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暗流--37(1/1)
齊律師臨陣退出,讓王二杰的經紀人淘奮感到非常棘手,退出的原因齊律師也說得非常清楚,就是這場官司不該打。淘奮心里也清楚,王二杰的這場官司,如果沒有齊律師這樣出色的法律人士助陣,是不可能有任何機會取的勝利的,因為王二杰的違約行為明顯是事實。假如問題處理的結果是退賠對方合同金額20萬元,這事就好辦了。可是要是這樣,對方就沒有必要打這場官司了,退還20萬元了事,這肯定是辦不到的。按照對方要求的200萬元賠償,還要道歉,這也是不可接受的。淘奮想,就算是我方造成了損失,加倍賠償,也就40萬元,何來200萬元這一說呢,這個數額太大了,絕對不能接受。只要齊律師從中斡旋,能夠把這個賠償金降低到40萬,不打這場官司也是可以的。接著打官司,死扛下去,耗費精力不說,問題是這場官司就算自己勝訴,也要退賠20萬元的合同傭金,這就完全沒有必要繼續對抗下去,對抗下去只能是自取其辱。
淘奮找到王二杰商議此事。這段時間以來,王二杰受到了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壓力,尤其是一些歌迷,公開在網絡上詛咒她心理變態,要錢不要臉,表示以后堅決拉黑王二杰,絕不再看她的演出,這讓她感到非常難過,希望渺茫,九天劇場的開業演出讓她失去了一大批衣食父母。在九天公司慶典演出以后,原本簽好的一些演出合同,也被以各種理由取消了,現在事情過去了這么長的時間,一場演出預約都沒有,身邊的工作人員紛紛離去,在職的人員工資都有些成問題了。淘奮來找,說明意圖后,王二杰也有這種想法,應該找人與九天公司協調,盡快處理好這個問題。
淘奮給齊律師打通電話,表達了自己和王二杰的意圖,齊律師表示可以代表他們和九天公司溝通,他給九天公司董事長王穎打通電話,說明意圖,希望九天公司同意協商解決此事,王穎接受了建議,讓對方來公司協商。
王穎召集公司高管開會,商量解決辦法,李悅娣,王東、王瑛等再次聚集在公司的會議室。王穎詢問了先前布置的四件事的完成情況。王瑛說:已經和消防部門協調了,我公司九天劇場消防方面沒有問題,開業慶典增加了100個臨時座位,確實違規,但是還不算太大問題,罰款2000元后,拆掉那些座椅,就可以正常營業。王東說:我們的模擬法庭也搞了好幾次,效果不錯,如果再次起訴,應該有取勝的把握。趙律師說:我們與齊律師有所溝通,畢竟是同行,彼此交流起來也比較方便,齊律師也有不愿在為王二杰辯護的意思。王穎表揚了大家的工作成效,接著說道:“今天我接到了齊律師的電話,他希望我們公司放棄上訴,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他說這件事,不可能雙贏,繼續打下去,結果就是兩敗俱傷,我當然是不同意他的說法,我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會議室里好一陣子沒有人發言,王穎點了李悅娣的名,讓悅娣說說自己的看法,因為李悅娣是九天劇場的直接當事人。
李悅娣說到:“這件事,我一直認為,打官司不是第一選擇,能互相體諒,協調解決最好。但是,既然我們已經走到今天這一步了,打官司也不是不可以。我認為,對方如果真有誠意,我們當然也可以考慮協商解決,既然是齊律師出面調停,那么我方也至少要由趙律師參加,如果對方王二杰,或者淘奮出面,我方就由董事長,或者由我參加。關鍵是,這個賠償的數額問題,我覺得,200萬元的賠償實在是太高了,我比較傾向于100萬以內,或者說80萬元,就可以了,這個我需要財務給一個具體的數額,它應該包括:20萬合同補償,加倍違約賠償,我方損失費等等。”
李悅娣說完,幾個董事也發表了意見,分歧比較大,最后王穎拍板,同意協調,賠償金先談,走一步看一步,但是最少不能低于玖拾萬元。由李悅娣,王東和趙律師三人負責接洽。
這天下午,齊律師和淘奮、王二杰三人出現在九天劇場李悅娣的辦公室,王東和趙律師都到了。雙方見面,握手致意,悅娣讓姚燁給大家倒好茶水,王二杰這一段時間以來似乎瘦了一圈,頭發也有些蓬亂,眼睛明顯的有些凹陷下去,嘴上雖然畫了口紅,但面色上困倦不堪,顯得有些有氣無力的樣子。悅娣猜想,很可能是這場官司,讓她不得安寧。九天公司安排了王東代理此事,悅娣沒有經受什么煎熬,九天公司是以集體對個人,王東也并沒有承受多大的壓力。王二杰就不一樣了,王二杰犯錯是明顯的,不管官司怎樣,她都是輸家,社會輿論的可怕,沒有經受過得人無論如何都無法理解。
雙方互相招呼后進入正題。齊律師“我們今天到貴公司來處理我方當事人王二杰女士與你方的糾紛,我方是帶著十二分的誠意來的,我相信,你方在這個問題的處理上,也是有誠意的,在上次的法院處理中,我方勝訴,你方不愿接受法院判決,未能滿足你方訴求,表示要繼續上訴。現在我方主動提出與你方協調此事,主要是考慮到我們彼此之間應該可以找到契合點,這樣對我們雙方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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