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互毆的理由(為月票和推薦票及追讀加更)(2/2)
,在得知了他們回家后,李晨懸著的心這才放下。
還好還好…
告訴了自己的請求,老媽也是表示等回家再說,不過基本沒什么問題…
簡單的洗漱,李晨來到前臺退房。
走出酒店,在手機軟件上打了一輛出租車,準備前往雙方的約定地點。
九點鐘,兩人見面后建立委托關系。
女人看起來年紀不大,也就二十多歲,長相挺斯文的,還戴著眼鏡。
對方沒有遇見過這樣的事,也是有些慌亂。
一方面不想調解,另一方面又害怕自己的老公真的坐牢。
而李晨也是給她下了一個定心丸,表示這件事情絕對會沒有任何問題,她的老公絕對不可能會進去。
“我是真搞不懂,我老公傷的這么重卻是輕傷一級,而對方只是被酒瓶砸了一下就是輕傷二級。”
看著躺在醫院里的男人李晨也不知道怎么去說。
因為這個東西,它的定義本來就存在爭議。
一個人,明明被人打的很嚴重,到最后鑒定卻只是最低檔的輕傷,而有的人,只是我們眼中的傷情不重,卻已經達成了傷情二級的鑒定。
你說有黑幕吧,事實就是這樣,你說沒有黑幕,卻怎么想都感覺不公平。
可傷情鑒定的相關規定,它就是這個樣子…
從醫院走出來,李晨又打了個車去辦案單位了解情況。
在表達來意后,辦案單位也是同意接見。
“魔都來的?”
接待他的警察看著他的相關手續便是開口說道。
“嗯,我們律師事務所在魔都。”
接待警察將資料還給李晨:“這起案件的最大難點,就是案發地點沒有監控設備,缺少很多證據,我們這邊現在也只能盡量的去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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