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六章 參政院(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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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毅將自己擬定好的參政院制度交給內閣的眾人過目,并沒有引起多少反應。品書網 雖然在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類似的政治制度,但畢竟商毅對這個時代的歐州議會,以及古羅馬時代的議會制度都有比較詳細的介紹,因此幾位內閣成員,包括大部份的官員,對議會制度都有一定的了解。
另外中國人的理解實力從來就不差,盡管參政院的形式的運行方式,實際己經很接近于近現代的議會,但還是有本質的區別,因為參政院目前的功能只是參政,并沒有立法權和決策權,說直白一點,也就是像內閣或商毅提出一些建議,供他們參考,至于內閣或商毅釆不釆納,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不過由于議員資格必須都是非政府官員,也就是全部來自于民間,因此從一定程度上說,這實際就是一種變像的向民間求言方式。
向民間求言,在明代以前中國歷朝都有過。有時是皇帝下旨向民間征集言路,也有的朝代設有專門的機構,都是表示皇帝開明布公,廣開言路的治國理政態度。從一定程度上說,也能反應一部份民意民情。
在秦漢以前,這種民間直接對皇帝上言,或皇帝主動向民間征言的事例發生的比較多,這是因為當時的官員選拔制度并不建全,一些真正有才學的人找不到出頭的門道,直接上言也是一種機會。由其是在戰國時期,有不少人就是借這一途進,憑借一筆文章,或者自己的著作,一舉由民間進身入朝堂,實行從平民到官員的華麗轉身。
但這種上言制度畢競太不規范,又過于片面,而且也有不少人為得到晉身的機會,故意標新立異,或夸大其詞,或憤世嫉俗,或阿諛奉承,在秦漢之后,靠這種方式晉的例子己經大大減少了,而唐宋之后,甴于科舉制度形成,官員選擇已經進入一個比較良性的循環,因此向民間征集言論的像征意義,遠遠大于實際意義。
到了明朝,干脆就取消了向民間征集言論這一制度。而清朝走得更為極端,連四品以下的官員都不許直接向皇帝上書。但能通過科舉做官的讀書人畢竟是極少數,而且官能做得長久的則更少,而士大夫這個階層歷來都有議論朝政的習慣,由其是在宋明兩代,太學生、士大夫一直以來都關注著國家的政治局面,也出現過不少由士大夫一層發起,影響國家的政治決策的事情。
在明朝,由其是在明末時期,各種書院、學社都是士大夫們議論國策,發表自已政治觀點的場所。比如最著名的東林書院,在形成之初,顧憲誠、高攀龍等東林首領就是以在野的身份,影響著國家政治。在后期還有復社、幾社等組織。
雖然現在南京政府對地方的控制力度很強,在統治范圍內還沒有出現類似東林、復社這里有廣泛影響影響力的組織,但在時局穩定之后,類似的組織是肯定會出現,除非商毅也學后世的清廷一樣,規定三十人以上集會者,既為非法。
其實像東林也好、復社也好,本身并不可怕,而且出現也未必就是一件壞事,如果運用得好,還會對國家政治起到相當的監督作用,關建是怎樣加以引導和控制,一是制定一個大家都尊守的規則,二是不讓一方獨大,形成幾方勢力互相牽制。但在這方面,明朝顯然缺乏足夠的經驗,而當時的萬歷皇帝,釆用的又是一種最消及的對策,干脆不理事,結果造成本是可以控制得住的局面,卻朝著無控的方向發展,最后到了真的無法控制。
和明朝相比,在商毅來到這個時代之前,就是一個政黨林立,各類政團、社團組織遍地的世界,因此商毅這方面是有足夠的經驗。設立參政院也包括這個目地,不是想議論朝政嗎?不是要發表自己的政治觀點嗎?那就全部都集中到參政院來,可以在這里盡情的表達。但想要讓政府釆納你的意見,對不起,請先說服其他議員,至少要獲得半數以上的人同意。
因此這就不是靠什么標新立異,憤世嫉俗,或者是大講仁義道德,就能夠說服其他人,而是要拿出切切實實的理由,照顧多方面的利益,至少也是大部份人的利益,才能夠通過自己提出的議案。而且內閣和商毅還都有權力,否決參政院通過的議案。
本來這一條是讓商毅覺得最心虛的一點,因為這就意味著現在的參議院,實際的參政意義幾乎等于零,只要是通過的議案不合內閣,或商毅的心意,就可以立馬否決。但卻出乎商毅意料的是,誰都沒有對這一點提出質疑,相反都認為是理所當然。在這個時代來說,君主否定臣下提出的建議,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不需要任合理由的。
弄明白了這一點,商毅也不禁有些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該算是好事還是壞事。
在內閣通過了成立參政院的決議之后,商毅立刻命人去請吳甡、史可法、黃宗羲、姜日廣、高弘圖五個人到自己的王府來。
南京失守之后,在浙江定居的前明官員有二十余人,在商毅遷移到南京之后,有一部份留在杭州,也有一部份被商毅請到南京來。這五個人就是被請到南京來的一部份之中。因為他們五人在前明遺臣中的地位比較高,而且在士大夫階層中,也俱有比較高的聲望,如果把他們都拉進參政院來,對商毅和南京政府的聲望,對士大夫階層的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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