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 劉伶阮籍和酒和女人(2/2)
臧否來應付過去,使司馬昭不得不說“阮嗣宗至慎”。
據說,晉文帝司馬昭為了拉攏阮籍,為其子司馬炎求婚于阮籍女,想和阮籍結為親家,阮籍為了躲避這門親事開始每天拼命地喝酒,每天都是酩酊大醉,不醒人事,一連60天,天天如此,那個奉命前來提親的人根本就沒法向他開口,最后,只好回稟司馬昭,司馬昭無可奈何地說,“唉,算了,這個醉鬼,由他去吧!”(詳見《晉書?阮籍傳》)
阮籍不經常說話,卻常常用眼睛當道具,用“白眼”、“青眼”看人。
對待討厭的人,用白眼;對待喜歡的人,用青眼。
據說,他的母親去世之后,嵇康的哥哥嵇喜來致哀,但因為嵇喜是在朝為官的人,也就是阮籍眼中的禮法之士,于是他也不管守喪期間應有的禮節,就給嵇喜一個大白眼;后來嵇康帶著酒、夾著琴來,他便大喜,馬上由白眼轉為青眼。
…………
阮籍好酒,他家旁邊就是酒店,女主人是個年輕漂亮的小媳婦。阮籍常和王戎去吃酒,醉了就若無其事地躺在人家旁邊睡著了,根本不避嫌。
那家的丈夫也不認為他有什么不軌的行為。
魏晉時期,男女授受不親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可是阮籍全不放在眼里。一次,他嫂子要回娘家,阮籍不僅為嫂子餞行,還特地送她上路。
面對旁人的閑話、非議,阮籍說,“禮法難道是為我輩設的嗎?”
阮籍為母親服喪期間,在晉文王(司馬昭)的宴席上喝酒吃肉。
司隸校尉何曾也在座,他對文王說,“您正在以孝治國,而阮籍卻在母喪期間出席您的宴會,喝酒吃肉,應該把他流放到偏遠的地方,以正風俗教化。”
文王說,“嗣宗如此悲傷消沉,你不能分擔他的憂愁,為什么還這樣說呢?況且服喪時有病,可以喝酒吃肉,這也是符合喪禮的呀!”
阮籍依舊在喝酒吃肉,神色自若。
他母親死時,他正與人下棋,棋友勸他趕緊回家,阮籍堅持下完棋,然后飲酒三斗放聲大哭,口吐鮮血,幾至昏厥。
『加入書簽,方便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