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2章 值得回購了(3/3)
股份用于可轉債股權轉換、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同時規則上是可以將“股份獎勵”條款完善為“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的。而且現在規則表示上述三項回購情形的決策程序被大大簡化,可以由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不必經股東大會決議。而且公司合計持有的股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應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的規定也取消了。這都是對公司有利的條款啊!”
吳知霖這時候在旁邊說道:“其實幾位可以考慮一下,回購對于公司優化資本結構,提升投資價值,健全投資者回報機制都非常有幫助。如果公司有明確意向會擇機推動股份回購。將會評估公司章程和新公司法的匹配情況,同時大家也可以關注后續的配套規定。”
“嗯……”吳超群重重喘了口粗氣。
刀建鑫在旁邊幫腔道:“其實上面已經給了更多回購自主權,完善了公司治理機制,這可不光是有利于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我在這里和幾位展望一下未來……我國回購制度在資金來源、債權人保護、國企考核指標局限等其他方面仍有改革空間,我也期待監管部門進一步對回購制度完善,從而更加利好資本市場中長期發展。但就目前的政策和目前的點位來看,回購……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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