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保險公司還有錯了?(1/2)
“一審判決十五年,你姐接受不了這種打擊也很正常,我跟他轉達了你們的話,應該能好一點。”
見對方表情有些沮喪,李晨也是開口安慰。
其實從嚴格意義上來講,對方就是過錯方,只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來看…
嗯……
還是爽一些吧。
能薅保險公司羊毛,她做了許多人都不敢又做不到的事情。
坐車返回酒店,李晨開始整理自己的思路。
其實這也沒啥難的,能不能構成詐騙還是看他有沒有虛構航班信息。
如果有,虛構了多少條,金額是多少,可以作為減刑的依據。
只要執法單位有證據證明且數額巨大,那就符合了判決的罪名和刑期,李晨直接返回魔都絕對不會再耽誤時間。
如果沒有虛構,那就不是詐騙…
第二天早上。
八點鐘,李晨開始起床洗漱,準備下樓到酒店內部吃早點。
八點三十,接到王家輝的電話,李晨也是帶上自己的相關材料準備下樓。
坐在車內,又是簡單的和對方聊了幾句。
話題無非就是能不能進行無罪辯護的問題。
從對方的語氣之中,李晨看出來他有些不太相信報案單位,或許和網上的一些反面形象有關系。
這玩意怎么說呢。
還是要相信執法單位,他們會秉公辦理…
來到審判院,李晨讓他先回去,自己則是獨自一人前往審判院。
通過安檢門進入接待大廳,申請閱卷,隨后等候通知。
一個小時后,有工作人員將他帶入閱卷室。
坐在閱卷室內等候,沒一會二審的主法官便來到了閱卷室。
給對方看了自己的相關材料,閱卷正式開始。
李晨先看了一眼王嘉欣在武協的第一口供,忍不住皺起眉頭。
可能是出于不連累他人的想法,王嘉欣選擇了一個人扛下了所有的罪名。
在口供中,王嘉欣直接承認了機票都是自己購買的,其他人并不知道這件事。
夠義氣…
可這就構成了虛假合同了啊。
為他人代買機票不犯法,可利用別人的身份信息購買機票,那簽訂的合同就屬于是無效合同,最后要退還獲利的金額。
承認又能怎么樣?
其他人讓你買機票,本身就沒有多大的問題,就屬于合理的理賠。
至于為什么買了要退,隨便找個理由就能打發了。
因為民事問題不是刑事案件,伱就是懟保險公司也沒啥問題。
為什么退機票?
老子想買就買想退就退,你管的著么?
十分囂張,對方還拿你一點辦法都沒有,因為你花錢了。
至于問你出行的目的是什么?
嘿~
老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又不是執法單位,憑什么詢問我要干啥?
心情不爽想出去旅游散心,有錢就是任性,你就這么回答他們又能怎么樣呢?
只要有飛機延誤,那他們就得賠錢。
至于登記前退掉了其他機票,那是你個人和機場之間的問題,要找麻煩也是機場過來找你詢問,和保險公司有啥關系?
李晨無奈的搖了搖頭。
你說她不懂法吧,也稍微研究了這方面的知識,知道自己的行為不是詐騙。
可你要說她懂法吧,她又在口供上承認了虛假身份…
略懂吧…
懂一點,但絕對不多。
先死的一般都是這樣的人,因為完全不懂的他就不敢去干這種事…
看完對方的口供,李晨開始翻看執法單位的證據。
坐在李晨對面的法官姓閻,是二審合議庭法官之一…
“閻法官,關于執法單位的證據,我有點疑惑的地方。”
二十分鐘后,看完相關罪名和證據的李晨抬起頭來望向對面的法官:“關于地檢署的起訴理由,是王嘉欣涉嫌保險詐騙,可這里面只說了保險的報銷依據,并沒有說哪天是虛構的。
幾百條賠償依據,總不能都是虛構吧?”
構成騙保的主要依據,當事人故意使用虛假的證明材料或虛構事實編造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后非法獲取保險金的行為。
“這也是我們二審能夠受理案件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一審中的判決,并沒有明確的涉案金額和涉嫌騙保的依據。”
閻法官聞言也是毫不隱瞞的指出了案件中的主要問題。
你說人家騙保,那就得有具體的明細,是怎么騙的,騙了多少錢…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笑呵呵的開口說道:“確實,這些單據要是都涉嫌騙保,那說明他們公司有內鬼再配合王嘉欣做事,不然怎么都行不通您說是吧。”
閻法官聞言嘴角微微一抽。
好家伙,這話讓你說的…
根本就沒法接啊…
你說沒有內鬼,這么多虛假延誤信息還能獲得賠償,誰信啊?
閱完卷,記錄主要的內容,李晨心中已經有了答案。
無罪是肯定的,因為她有真實的延誤信息,不屬于騙保,屬于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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