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2)
那種男孩子人見人喜歡的那種,大方、熱情、美麗,男生們打籃球,踢足球,去郊游,總會叫上她,她也跟男生們稱兄道弟,一副哥們的樣子。
羅軍曾是她們初中三年的班長,組織能力、執行能力超強,老師對他是贊賞有加,只可惜學習成績一般,加上他父親工作調動到較遠的西區,所以他就上了西區的高中。
他和李美互有好感很久了,知道高中倆人將不再同校,羅軍還是有點遺憾。在初中畢業前夕,李美拍著羅軍的肩膀向他承諾:“別想那么多,雖然你們學校離得有點遠,但我們還是好哥們,有事盡管來找我。”
“真的嗎?”羅軍不知哪里來的勇氣,一把攥住李美的手:“我不想你是我的哥們,我希望你是我的女朋友!”
于是李美順理成章接受了羅軍的表白,在同學中率先進入了早戀的隊伍。
整個暑假,李美更多的時間是和羅軍在一起,有幾次,李美也會把林旭叫上,一起和羅軍去打球、滑旱冰。
林旭觀察著李美和羅軍,看他們是如何談戀愛的,她總覺得談戀愛就應該像她看的言情中那樣??吹缴钪械哪切┐蟾绱笊﹤儯中窨傆X得他們不懂情為何物,年齡大了就結婚,結婚又為了什么,沒有愛情的婚姻真是俗不可耐!老師們總言情就是毒藥,把一個個學生毒害成那樣,價值觀扭曲,生活觀畸形。可大人們的生活觀就正確嗎?憑什么談戀愛要像上學一樣,到了哪個年齡段就要上某一年級的學?如果遇不到自己喜歡的人,難道年齡到了就一定要結婚嗎?這是什么邏輯啊!
林旭可能是中了所謂言情的毒最重的一個,她積極支持李美和羅軍,同時幫他們保守秘密。但通過她的觀察,她覺得李美和羅軍也就是一起運動運動,吃吃玩玩,最多就是拉一下手,如果林旭在旁邊,李美是絕對不會牽羅軍的手的。
這就是戀愛嗎?林旭不太理解。林旭也問過李美的感受,李美只是還行吧,就是覺得和羅軍一起出去玩挺有意思的,他教會她很多運動,再她覺得談戀愛挺新鮮的,自己就是想嘗試一下,感受感受而已。
林旭偷偷問過李美,是不是有像中描寫的那樣接過吻啊,李美羞臊地驚呼:“哪有啊!我們連手都很少拉過呢!你想什么呢!…”
好吧,看來是林旭思想有問題了,林旭收拾起了好奇心,再也不好意思問了。
林旭認為愛情就應該像中寫的那樣,矢志不渝,地老天荒,怎么能像李美這樣變就變,見異思遷呢?
但是,李美思遷的對象是那個柯啟明啊!對了,柯啟明!林旭想起了那雙毛毛的深邃的眼睛,她心中撲通撲通地狂跳了兩下。這個男生確實是挺吸引人的,也難怪李美這樣了!
她倆走出校門,默默向著李美家的方向走去,一路上誰都沒有話。
林旭去李美家已是家常便飯。林旭的父母工作忙,中午不回來,林旭的姐姐在省城上中專,一月回來一次。林旭的媽媽每周都會給林旭生活費,讓她自己買飯吃,但林旭基本把錢都花到了和音樂磁帶上,所以林旭的中午飯經常是去李美家蹭的。
李美的爸爸工傷去世了,媽媽的身體不是很好,早早辦理了內退,專心在家伺候李美兄妹倆。
李美的哥哥今年剛剛考上大學離開,現在家里就剩李美一個孩子了,她的媽媽很喜歡林旭,林旭文文靜靜、規規矩矩的,學習又比李美好很多,李美跟林旭交朋友,她很放心。
“美,那你下午還去不去見羅軍了?”林旭忍不住地問。
“林旭,下午你陪我去吧!”李美難得一見的緊張,林旭盯著李美的臉,認真地看。
“你看啥呢?”李美有點難為情。
“不會是真的要移情別戀了吧?!”林旭認真地問李美,她不希望美好的感情只存在于里,不希望曾讓李美心心念念的感情這么快就變得一文不值。
“沒有啦,你別想多了,就陪我一起去嘛”李美摟著林旭巴結地。
“好吧好吧,去去去,只要你們不嫌我礙事就行”林旭爽快地答應,兩人一路笑笑去了李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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