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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沒有什么可說的,他是我鄰居家的孩子(4千字)(3/3)
浮動。
目不斜視的平視前方的路況,他神色很淡,在等簡溪接下來的話。
沒有聽到霍霆琛的回答,簡溪知道他在等自己對他和盤托出。
兩個小手互摳了幾下。
“他是我鄰居家的大哥哥,他對我很好,我十歲就已經喜歡上他了,一直到我十五歲,我一直都毫無保留的喜歡他?!?
簡溪并不是很愿意多談曾經的過往。
但霍霆琛問,她倒也不愿意隱瞞。
有些事情說出去,自己是一種釋懷,對霍霆琛而言,也是一種坦誠,毫無欺瞞的真誠相待。
霍霆琛聽簡溪說她曾經喜歡沈景霖,而且喜歡了整整五年,舒朗的劍眉,不著痕跡的微蹙。
男人都有占有谷欠極強的生物,尤其是像霍霆琛這種長在骨子里驕傲的男人,知道簡溪曾經有過喜歡的男人,心里不可能不起疙瘩。
“我曾經為他做過很多瘋狂的事情,青春期的叛逆和不羈,在我身上得到了淋漓盡致的展現,只為讓他注意到我的存在?!?
簡溪幽幽嘆息一聲,繼而,將所有的事情,娓娓道來。
“他長我四歲,算是我打小的玩伴兒,你知道的,我母親生下我時是未婚先孕,在村里人看來,這是不貞氵吉的行為,所以,小時候,我飽受大家的議論,小朋友都不喜歡和我玩,我小時候很自閉,沒有朋友,上下學,吃飯都是一個人。但是他不同,他待我很好,即使我把他劃入和其他人一樣的范圍里,他也對我很好很好,下雨天,我忘了帶傘,他可以來找我,和我撐一把傘回去;趕上我沒有吃中午飯,他會拿著面包和牛奶,送到我的班級里。我起初確實拿他當我的哥哥看待,但是也不知道什么時候把這種視為哥哥的感情,漸漸變成了喜歡?!?
“……”
“其實我很矛盾,那會兒年紀還小,分不清是喜歡還是怎樣,但是我就是很喜歡和他走在一起,為了他,我努力的學習,只為能念上和他在一起的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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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字,忘了打標題~標題,和表妹夫打聲招呼后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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