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案發黃金城(1/2)
?距離異類大事件后一個月(注:以對外絕對性保密的肖雯琳百起殺人案件命名,大體請見前篇)。
夜是柔軟的,清幽的月光,閃閃的星光,燦爛的燈光,都顯得是那樣的耀眼,往日熱鬧的廣場變的不再喧嘩,然而,只有一些天真無邪的孩子,還在借著天黑,在院子里玩捉迷藏,你追我趕,看起來還真像一群快樂的小星星。
夜晚的風輕輕吹過,帶來的卻是無盡濃厚的血腥味,在世康小巷36號的一座三合院中,一個身穿黑色風衣,似乎想與夜色融為一體的男子,提著行李包,拖著一具渾身是血,雙睛已被挖出,就連腹部也被割開,沒有了內臟的女性尸體;房中,男子打開行李包,取出一把斧頭及短鋸,陰陰的笑著,他先用斧頭將死者的頭顱砍將下來,后用短鋸將死者的手足分肢,只剩下一具沒有頭顱,失去手足的尸體平躺在地上,死者身上的血液,早已在被取出內臟時所流干,全身發白;將死者的頭顱及手足放置行李包中,男子又替死者將僅剩的身軀剝掉人皮,之后還用斧頭剁碎,嫻熟的手法,很快,尸體就被剁成一塊,一塊,猶如在市場上所賣的排骨一般。
收拾好現場,男子同鬼魅般一樣消失在了夜色之中。大概半個小時過后,他又出現在了二十公里外的一家快遞站點,他把死者的頭顱放進了一顆保齡球內,碎肉用保鮮袋裝住,里面還有幾個小型封口袋,都裝著冰塊,然后以健身器材與食物的名義郵寄出去,收件人是李蕓,而寄件人一欄,男子填的則是“肖雯琳”三字;同樣的時間,他又趕到一家物流中心,將打包嚴實的肢體,以剛才的地址運了出去。
李蕓曾是一名警察,在梅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女子特戰組任職組長,對肖雯琳百起兇殺案也曾介入過調查,后來不清楚什么原因,導致女子特戰組被解散,替代她們的是一個叫“黑鷹”的特戰組,為此,李蕓一直心懷芥蒂,直至她申請完結自己的警察生涯。
快遞往往都比物流來得快,這點估計大家都清楚,當她收到快件時,還猶豫了片刻,最終卻還是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回到家,拆開包裹,她發現里面裝的竟然是一顆保齡球,當然,還有一包看似排骨的東西,因為此時正當落暮之際,她隱約能感覺到自己的胃在表示抗議,于是,她想都沒想,只是下意識的舔了舔嘴唇,隨即便將包裹及保齡球放下,把那包看似排骨的東西放到晚飯一起,拿去燉了。
一個做過警察的人,卻如此沒有警惕性,不過,誰又能想到會有人給自己寄人肉呢?等她想起看寄件人的時候,那所謂的“排骨”已經被吃了大半,而且,總感覺味道怪怪的,直到她看見已經模糊不清的“肖雯琳”三字時,先是微微一愣,而后才猛的明白過來,跑進了衛生間,整整半個小時后,她才紅著雙眼走了出來。
聯系了刑警大隊的隊長,跟他大體說了一下事情的經過,講到自己可能吃的是人肉之時,又忍不住一陣干嘔,當他趕到,先是看了碗里剩下的“排骨”,拿起來嗅了嗅,隨之放下,而后,再到那顆保齡球前(淡藍色的),觀察一陣,發現它的中間部分有一條細微的縫隙,讓人覺得它是可以打開的。
果不其然,當他打開保齡球之時,兩個人幾乎都同時愣住了,這里面裝的竟然是一顆人頭,而這顆人頭的五官,發型,都印證了這是一名女性,如果她還活著,是清秀可人的那種;將保齡球里的人頭和碗里的“排骨”帶回警局,當然,還有一張快遞詳單,他們給李蕓做完筆錄,“排骨”的化驗結果也出來了,確認為人肉無疑。
然而,他們接下來的一個發現,卻讓警局整晚燈火通明,法醫替死者的頭顱進行檢查和掃描,發現,在死者的顱內竟藏有一部用封口袋裝好的手機,將它取出,只見它還亮著屏幕,上面有一條來自未知號碼的信息,內容為:“你將成為我的第一百具尸體,請開始逃。”
之后兩天,李蕓再次收到了一份包裹,與之前有所不同的是,這份包裹散發著一種惡臭味,而李蕓對這種味道卻并不陌生,她知道,這是尸體開始腐爛時散發出來的,將包裹帶到警局,拆開后,不出所料,里面郵寄的是死者的四肢,死者的身份已經被確認下來了,是黃金城的一位有名的生物學家,叫葉紫,這很符合肖雯琳的作案手段,百起兇殺案中,每個死者都是有名的生物學家,而且,他們都有著一個共通點,那就是五十一區,這名死者是否同樣來自五十一區,已經無法查證,警方針對這次的案件,提出了以下幾個疑點。
(1),這名死者是否來自五十一區?(2),肖雯琳怎么會知道李蕓的住址及電話?(3),她將尸體肢解郵寄的目的是什么?(4),還有多少人慘遭毒手?她的目標是否只有一個?(5),百起兇殺案后,再次作案的動機是什么?(6),肖雯琳是否還在黃金城?
聯系了黃金城的警方,他們在死者的家中發現了大量已經干枯的血跡,從大門口到里屋,有明顯的拖痕,并在里屋發現了作案工具及一張人皮,基本可以確定這里就是案發現場,警方詢問過周圍的居民,他們紛紛表示,案發當晚并未發現有什么異常,最后,警方調取了路口監控錄像,并對快遞公司及物流公司進行了調查,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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