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三七章 皇權之上應有法(1/2)
聆聽了趙興關于如何規劃建設城市的理念,王朗、劉繇、孫邵和馬康等人不禁陷入了沉思之中。趙興所說的話語實在過于超前,雖然他已經盡力使用了這個時代人們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詞匯與概念,但畢竟此前沒有成例可以參照。
趙興也沒有指望他們馬上便能接受和理解,而是提議他們與晉國其他州郡的太守一起進行商議,共同議定一份推進城市建設和住房條件改善的行動計劃,在不斷的摸索和實踐之中尋找到最佳的解決方案。
老實說,趙興在這個方面其實也沒有實踐經驗,不過就是依據后世各國商品房建設的經驗,提出了一些設想而已。真要他說出一個具體的子丑寅卯來,也是趕鴨子上架。
趙興在城市規劃和商業地產方面是外行,但他卻對后世的“強拆”和“官商勾結”記憶深刻。所以不等各地的商業住房項目開始啟動,他卻首先成立了一個非常特別的機構。
由趙興親自牽頭成立的這個機構,名稱叫做“大漢律令執行暨監察院”,類似于將后世的法院和檢察院合在一起。雖然目前趙興不過是一位王,并非大漢皇帝,但他并不介意僭越一次,直接給這個機構套上大漢的帽子。反正將來這個機構一旦建立起來,就會與大漢帝國綁在一起,一直存在下去。
趙興這次難得的不民主了一把,直接給自己戴上了監察院院長的帽子,然后將田豐、張儉、蔡邕、陳宮、管寧、邴原、李儒、李進思、禰衡、秦誼祿、劉繼禮等人吸收進來,作為監察院的首批元老。
雖然趙興明知在沒有正式的立法和修憲等機構之前,首先將監察院這個班子搭建起來有些顛倒了,但目前的形勢也只能如此。-<書海閣>-(他不想看到許多看似利民便民的好制度和好政策到了最后形同虛設,甚至是成為少數人牟取暴利,投機鉆營的工具。
監察院暫時下屬糾風、廉教、審計、巡檢、反貪等五個下屬機構。其中田豐和陳宮二人擔任副院長職務,協助趙興處理日常事務。張儉和管寧二人專職糾正治理各地官場之中出現的不正之風;蔡邕和禰衡二人負責進行奉公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檢舉揭發的宣傳教育;劉繼禮和秦誼祿二人負責對各地官府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核;李儒和李進思二人負責對到各地進行巡視監察,對不法官員進行暗訪調查;趙興本人則直接動用暗影部隊進行“反貪”。
就目前這份人員組成名單來看,還有不少的問題。比如讓秦誼祿和劉繼禮這種管理財富的官吏進入監察院,本來就有“賊喊捉賊”的弊端在里頭,像秦誼祿和劉繼禮二人,理當成為重點監察和關注的對象才是。但趙興卻是非常清楚這二人的職業操守,也曾暗中動用力量對他們個人財富情況進行調查,發現兩人家里雖然富裕,卻不是通過“中飽私囊”和“損公肥私”來致富,而是像自己府上內庫的財富積累一樣,是由家人賺取的。
雖然官員家屬經商在后世也是違禁的,但就算后世真正遵守的又有幾個?近水樓臺先得月,這兩位理財高手在工作之余指點家人做個生意,賺取一些錢財也不是大問題。只要他們不是搞“土地兼并”、“倒賣批文”這種踩紅線的營生,總不能讓兩位“財神爺”家里窮得叮當響吧?后世還講究一個“高薪養廉”以及“共享發展成果”不是?
在趙興看來,當初跟著自己一起“鬧革命”的手下,家中的小日子先富起來也屬正常。他不想拿那種自己都沒有做到的圣人標準去要求自己的手下,先公后己也要看大環境。就大漢目前的形勢,如果趙興老實巴交地將自己賺取的財富以及各州郡積累的稅收上交到中央府庫,不過是給皇帝和那些朝堂官員送去揮霍享樂而已。
平西王親自掛帥的這個“大漢律令執行暨監察院”,從組建之日起,便注定了高高在上的地位和應該承擔的巨大責任。因為趙興還沒有當皇帝,卻首先給自己封了一個可以監察大漢的帽子!
這句話可能不夠清楚,說得再明白一些,就是趙興組建的這個機構,從一開始就是沖著限制和監察皇權去的!
雖然趙興不可能真帶著一幫手下前去洛陽揪當今皇帝的小辮子,但他的這個舉動卻是在為未來的政治架構做鋪墊。如果有一天,監察院長換成了別人,而坐在皇帝寶座上的是他的后人,那么至少監察院的斗士們心里有底氣,當皇權觸犯了法律時,他們也就有勇氣進行斗爭和糾正。
不加限制的皇權危害太大。后世許多朝代的興衰,用血淋淋的事實教育和警醒著趙興,中國人之所以喜歡官本位、害怕當官的,那是因為封建殘余思想一直荼毒了國人上千年。試想一下,如果連貌似至高無上的皇權都有了限制和監督,那么各級的官員又怎么可能逃脫被限制和監督的命運?
趙興這幾年反復進行思考,能夠避免“人亡政息”的最有效途徑,就是從一開始就給皇權加上“籠頭”。如果皇帝不能做出符合皇帝身份的事情,甚至是嚴重違反了帝國的法律,那么他就應該滾蛋,將這個涉及到國家和民族存亡的重要職位給讓出來!
趙興不覺得自己的這種想法就是理想主義,他覺得之所以在自己記憶中的歷史上沒有出現皇帝被彈劾和罷免的例子,那是因為全天下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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