里還會去勤務耕桑之事,不都會去種罌粟嗎?到了那個時候,朝廷是有足夠的商稅了,可糧食就要沒了!我大清如今即便向海外進口米糧,也不過僅供閩粵兩省之用,那一旦天下有變,百姓無糧,會有多嚴重的后果,你可清楚啊?”
“老師,官紳旗營俱有定所,查辦官紳旗營,總比如今這樣對那些走私之人查而不得方便。百姓無糧,那再立新的章程,勸勉百姓勤于耕桑便是。更何況……就算馳禁之議尚有不足之處,學生以為,如今的嚴禁之法,也已經行不下去了!”不想許乃濟對于馳禁之事,態度竟比阮元所念還要堅決,竟而向阮元道:“如今所謂嚴禁之法,學生看來,不過是對于私販之人,用刑一再加重,再從天下督撫之中,慎擇能臣,去擔任兩廣總督主持禁煙之事。可若是重法果然有效,那為何還有梁顯業那般奸徒,竟然公開犯禁,私販鴉片一萬四千斤之多?若是慎擇督撫,便能嚴辦鴉片之事,那敏肅公之才可謂勤能,他尚且無能為力,就算另擇其他能臣前往督粵,又能好到哪去呢?既然舊的道路走不通,那嘗試一條新路,又有什么不對的呢?”
“叔舟,這……”阮元自也清楚,許乃濟前往廣州的時間晚于自己,若是繼續與他辯論,反倒是許乃濟更加了解廣州實情,自己多半也說不過他。但即便如此,阮元依然認為馳禁之法不妥,只得勸許乃濟道:“禁煙之事,我老了,也有十年不在廣州了,若說我如今還有什么辦法,我確也是無能為力了。可你所言馳禁,雖然是個新辦法,但其中隱患很多,不說別的,我且問你一句,一旦朝廷開放馳禁,你要如何保證官紳旗營,果然就不再吸食鴉片呢?我在廣州也辦過綠營的事,我認為并不比剿捕走私之人簡單。總之為政之人,辦事務要謹慎,這種隱患過多,未必就能如愿實行的辦法,我……我不建議你這樣去做。”
“老師,學生也有學生的想法。既然老師言盡于此,那學生……無論學生做什么,自也不會連累老師。”許乃濟還是不能聽從阮元建議,眼看二人誰都不能說服對方,許乃濟也只好向阮元拜倒,一連三叩,以示師生之誼。叩拜之后,許乃濟便也離開了阮府。
一個月之后,一封名為《鴉片例禁愈嚴,流弊愈大,亟請變通辦理》的奏折,便即出現在了道光的御案之上。
……查辦非不認真,而此風終未能戢。蓋凡民之畏法,不如其騖利。鬼蜮伎倆,法令實有時而窮。更有內河匪徒,冒充官差,以搜查鴉片為名,乘機搶劫。良民受累者,不可勝計,此等流弊,皆起自嚴禁以后……海內生鹵日眾,斷無減耗戶口之虞。而歲竭中國之脂膏,則不可不大為之防,早為之計……計惟仍用舊例,準令夷商將鴉片照藥材納稅,入關交行后,只準以貨易貨,不得用銀購買。洋銀應照紋銀,一體禁其出洋。有犯被獲者,鴉片銷毀,銀兩充賞。如有官員士子兵丁私食者,應請立于斥革,免其罪名,寬之正所以嚴之也。該管上司及保結統轄官,有知而故縱者,仍分別查議。
其民間販賣吸食者,一概勿論。或疑弛禁于政體有關,不知觴酒衽席,皆可戕生,附子烏頭,非無毒性,從古未有一一禁之者。且弛禁僅屬愚賤無職事之流,若官員士子兵丁,仍不在此數,似無傷于政體,而以貨易貨,每年可省中原千余萬金之偷漏,孰得孰失,其事了然。倘復瞻雇遲回,徒徇虛體,竊恐鴉片終難禁絕……
許乃濟此次上疏,也是道光一朝“馳禁”一派正式在朝堂發表馳禁之論的開端。道光也終于回想起了上一年間盧坤所奏《粵士私議》,想來所謂“馳禁”一事,已經漸成氣候,絕不僅是許乃濟一人之言。斟酌之下,這一日道光也將五名軍機大臣一并召入奉三無私殿中,與各人商議起“馳禁”之奏。
“許乃濟的奏疏,你們都看過了吧?還有盧坤去年這封附片,你們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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