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婚前財產無法分割(2/2)
“兄弟,自信一點,她就是想要房子。”
“應該是她老公發現了她的目的,才不跟她同房吧?”
“唉,遇到這樣的事,還真是可憐啊。”
“現在不都是這樣么,女方要求結婚后必須要有房子,還要在戶口上加上對方的名字,不都是這樣的目的么?”
“有些人啊,剛結婚就盤算著這么離婚了(大笑)”
“李律師,如果遇到這樣的人,能不能以騙婚為理由用法律手段將其制裁啊?”
“如果是對方結婚時間過短,且在生活中多次提到財產問題,并以感情不和為理由想要離婚,是可以以騙婚罪進行處置的。”
看到直播間的彈幕,李晨也是綜合性回答:“夫妻分割共同財產,本來就是一個地位的對等的表現,而別有用心的人,一開始就帶著侵占的他人財產的目的,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當然了,能不能構成,還得看你有沒有證據來證明對方就是想分割財產。”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這樣的問題,其實也是少數,大部分的人還都是好的,我們不能因為一個人出現了問題,就將所有的人給一幫子打死,懷疑別人結婚就是目的不純,當你懷疑的時候自然會下意識提防,夫妻之間的感情也很容易破裂。
有些事情需要帶入,但不能強行代入對方的處境。
好了,讓我們連接下一位想要咨詢的網友…”
訂閱好低迷啊,是寫的不好還是太少了都在養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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