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庭審(上)(1/2)
“嗨,懷特,哦你絕對不敢相信,剛剛學校董事會做了一個這樣的決定?!?
“噢,艾瑪,拜托,如果你吵到我,并且讓我今晚睡不好覺,導致明天法庭上的狀態不行然后輸掉官司的話,我不會放過你的,我發誓?!?
“剛剛學校董事會決定用金錢來解決問題,要用錢來堵住我們的嘴邊,哦,該死,你知道我們賺了多少嗎?”
“哦,隨便你,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就都不是問題,這件事全權交給你處理了,我現在要睡覺了,不要讓我再接到你的電話了,再見!”
“嘿,等等我還沒說完呢!噢,法克,這個混蛋,他居然掛我電話!”
第二天一早,在于泰勒夫婦匯合后,三人便一起進入了法庭,果不其然,在法院門口果然圍著一大堆記者,他們心里都十分明白,這將是最后的狂歡了。
隨著檢察官的錘聲落下,庭審開始!
“控方辯護律師,現在可以闡述你的觀點了?!?
哈里點點頭隨后站了起來:“我認為被告泰勒瓊斯應判有罪!”
“在警方所出具的證物報告上寫道,刀上確實存在泰勒瓊斯的指紋,而且事發當時,有很多人親眼看見泰勒瓊斯拿著小刀瘋狂的對我的當事人進行攻擊?!?
法官問:“警方是否在刀上面發現了被告人泰勒瓊斯的指紋?”
下面兩位警官答到:“是的,沒錯,我們警方確實在現場發現的小刀提取出了被告泰勒瓊斯的指紋。
懷特道:“反對,警方證據不充分,存在倉促的嫌疑。”
法官道:“反對有效?!?
懷特繼續道:“首先在座的各位也許都沒有注意到,噢,拜托這可是泰勒瓊斯自己的刀啊,在這之前他難道就沒有用過這把刀切過水果之類的?”
警察道:“在現場殘留的血液中我們警方一共提取到了兩個人的dna,其中一組是被害者安德魯的dna,而另一組dna就是泰勒瓊斯的,因此我們可以暫且認定是被告泰勒瓊斯對被害人安德魯實施了傷害?!?
懷特問:“請問警官先生,你們警方到底是憑借什么就能夠判定是泰勒瓊斯用刀刺傷了安德魯,而不是安德魯故意設下的一個陷阱,目的就是把我的當事人送進監獄?!?
“法官,我懷疑警方與控方有不正常的利益關系,存在包庇行為,申請對警方和安德魯家的資金往來做一個調查?!?
法官道:“駁回請求?!?
哈里道:“法官大人,反對被告辯護律師提出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法官道:“反對無效,被告辯護律師繼續問這個問題。”
警方答:“對于剛才被告辯護律師的問題,我在這里做一個回答,我們警方辦案一是憑借這多年來的辦案經驗以及精密的設備,再加上冷靜客觀的分析,最后才得出答案,所以說警方出具的報告應該是成立的?!?
懷特問:“剛剛從警方的回答中,我提取到了兩個關鍵詞一是辦案經驗,二是精密設備,三是冷靜客觀的分析,我沒說錯吧,警官?”
警官點點頭,表示同意了懷特的說法。
懷特道:“那么接下來我們是否可以把警方的破案過程看做是一個數學公式,辦案經驗+精密設備+客觀冷靜分析=案件真相。
“誠然這套公式在平時運用的時候很少出錯,但是能不能保證百分百不出錯呢?我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事,想要得出案件真相首先就得滿足前面三個條件,反過來說,前面三個條件只要有一個條件出了錯誤,那么就不能得到正確的答案,也就是說不能得到案件的真相,那么我想請問警方,您是否可以保證前面的三個條件沒有出一點兒差錯呢?”
哈里道:“反對,被告辯護律師是在偷換概念,混淆視聽。”
法官道:“反對有效?!?
就在這時聽證席的一位證人舉手,法官猶豫了一下,點頭同意他說話。
此人道:“我是事發時的目擊者,當時我親眼看到安德魯同學在第一節課下課時好像跟泰勒瓊斯說了幾句話,等到第一節課下課以后就發生了這起案子。”
懷特問道:“請問你是目睹了我的當事人泰勒瓊斯拿刀捅安德魯的全過程,還是只看見最后安德魯身上有刀而我的當事人手里又拿著刀柄,你可得仔細想想,作偽證可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哈里道:“反對,被告辯護律師對證人使用威脅性語言,試圖干擾證人的發言。”
法官道:“反對有效,被告辯護律師不得再對證人使用威脅性語言。”
證人回想了一下又繼續說道:“我看見在安德魯的身上插著一把刀,而泰勒瓊斯手握在刀柄上?!?
懷特道:“也就是說,你并沒有看見泰勒瓊斯捅人的全過程,對嗎?”
“是的,我沒有看見。”
懷特道:“那么既然這位證人沒有看見我的當事人泰勒瓊斯捅人的全過程,我們是否可以這樣假設,假設安德魯的受傷本身就帶有惡意他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報復我的當事人,把他送進監獄!”
哈里道:“反對,由于剛剛被告辯護律師對證人采用了威脅性的語言,導致證人情緒波動較大,所以我認為這個證據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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