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二三章 蓮村之亂【61】(2/2)
但是女人每一天早上的工作就是來把礦工們勻出來藏好的煤背走,因為被老板發(fā)現(xiàn)的話,礦工們吃不了兜著走
。
幸虧的是,沒有出事,畢竟老板不會每天天不亮就來煤礦上,而女人從來不會偷拿別的煤,除了礦工們瞧瞧藏起來給她的那一份。當然郭小雙的父親每一次都拿的最多,有時候早上幫她背到她居住的地方,等女人起來之后,自己拿去賣,畢竟他不能曠工或者遲到。曠工或者遲到,扣的錢幾乎時候一個月工資的十分之一,至少六七十塊,扣了不講道理的。當然,和老板講道理的員工是很愚蠢的,因為不是每個老板都是與員工講了一番大道理之后覺得這個員工是可造之材加以培養(yǎng)的。這種人就沒有。
所以郭小雙的父親也不期待煤老板有這種仁慈之心。
郭小雙的父親和母親關系進一步,是因為有一天郭小雙的父親被一塊煤砸中了腿,幾乎斷掉,不得已,老板給了兩百塊錢和結算了那一個月的工資讓他滾蛋了,至于在醫(yī)院的醫(yī)藥費,雖然花了六七十,但是老板很大方的承包了。
受了傷的郭小雙父親,只能在宿舍里,而老板天天來看他,并非渴望他傷好,而是讓他趕緊回家,礦上新招來的親戚就要來了,沒有地方住。
在郭小雙父親處于絕望的時候,那個女人來到礦上說:不嫌棄的話和她住在一起。
這句話是驚世駭俗的。二十一世紀的話,這樣的話不足為奇,但是八十年代初期,在貴州那樣的地方,就顯得尤為匪夷所思了,即便在當時的全中國,也怕是一樣。
郭小雙的父親搬到了母親那里,但是這樣一搬,就要負責,一個男人對女人的負責。當然,礦工們開始為女人藏煤開始,大家逐漸知道女人的身世,對那個拋棄她的男人破口大罵,恨不得救出來打一頓。
但是這些都只是片面意義上的事情。
郭小雙的父親不能在貴陽待,于是帶著女人和不是自己的孩子回到了小蓮村,本來以為父母會反對,但是大家都以為這是他在貴陽悄悄結了婚的孩子,于是很高興,郭小雙的父親在村里,頓時昂首挺胸起來,雖然那個斷腿讓他三年不能正常走路,但是得到一個勤快,而且當時在小蓮村的媳婦當中算是十分漂亮的一個。
郭小雙的父親痊愈之后,兩個人辦了悄悄去辦理結婚證。雖然他們不介意別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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