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編制民團(1/2)
“練團自保,護村保民!練團自保,護村保民!”隨著團兵們一陣高昂的口號聲,排列著整齊的隊伍,在田間大道上齊步前進,也引得不少路人住足觀看。
“立定!”
在清水村外的一片空白打谷場上,團兵隊伍隨著商毅的發令,一齊住足停步。這里本來是村外打谷曬谷的地方,位置十分寬闊,而且還有幾間庫房。因為現在秋收以經過了,打谷曬谷也都以經結束,庫房也都閑置下來,因此也暫時用來充做團兵操練的場所。
商毅滿意的看了看面前排列整齊的隊伍,雖然和后世的閱兵方陣還沒法相比,但也以經初具規模,有了一些民兵的樣子。而在半個月的時間能夠有這樣的效果,以經相當不錯了。
原來經過了三個村的反復協商的討論之后,終于決定,三村聯合民團的總部設在清水村,大體分為三個部份:主力團,輔助團和少年團。
主力團是在三個村的一千七百多名青壯年中,經過商毅的嚴格測試和反復挑選,終于選出了三百一十六名精壯的村民組成,基本脫離農業生產,實行全天候統一訓練。商毅原來還打算把主力團單獨從各村分離出來,另建一處兵舍,進行全封閉管理,但目前的條件還不成熟,只能暫時還是各自住在各自村里,早上集合,統一訓練。而每名團兵每個月發給五錢白銀和五斗米的月錢。同時還管一餐中飯。
在明末時期,一名普通的士兵一個月的軍餉也就在二兩白銀左右,少數精銳部隊可以達到三到四兩的標準。如果是在正常時期,這個收入還比一般平民略好一點,但明末的糧價走高,一石米價基本都不會低于三兩白銀,有時會高到六七兩白銀一石。再加上層層克扣,真實落到士兵頭上的,所剩無幾。跟本不夠養活自己和家人,只能靠劫掠百姓。因此明末的明軍軍紀敗壞,這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盡管團兵的月錢不高,但五斗米合后世有三十多公斤,基本免強夠維持一家人的生活。加上團兵自己也有田地,自己雖然耕種不了,但可以由家人耕種,也可以租給其他人,收取田租。因此總體來看,加入主力團之后,家庭收入還是會比過去略高一些。
輔助團是除主力團之外的全部青壯年村民,按三個村的地區各自分組,實行半耕半伍,在農忙時從事農業生產,農閑時毎天上午下午各訓練一個時辰,并管中飯。而在其他時間毎天只進行一個時辰的訓練,不管飯。
少年團是由各村十四歲至十八歲的少年組成,按自愿報名,不做強求。訓練的時間也和輔助團一樣。不過少年們大多都喜歡打仗訓練,因此三個村里絕大部份少年都報名參加,一共收到二百七十七人。
這樣一來,三村聯合民團全部加起來的總人數超過了兩千人。
在編制上,商毅將主力團的團兵打散,進行自由分配,將團兵分為五隊,每隊六十人,設隊長一名。第一隊的隊長由商毅自己兼任,第二隊的隊長是八角臺村村長黃東山的兒子黃震,第三隊的隊長是十里屯村的趙英杰,第四隊的隊長是蔣義屈、第五隊的隊長是鮑銅鋼。這樣雖然把團兵各村區別打亂,但三個村都有隊長的人選,也基本兼顧到了各方面的利益。
剩下的十六名團兵組成一個偵察隊,隊長由周奇和吳漢生擔任,主動付責偵察敵情兼打聽消息,突襲,單兵作戰等事務。這十六人是特意挑選出來,不僅身體素質時,而且還要精明強干的村民,而周奇和吳漢生原本就是在軍隊中擔任夜不收,也就探子,因此由他們訓練這一隊,是最合適的人選。而**和鮑銅剛兩人暫時沒有職位,只是幫著商毅訓練團兵,如果有戰事要抽調輔助團,再任命他們指揮。
而輔助團和少年團的編制也按六十人一隊來劃份,但是按各村的地域來劃分,并由三名副團練教官負責管理自己村的輔助團整編訓練,商毅只管監督和檢查。
少年團的編制和輔助團一樣,也按各村的地域來劃分,但訓練仍由商毅來付責。因為這是后備力量,從一定意義上說,比輔助團更為重要。
三村相加,給民團提供了二千兩百銀和二千五百石糧食的啟動資金,以后毎年可以提供給民團的費用為一千五百兩白銀和二千石糧食。
而從山村出來,商毅也帶出了二百多石糧草和五千二百多兩白銀,他又拿出三千二百兩白銀,一共購買了六百石糧食,八百斤生鐵和一些其他物資。這樣三村的民團目前的儲備,基本夠支付一年半左右的時間。如果以后想要擴大民團的實力,一方面是吸引更多的村子加入進來,另一方面也要另外開避財源。而商毅也打定好了主意,暫時沒有財源之前,匪賊就是團民的財力來源,正是賊吃賊,吃得肥。
同時商毅又為民團制定出四條規則:第一、必須尊守紀律,令行禁止;第二、民團是為了保村護民而成立,禁止恃強凌弱,欺負村民,那怕是外村人也不例外,不過像這次王家大屯的行為,自然是另當別論;第三、如果打擊匪賊得來的錢財物資,一率上交充公,由民團統一按功行賞;第四、是因為保村護民而戰死的團兵,只要民團還在,村子還在,每人家里毎月發放五錢白銀、五斗米憮恤。
周世奇等三名村長對這四條規則都十分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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