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既然是強奸案,為何不公開審理?(1/2)
“你這事情比較麻煩的點,就是你自己承認了有過強奸案的事實?!?
李晨和對方直接表明他現(xiàn)在的處境。
強奸案子的構(gòu)成:
被害人的描述、實施者的口供、辯述。
而證據(jù),就是當事人雙方的整個過程。
最明顯的罪證:
反抗所留下的證據(jù)。
受害者有反抗所留下的證據(jù)。
自身的反抗痕跡又或者是在行兇者留下反抗的證明。
但并不是所有的強奸案都會留下反抗的痕跡。
被害人與行兇者兩人力量不對等,被害人因為害怕只能被迫侵犯的情況,也被強奸。
也可以這么理解…
強奸案因為案件的特殊性和多樣性,并不需要具體實質(zhì)性的證據(jù)。
女方當時同意,事后反悔說自己不同意,而男方又沒有實證性的證據(jù)能夠證明對方是自愿…
不對…
這玩意根本就不會有證據(jù)。
除了真的強奸犯,誰又能會想到自己會遇到這樣的事?
“那我該怎么辦,不會真給我判刑了吧?”
聽完李晨的解釋,張勇也是有些凌亂。
他是真的沒想到自己會攤上這樣的事。
明明自己沒有強奸她,就因為和對方發(fā)生了關(guān)系,成了強奸犯。
憋屈、窩囊!
從被關(guān)起來那一天起,他就開始胡思亂想。
由于他犯的案子比較特殊,日子也不太好過,其他犯人也都看不起他。
剛開始的時候,別人聽了他的事還沒有多大的感覺,他以為是別人相信了他,還有人跟他聊天。
后來他才明白,那不是相信他。
他們都在等…
37天…
只要在這個時間內(nèi)張勇能夠被放出去,那他就不是強奸犯…
37天過后,日子就難過了起來…
這也是他在武協(xié)所做口供時選擇絕對配合的原因之一。
當時提審他的警官說了,案子不太好辦。
因為女方那邊堅持自己就是強奸了他,他又沒有證據(jù)證明自己的清白,到最后很有可能就會坐牢。
而警方考慮到他們兩家已經(jīng)定了親,便選擇了調(diào)解,可奈何他的姐姐太過于強勢,反對調(diào)解。
因為在她的眼中,自己沒有強奸,對方又沒有證據(jù)證明自己就是強奸,到最后肯定會無罪釋放。
用她的理解。
如果自己真的強奸了對方那他們武協(xié)也沒有必要給他們雙方調(diào)解才對。
既然沒有證據(jù)證明他是犯了法,那又為什么同意對方那些不合理的要求??
也正是由于他姐姐的強勢,武協(xié)處理案件的警察選擇了公事公辦,他也被關(guān)押到了懺悔所…
聽了張勇的描述,李晨有些疑惑:“其實從某種角度來看,你姐姐也沒什么錯?!?
既然無罪,又談什么賠禮道歉和講解書呢?
“我在和你確認一遍,你確定你沒有強奸過對方是吧?”
探監(jiān)的時間也剩下幾分鐘,李晨再次和對方確認了他的行為:“我丑話說在前面,像這樣的事情你騙我實際上是害了你自己。
作為你的辯護律師,你只有和我如實坦白我才能制定合理而有效的辯護意見?!?
“我真沒有強奸她?!?
張勇語氣十分的堅定,李晨也沒有多說什么。
既然武協(xié)部門不肯放他,那就證明這件事情已經(jīng)在走程序了。
一旦案件被移送到地檢署,他就能看到案件定性的依據(jù)。
是真是假,也就自然而然的水落石出…
四月十二號,案件被移送到了地檢署,李晨在得知后也是選擇第一時間趕到地檢署去了解案件。
而李晨也是萬萬沒有想到,執(zhí)法單位的依據(jù)竟然如此的單一:
被告人報警并有錄音為證。
當事人張勇和女方家屬帶有誘導性的錄音竟然成了審判張勇強奸案的重要依據(jù)。
在地檢署階段,李晨也和那位公訴的女檢察員認真的交流了一番,卻沒有說服她。
在她的眼中,張勇就是一個強奸犯:
原告的指控、被告也是承認了自己的行為并且愿意承擔主要責任。
這讓李晨有點茫然。
在錄音筆當中,張勇說的好像是對女方負責??
沒辦法…
你永遠也不要嘗試去說服一個秉公執(zhí)法的檢察員,因為從案件的角度來看,張勇也確確實實的承認了自己強奸對方的事實!
這讓他想起了一個曾經(jīng)看過電視的片段,名字叫做不完美的受害人。
里面描述所講述的就有一個強奸的案子。
與張勇不同的是,那個受害者是與行兇者是雇傭關(guān)系,又或者是包養(yǎng)關(guān)系…
男主感覺女主長得不錯,便各種送禮物加薪水,而女主呢也沒有拒絕對方的一番“好意”。
也是在某一次后,那位“金主”老板和他養(yǎng)的家雀發(fā)生了關(guān)系。
這種現(xiàn)象在這個社會里也不算太反常。
畢竟他在穿越前也曾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夠傍個富婆啥的求包養(yǎng)…
作為一名擁有正常思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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