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如果被打的是你的孩子呢?(1/2)
李晨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去一趟學校,見一見張振宇同寢室的室友,通過自己的言行,讓他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其實從某種方面來說,幫張振宇也是幫他們自己。
在學校被欺負了怎么辦,遇到這種情況能不能帶武器還擊?
李晨做好了準備,也相信自己能夠說服他們,可讓他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的計劃還沒有展開,就被學校的校長給打亂。
看著對方滿嘴仁義道德,張口閉口的為了保護學生的隱私,李晨也是忍不住開口回懟:“審判院的視頻我看過了,施暴者的行為十分的嫻熟,從行為上也是能足以判斷,他們再學校就經常性的欺負別人。
對于這樣欺負人的學生,你們學校平日里有沒有重視過?
換句話來說,是不是因為你們學校不聞不問,才會有了今天這么差的結果?”
學生在被別人欺負時,沒有了最佳的處理方式。
有很多時候,學生把自己被欺負的情況報告給老師,老師不管或者是采取簡單而又敷衍的處理方式,會讓學生有一種孤立無援的狀況,同時也會增加欺負人學生的囂張氣焰。
尤其是這種半封閉管理的技校。
學校不管、老師不問,那被欺負的學生又該怎么辦?
是被人欺負,知道他們出氣為止,還是忍無可忍,直接了斷恩怨?
而學校的校長聞言臉色瞬間陰沉了下去。
他是真沒有想到,這個家伙竟然把責任甩到了他們的身上。
“你給我出去!”
校長面對李晨的攻勢也是破了防,不想在和他多說什么,李晨聞言則是沒有多說話,心里則是準備將學校也送上被告席。
因為不管從什么角度來思考,他們都能上去。
學生在學校出現意外,那學校就有一定的管理責任,就連門口的保安李晨都不放過。
從學校返回酒店,李晨便繼續補充自己的答辯稿:
第五點:學校的責任。
案發時間在凌晨,施暴者一臉酒氣,面對學校的封閉式管理,他們是的酒是從哪來的?
如果是出去喝的酒,他們又是怎么出去的?
次日早上九點。
審判院。
吳法官看了一眼對方的答辯稿有些詫異:“對方年齡都已經滿了十八歲,屬于完整的民事行為能力人,又有主要的責任方,不能去追究學校的責任吧?”
“我的答辯稿的第五點也沒有去追究學校的責任啊,只是指出了學校所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李晨聽言開始解釋:“事發點是在學校,而案件雙方也都是學生,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吧?”
吳法官聞言點了點頭:“可以這么說。”
“既然是學生,那他們學校作為管理方,是具有最起碼的管理責任,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您說對吧。”
吳法官聞言點了點頭:“嗯,是有一定的管理責任。”
“我們外來看這起案件。
案發時間在凌晨一點,而施暴者又因為酒后才發生這樣的情況,這就是一個十分的安全隱患,這一點您不能否認吧?”
“如果按照伱的答辯稿來看,是這樣沒錯。”
“既然有安全隱患,那學校就應該整改,而因為安全隱患引起的事故,那學校是不是也得承擔相對應的管理責任呢?
我們換句話來說,如果當時他們兩個沒有喝酒,是不是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了?”
聽到這么說,王法官沉默了。
如果按照他這么說,首先他要面對的就是起訴材料不全的問題。
因為從李晨的答辯稿中,根本就不存在證人的情況,所有人都是被告。
而在地檢署的起訴材料中,主要的承擔責任人只有張振宇一人。
先開庭吧,按照正常的程序走…
因為李晨的話,從另一方面來說只是個人推理…
看著李晨的背影,王法官有些無奈。
這個案件,還真是一波三折啊…
明明是雙方的問題,竟然讓他演變成了一堆人的責任。
從拉架雙方到學校的領導,有一個算一個,全都有問題…
當天,王法官又把李晨的答辯稿所指出呢內容傳達給案發的學校,讓他們做好答辯的的準備。
學校的校長在收到審判院的通知時一臉懵逼,然而比他更懵逼的還是那校門口看大門快要六十的老劉頭,因為那天晚上就是他值的班。
在接到保衛科通知的時候,他整個人便陷入了回憶之中…
當天發生了啥來著?
他娘的,都過去好幾個月了,誰他媽還能記得這事?
這不欺負老頭么?
他怎么也沒想到,就在學校看個大門都能被人拉到審判席上。
相關的情況整理完畢,李晨也是正式和張振宇的父母建立無罪辯護的委托合同。
九月十三號,是明城市審判院開庭審理的日子。
時間在早上的九點鐘,李晨也是早早的起床洗漱,挑選了一套西服拿著準備好的答辯稿準備趕往審判院,而他們的父母也是在審判院進行等候。
“李律師。”
『加入書簽,方便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