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5/5)
因為丈夫患病,精神方面出現一些問題,她就拋夫棄子出外乞討,最后被加林他爸收留。她尚未與丈夫辦理離婚手續,就與加林他爸住在了一起,事實上屬重婚行為。因為這種情況法院往往是“不告不理”,農村和農民又缺少這方面的法律意識,加林他爸和他繼母“結婚”時還大擺宴席,得到了四鄰八鄉和左鄰右舍的認可,成為名正言順的“夫妻”。
同居的第二年,他們生下一個女兒,跟著加花加林,取名加葉。雖說有了愛情的“結晶”,加林他爸和繼母并不是很高興,他們的愿望是生個“帶把兒”的兒子,為王家傳宗接代,自己老來也有個保障。
從那時開始,他們對在外面讀書的加林就沒作什么指望。
生兒子的愿望落空后,加林的繼母不肯善罷甘休,也沒有把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放在眼里,更顧不上加林他爸是****黨員和生產隊長,纏著四十六歲的老頭繼續播種,同時賣掉了家里拆老宅時多余的木料,準備接受超生罰款。今年春天,又一個新生命在王家呱呱墜地,還是個女孩。剛剛經歷了劇痛的產婦,一見不是兒子,當即嚎啕大哭,罵自己的肚子不爭氣,枉來王家做了一場女人。
奶奶噘著嘴巴告訴加林這一切時,他并沒有十分在意,反而覺得父親和繼母高瞻遠矚,比較有遠見。說實話,他對父親和繼母確實沒有好感,也沒有準備對他們盡什么孝道。
加林他爸和繼母只考慮他們自己將來有個依靠,卻完全不顧年邁體弱的奶奶的死活。兩個小孩生下來之后,他們就全部扔給老人家。加林他奶已經七十八歲了,路都走不穩,同時照料兩個襁褓中的娃娃,該有多么艱難!老人家實在是拖累得沒有辦法才自尋短見的啊!所以,無論奶奶喝農藥之前有沒有吵架,家里有沒有產生矛盾,加林他爸和繼母都難辭其咎。
最讓加林寒心的,也是他一輩子都難以原諒父親和繼母的,是他們在奶奶仍有希望存活下來時放棄了搶救。僅僅為了省下三百元錢住院費,他們就把奶奶從醫院里拖回家,眼睜睜地看著老人家受十幾個小時的折磨,痛苦地死去……
稍有良心和良知的人,對奶奶稍有一點兒感情的人,怎么可能做出這種連畜生都不如的事情!眼巴巴地盼著一個人死去,這需要多么硬、多么狠的心腸啊!錢就那么重要么?他們為了生第二個小孩,交五百元的罰款連眼睛都不眨一下,怎么就不肯花三百元錢挽留一個年老的生命呢?眼看一個生命即將逝去,能搶救而不去搶救,實際上就是間接故意殺人。這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規定的。
“即使救活了也管不了多長時間”――多么荒唐而又殘酷無情的理由。照這種理論,所有身患絕癥的人都沒有救治的必要,反正救活了還是會死去的。依此類推,所有患病的人都有生命終結的那一天,都沒有醫治的必要。那么,這個世界上還要醫院和醫生干嘛!
據科學研究和醫學實踐證實,一個自尋短見的人,在將死而沒死的時候,往往會幡然醒悟,對自己的選擇感到后悔,求生的愿望特別強烈。我們可以大膽的推測,加林他奶從喝藥被人發現時起,就已經不愿意撒手人寰了。因為她還等著加林給她送小剪刀回,還等著孫兒娶孫媳婦,等著看自己的重孫子呢!她怎么舍得離開這個世界呢?但是,沒有人給老人家這個機會。
王加林能為含恨死去的奶奶主持公道么?面對自己的親生父親和繼母,他如何去處理這件麻煩而又棘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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