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交通事故?分明是故意謀殺!(1/2)
“李律師,我是在這等您還是怎么著?”
車子停在安西市中級審判院門口,中年男人轉頭望向后排的李晨開口問道。
“不用等了,幫我把東西送到愛尚家酒店就好,謝謝。”
李晨聞言便是開口回道,拿著自己的委托材料準備下車。
愛尚家是全國連鎖的酒店,住過幾次的李晨感覺環境還算不錯,在來之前就定好了房間。
“好的,李律師,辛苦你了。”
對方依舊很客氣,李晨聞言微笑回應:“這不算什么。”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嘛…
通過安檢進入審判院,李晨也是申請閱卷在大廳內進行等候。
半個小時后,聽到有人叫他的名字,李晨起身回應。
“跟我來吧。”
女助理看著李晨語氣有些不耐煩,這讓李晨自己有些茫然。
我好像沒做什么吧?
跟著女助理到閱卷室門口,前者停下腳步后開口說道:“你先進去等一會,陳法官一會就過來。”,說完話轉身就走。
這個情況不對勁…
打過幾場官司的李晨意識到了事情的不對,或許這件事并不是委托人說的那樣。
這么大的敵意,不可能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那么簡單。
走進閱卷室,李晨將自己的相關證件放在桌子上耐心的等候。
十分鐘后,門口響起腳步聲。
李晨聽言也是站起身來,目光望向門口。
門內走進來兩人,前者四十多歲的樣子,國子臉,后者則是那位把他帶進來的女助理。
“陳法官您好,我是魔都的,我叫李晨。”
李晨面帶微笑與對方打招呼,對方聞言卻是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把東西放在這吧。”
陳法官指揮女助理將一找摞材料放到桌上,隨后看著李晨開口說道:“坐吧。”
見他這幅模樣,李晨也沒有過多去說什么,心里則是默默的開始謀劃了二審。
因為從審判法官的態度李晨可以斷定,這個案子在這里不可能有多余的辯護空間。
“這是我的相關證件,您看一下。”
李晨將自己的材料推到對方面前,陳法官看完以后沒有多說什么:“沒問題,你可以閱卷了。”
說完話便把他的材料又推了回去,李晨將自己的材料放在面前,開始翻閱口供。
刑事附加民事起訴。
要賠錢還要坐牢?
李晨忍不住皺起眉頭,往下看地檢署的起訴罪名:
故意殺人?
這么嚴重的么…
在往下看,李晨愣住了。
這他媽的哪里是交通事故,是比二次碾壓還要過分的惡性謀殺啊!
也是這時候,李晨才明白為何審判院是這種態度了。
如果這件事正去地檢署所言,這位大學生絕對死刑起步,刑期但凡差上那么一點都是對法律的不尊重!
事情的起因:
王家鑫開了撞人,前半部份和委托人所言一樣,基本上沒有多大的出入,可是委托人卻對后半部分的重點問題是只字不提。
這個王家鑫在撞人之后不是立刻逃跑,而是拿起水果刀又捅想了受害人。
伱這玩意,多多少少有點毀三觀了…
而殺完人的王家鑫又選擇了逃跑,在不遠處又發生了車禍事故,撞傷兩人后被交警暫扣車輛。
第二天,王家鑫在家屬的陪同下前往武協所投案自首。
而在這里,地檢署的公訴人員用了三個特別來概括了他的罪行:
1、犯罪行為特別惡劣。
在案件中,王家鑫因為害怕被害人記住他的車牌,又害怕麻煩便心生殺人之意,整個犯罪行為情節特別惡劣。
2、犯罪意圖特別明顯。
王家鑫在撞人后,手持水果刀行兇時,具有主觀意識的謀殺,就是為了防止日后的麻煩,犯罪意圖特別明顯。
3、犯罪手段特別殘忍。
在撞人后,王家鑫下車手持水果刀連桶被害人數刀,導致被害人當場死亡,犯罪手段特別殘忍。
量刑建議:
因犯罪嫌疑人手段殘忍,具有十分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因給予死刑!
最后這個感嘆號,可想當時起訴的公訴人員到底有多憤怒。
的確。
如果按照他們說言,那這個王家鑫確實該死,可問題是,這中間有沒有別的因素在里面?
想到這里,李晨開始翻看王家鑫的口供描述,看一下具體的情況。
口供大概有十多份,李晨簡單的看了兩頁也就沒了興趣。
“我想看一下當時審訊時的執法錄像和武協所的錄像,還有地檢署的提審錄像。”
李晨抬起頭來看向對面的法官開口說道,陳法官聞言面色不變的點頭回道:“這沒問題。”,隨后看向身旁的女助理說道:“你去把當時的執法錄像全部拿過來。”
“好的陳法官。”
女助理聞言起身離開閱卷室去拿錄像,閱卷室內只剩下李晨和陳法官兩人,誰都沒有說話,氣氛十分的凝重。
不一會,女助理抱著筆記本電腦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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