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驚世之文(1/2)
一則集思廣益之法未備。堯、舜之主,亦必詢四岳,詢群牧。蓋恐一人之聰明有限,必博收眾采,庶無失事。……然寄耳目於左右近習,不可也;詢人之功過於其黨類,亦不可也。蓋人材至今日,銷磨殆盡矣。以模棱為曉事,以軟弱為良圖,以鉆營為取進之階,以茍且為服官之計。由此道者,無不各得其所欲而去,衣缽相承,牢結而不可解。……官方吏治,非所急也,保本任而已。慮久遠者,以為過憂;事興革者,以為生事。此又豈國家求治之本意乎?二則進賢退不肖似尚游移。夫邪教之起,由於激變。原任達州知州戴如煌,罪不容逭矣。……聞教匪甘心欲食其肉,知其所在,即極力焚劫。是以數月必移一處,教匪亦必隨而跡之。近在川東與一道員聯姻,恃以無恐。是救一有罪之人,反殺千百無罪之人,其理尚可恕乎?
何以言用人行政未盡改也?蓋其人雖已致法,而十馀年來,其更變祖宗成例,汲引一己私人,猶未嘗平心討論。……否則,朝廷常若今日清明可也,萬一他日復有效權臣所為者,而諸臣又群起而集其門矣。何以言風俗日趨卑下也?士大夫漸不顧廉恥,百姓則不顧綱常。然此不當責之百姓,仍當責之士大夫也。以亮吉所見,十馀年來,有尚書、侍郎甘為宰相屈膝者矣;有大學士、七卿之長,且年長以倍,而求拜門生,求為私人者矣;有交宰相之僮隸,并樂與抗禮者矣。……士大夫之行如此,何以責小民之夸詐夤緣?輦轂之下如此,何以責四海九州之營私舞弊?……夫下之化上,猶影響也。士氣必待在上者振作之,風節必待在上者獎成之。
而亮吉更有所慮者,前之所言,皆士大夫之不務名節者耳。幸有矯矯自好者,類皆惑於因果,遁入虛無,以蔬食為家規,以談禪為國政。……及此回入都,而士大夫持齋戒殺又十居六七矣。深恐西晉祖尚玄虛之習復見於今,則所關世道人心非小也。何以言賞罰仍不嚴明也?自征苗匪、教匪以來,福康安、和琳、孫士毅則蒙蔽欺妄於前,宜綿、惠齡、福寧則喪師失律於后,又益以景安、秦承恩之因循畏葸,而川、陜、楚、豫之民,遭劫者不知幾百萬矣。……國法之寬,及諸臣之不畏國法,未有如今日之甚者。……今自乙卯以迄己未,首尾五年,僨事者屢矣。提、鎮、副都統、偏裨之將,有一膺失律之誅者乎?而欲諸臣之不玩寇、不殃民得乎?
何以言言路似通而未通也?九卿臺諫之臣,類皆毛舉細故,不切政要。否則發人之陰私,快己之恩怨。……然或因其所言瑣碎,或輕重失倫,或虛實不審,而一概留中,則又不可。……此外,官大省、據方面者如故也,出巡則有站規、有門包,常時則有節禮、生日禮,按年則又有幫費。升遷調補之私相餽謝者,尚未在此數也。以上諸項,無不取之於州縣,州縣則無不取之於民。錢糧漕米,前數年尚不過加倍,近則加倍不止。督、撫、藩、臬以及所屬之道、府,無不明知故縱,否則門包、站規、節禮、生日禮、幫費無所出也。……千萬人中,或有不甘冤抑,赴京控告者,不過發督撫審究而已,派欽差就訊而已。試思百姓告官之案,千百中有一二得直者乎?……百姓亦習知上控必不能自直,是以往往至於激變。湖北之當陽,四川之達州,其明效大驗也。亮吉以為今日皇上當法憲皇帝之嚴明,使吏治肅而民樂生;然后法仁皇帝之寬仁,以轉移風俗,則文武一張一弛之道也。”
嘉慶等著阮元詳細觀瞻已畢,又問道:“怎么樣?不如你來說吧,如此狂悖不堪之語,到底該如何處置?”
“回皇上,這洪翰林的上書,臣已看過了。”阮元原本也是擔心洪亮吉真有什么針對朝廷社稷之語,是以看過之后,反而放下了心,道:“臣還是之前那句話,皇上,您當時下詔求直言的時候,就沒有想過,所謂直言,本就多是激烈難聽之語。而下臣小民上言,必有與皇上和王公重臣所思所念,大有不同之處嗎?昔日魏征在唐太宗面前言語激烈,唐太宗盛怒之下,甚至放言欲殺之而后快,魏征言語如何,皇上不難猜想到啊?唐太宗是英明之主,尚有此言,皇上自然也應該想到,講求直言之后,皇上也該有盛怒之時啊?”
“他若是稍有激烈之語,朕看著也就不追究了。可你仔細看看他其中上言,難道我大清,在他洪亮吉,一個大清臣子眼中,就是這樣污穢不堪嗎?若是這篇奏疏傳了出去,被外人知道了,還不知多少人會引用其中文字言語,肆意毀謗朝臣,圖謀傾覆這江山社稷呢。若是朕今日不將他洪亮吉置之以法,明日那些心懷叵測之人,就會把這篇奏疏,當作殺人的利器啊?”嘉慶言語之間,雖然對洪亮吉依然不愿饒恕,但阮元在這里看了小半個時辰的奏疏,在平靜的氣氛之下,嘉慶的怒氣倒是也消減了不少。
“皇上,臣覺得不會如此。”阮元道:“川楚百姓,何以反抗朝廷,皇上也對臣說過,百姓之中,均深知此舉,乃是官逼民反。彼時沒有洪翰林上言,可百姓還是反了。但皇上親政以來,在四川重用劉清劉知府,他前后勸諭賊人歸降,予以農具器械,令其歸家還耕,前后大半年來,已招撫了兩萬人,這說明什么?若是百姓知道,皇上是真心為了他們著想,自然就不會反抗朝廷,行賊盜之事了。如此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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