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零章 帝國體制(六)——品爵俸(1/2)
由皇帝直接掌握最后一個勢力,其實并不是一個部門,而是一支軍隊,也就是皇城禁衛軍團。
現在禁衛軍團的編制是二個步兵師、一個步兵旅、一個騎兵旅和一個特種兵團,共計兵力在三萬五千人左右,在裝配上,全部都換上了線膛槍和線膛迫擊炮等最新的武器,其中有一個步兵旅,現在留守在北京,其余全部都駐守在南京,全部都駐扎在南京城里。
在名議上,這支軍團是屬于南京軍區管轄,但將領的任命、罷免,都是由皇帝決定,而且這支部隊的士兵都是從各軍區抽調的精銳士兵,不僅專業技能過硬,而且在政治上也絕對可靠,任務除了保護皇城安全之外,還擔任皇帝或皇室成員的護衛,儀仗等等任務,當然在必要的時候,還可以上戰場。
如果真的有人想要圖謀反判的話,就憑著這支軍隊,商毅也就可以在短時間內控制南京城里的局勢,發動一場全面的政變,因此這也是商毅手里掌握的最為重要的一張王牌。
當然商毅設立這三個機構的目地,并不是說要加強皇權,全面控制國家,如果是那樣的目地,也就不用費心去搞什么三權分立了,只要沿用明朝的制度,就可以確保國家權力永遠掌握在皇帝的手里,因此主要還是防止出現緊急情況,現在帝國己經形成的三權分立的結構,正是商毅最希望的政治結構,商毅并不會主動去破壞,但也不能不防,畢竟在這個時代的皇權思想仍然很重,很難說沒有人不想挺而走險,來謀奪皇位。
雖然說帝國政治結構決定了,很難有人能夠控制得了國會和內閣,但凡事都有萬一,在另一時空里,既使是在三權分立的架構中,仍然出現了為數眾多的獨裁者,何況現在帝國的改制并不徹底,還保了大量的封建殘余,而且商毅也己經讓出了大部份的權力,因此一但出現了危急情況,商毅不可能一點還手之力都沒有,必需對自巳保留一手,而這三個機構,就是保證商毅在出現危急情況,有足夠的反擊甚致是主動出擊的力量,從一定意義上說,還可以保護現有的體制。
掌握了這三個機構,加上對國會的否決權,對內閣和司法部的提名權,盡管商毅讓出了大量的權力,但也差不多可以保證,皇位的穩定。
國家體制在一點一點的建立中,內閣、司法的各部門也都在構建中,但只有國防部,因為需要等新任的國防部長周少桓從山東軍區趕到南京來,才能開始國防部的組建工作,另外也只有等國防部組建之后,商毅才有可能對軍隊系統進行改組,因此在周少桓還沒有到達南京之前,軍事系統的組建也只能先放一放。
最后要制定的就是帝國的品級散官、勛爵制度,還有就是官員的俸祿制度。
中國古代的官員大體都有三個稱號:一個是品級散官,也就是所謂的幾品官員,如宰相是當朝一品,知縣是七品等,雖然從晉代實行了九品中正制以后,歷朝都使用正從九品做為品級散官的標準,不過在每一品里又分了二或三等,因此實際的等級往往都有四五十級,明朝的官職是文散官三十一級,武散官五十二級,而每一級都有一個相應的名稱,這就是品級散官。
第二個是實際的職務,如內閣首輔、各部尚書、巡撫、知府、知縣等,當然每一個職務也都有相對應的品級,一邊來說,做官都是重職不重品,只要是職位好,占一個肥缺,品級差一點都沒關系。
第三個就是勛爵,其實在唐、宋、明時期,勛和爵是兩個概念,在明朝開國的時候,設了文勛十級,分別為左、右柱國、柱國、正治上卿、正治卿、資治尹、資治少尹、贊治尹、贊治少尹、修正庶尹、協正庶尹,武勛十二級分別為左、右柱國、柱國、上護軍、護軍、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上騎都尉、騎都尉、驍騎尉、飛騎尉、云騎尉、武騎尉,而爵就是人們熟知的公候伯孑男五爵,雖然都有相應的品級,但都屬于榮譽稱號,但按一般的習慣,是重爵不重勛,到了清朝,才將勛爵合一,不分文武,統稱為爵,當然在官員封爵之后,除了榮譽之外,相應也會另外增加一份俸祿,因此歷代以來,官員也都以封爵為榮。
雖然品級散官、勛爵制度,并不是官員最關心的事情,但也有必要制定出來,而且中華帝國畢競建立了一種新的政治制度,比如說國會的議員,到底應該怎樣算才合適,另外有了品級,也就能制定相應的俸祿制度,這就是關系到每一個官員的切身利益了,因此只有確定了官員的品級,整個官僚體糸才算是真正的完善起來。
不過商毅并不想把官職制度弄太復雜,因此取消了散階官的名稱,只設了正從九品,同計是十八個等級,相對應的職位來說:內閣首相為正一品,副相為從一品,內閣大臣為正二品,各部長,以及省長、直轄市市長為正三品,省會市市長為正四品,一般市長為正五品,縣長為正六品、鄉長、鎮長為正七品,和明朝相比,最大的變化就是縣長由七品升到了六品,不過在縣以下還有一個鄉鎮級,因此這樣的改變也說得過去。
國會的品級設定為:國會的議長正一品、執行議員正二品,候補執行議員正三品,普通議員,從正七品算起,毎出任一屆議員,可以晉升一品,一直升到正四品,因為國會是三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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