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婚事(1/2)
兩年后。
許安寧二十四歲了,當她正手上系著紅繩,腳下踩著紅襪子,紅紅火火過著本命年的時候,她和林朗的婚事終于被提上了日程。
之所以用到終于這個詞,當然是有原因的。
原本按照林朗和許安寧的節奏,加上兩家人的鼎力支持,訂婚之后馬上結婚才是順理成章到毋庸置疑的安排。
可是彼時,林朗新事業剛剛開始,成果頗好,短視頻一經發出,頓時吸粉百萬,短短兩個月就已經有了不錯的收入。
這讓林朗不由得萌生了些許的野心。
這不是事業上的野心,而是家庭里的野心。
眾所周知,許安寧的家庭條件要比林朗家好上太多,即使林朗想要拼上一拼,奈何實在沒有實力,現如今眼看著自己銀行卡上的數字不斷上漲,林朗有了自己的小心思。
比如,結婚以后是不是可以住在自己買的房子里,比如兩家的婚禮哪怕是肖怡想辦的那場聽起來就格外奢華的婚禮費用是不是可以由他來支付?
畢竟他是個男人,是個想把許安寧娶回家而不是倒插門的男人。
其實一直以來,對于自己女朋友富二代的身份,林朗都沒有過太多的想法。
畢竟從小到大,他也可以說是吃穿不愁,尤其許安寧雖然家世良好卻一點都不喜歡過度消費,對奢侈品的沒有什么興趣也沒有需求,實在花不了太多的錢。
可是,等到談婚論嫁這一天,肖怡突然大手一揮,直接贈送了一套一線城市的房產外加H市豪華別墅區的三層別墅,要說自己的尊嚴沒有受到一點點影響,是不可能的~
可是林朗不是一個大男子主義的人,也從來沒有想過為了自己所謂的面子,放著現成的房子不住,帶著許安寧在這間小小的出租屋里開始全新的生活。所以當時的他只能忘掉自己那雖然存在卻毫無意義的羞恥感,選擇接受他能選擇的最好的安排。
可是現在不一樣了,林朗有了賺錢的能力,或者說,有了快速賺錢的能力,所以他希望可以用自己賺來的錢,在北京買一套房子。
許安寧當然不知道他這些彎彎繞的小心思,只是覺得兩個人早晚要在一起,既然他有這份執念,成全他又如何,反正自己對結婚的事情沒有那么著急。
半年以后,林朗終于存到了第一桶金,在北四環買了一套不大的房子,自尊心終于得到了滿足的林朗,卻得知許安寧因為在公司表現一貫良好,要被外派到項目上負責一應的行政工作。
這無疑是一次很好的學習鍛煉的機會,許安寧不想錯過,林朗也不愿意成為她成功路上的絆腳石,于是當然是答應她。
這一去就是大半年。
在此之后,也就是許安寧二十三歲的那一年,兩家子終于開始合計起兩個人的婚姻大事,可是由于肖怡看中的酒店年內沒有場地,次年又正好趕上許安寧的本命年,多多少少有點不吉利,許安然也從遙遠的美國打來越洋電話,號稱:“反正也要延遲,不如等我畢業,省的還要專門飛回去~”
基于以上種種原因,婚禮定在了許安寧二十五歲那年的9月份。
而婚禮籌備自然要提前開始準備。
首先伴郎的人選就是個大問題,以林朗的高齡,身邊的朋友早都有了家事,沒有機會擔任這一角色,而其它人,林朗認為,他們好像也沒有熟到那個地步。
許安寧的意思是,不如直接讓許安然當伴郎,反正他閑著也是閑著,找了他最起碼還能省下一個伴郎紅包,林朗卻有些擔心:“他本來好像就沒有那么喜歡我,讓他來當伴郎,還能幫我好好叫門嗎?”
許安寧聽了這話,笑得不行:“別這樣嘛,許安然雖然不靠譜,但是也不至于在我們的終身大事上搞小動作,不怕我們追殺他么?”
最后,伴郎人選就這樣確定下來。
伴娘呢?第一選擇當然是肖雅,肖雅當然愿意,彼時的她還沉浸在和張振分手的情傷中無法自拔,眼看一時半會不會贏得第二春。可是誰知道,在婚禮舉辦前兩個月,張振回來了,肖雅閃婚了。
許安寧真是哭笑不得,只能臨時拉來萬年光棍孟冉湊個數,孟冉欣然答應,不光答應了許安寧,也答應了肖雅,答應了在肖雅不久的將來將要舉辦的婚禮中,也擔任伴娘的角色。
畢竟,也是沒得選,楊嘉一已為人婦,嫁給了第一份工作中認識的公司高管,也就是招聘她入職的那個人。
要說楊嘉一,這人生經歷也是有些意思。
想當年,和王莽的戀愛,始于一頓飯終于一個屁,是來的快去的更快,自此之后不知道是因為傷了心,還是因為確實沒遇到合適的,竟然再也沒有談過戀愛,直到工作以后。
楊嘉一和她老公的故事還要從面試那天說起。
第一輪面試時還是個初春的午后,天氣還有些微微的涼,為了擁有良好的第一印象,楊嘉一毅然決然的穿上了裙子,結果還沒到面試公司的樓下已然悲劇,小腿凍的幾乎無法直立行走不說,沒來得及吃早飯的胃里什么都沒有。饑寒交迫下,楊嘉一往前行走的身形有些晃,就在她即將晃得撞在柱子上的前一秒,一個男人扶住了她。
這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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