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奮斗在今朝(1/2)
?先是讓他們買了個木桶,打了水以備不時之需。
然后,一旦顧客光顧,云夏就問需不需要他們幫著拔了毛,清理了內臟。
有的人只是為了吃肉,能方便的直接拿回家是再好不過的。
于是乎,云夏就留下了野雞的羽毛,問留著野禽的羽毛作甚?自然是為了賣!有的地方專門收禽羽毛,能做雞毛撣子,羽毛漂亮的,還能做毽子,富家小姐們最喜歡漂亮羽毛的毽子了;也能做成飾品,用處多多。
雖然可能賣不了多少錢,但是多一文也是多一文,積少成多,云夏不嫌錢少。
野兔之類的,云夏也是如此,不過事關皮毛,獸類的皮毛,云夏會給顧客。不過,有的客人不會要皮毛,直接賞給云夏了,有的顧客就比較精,讓云夏折了價退他幾文錢。
先不說云夏懂價,賣的價格自然比林大夫他們合理。云夏甚至會虛抬了價格,讓客人體驗砍價的成就感,哪怕遇上豪爽的客人,問了價就付錢,云夏就會裝模作樣地說些討喜的話,說漂亮姐姐或是英俊的哥哥她看著舒服,給便宜點。
她心情好了,還會塞幾朵野菇贈送。
總之她雖然抬了價,但是最終給顧客的都是合理的市場價,還把顧客照顧的舒服了。
畫面就變成一群大漢圍著女孩,但交易完全交給了女孩,大漢只是做下手的活兒。小女孩嘴巧伶俐,她那攤位很是熱鬧,帶來的野味和山貨沒多久就賣完了。
他們進城一趟不容易,要想當天回去就必須盡快把東西賣完,所以林大夫那時的想法就是盡量便宜了。但是有時候想要生意好。不一定就需要在價格上動手腳,還能以優質的服務取勝。
就云夏他們待著的地方,有幾個也是賣野味的,價格比云夏的便宜很多,但是顧客見云夏這邊人多,問了問價,最終還是選擇了云夏這里來買。
這就是從眾心理作祟了。認為大家都覺得好。那就一定是好的。
幾個賣野味的地攤眼巴巴瞧著云夏這邊的火爆生意,等到了云夏這邊賣光了,他們的生意才有人光顧。這才大大松了口氣。
賣完了野味,云夏就帶著眾人去處理皮子和羽毛了,跑了幾個地方,拿到了微薄的錢。但是對鄉下人而言,這也是一筆不錯的收入。
云夏留下了幾只羽毛很好看的山鳥沒有賣。等到了地方,跟掌柜的談交易的時候,村民們才真正見識了她的見多識廣。
事情是這樣的,掌柜本來看他們一群山野村人。想欺負他們的不識貨,給了超低價,只見云夏嘴角一挑。說道:“伯伯,你不能這樣啊。白鳥和翠鶯你給這樣的價錢,太欺負人了吧?”
云夏啪啦啪啦又說了一堆,和掌柜一直在講價,眾人以為掌柜給的價很高了,一旦談下來,之前賣得山貨根本就不夠看了,這幾只鳥才是重頭戲。
但是云夏不滿足,久說不下,她打算走人了,嘴里嘟囔著:“這世道連翠鶯都沒人要,真是令人傷心啊。”
云夏一共帶了四只鳥來,兩只翠鶯,一只白鳥,另外一只,云夏說她不知道,但是也是給的和翠鶯一樣的價。
按照市場價,云夏給出的價格確實貴了,而且還是貴了很多,云夏很清楚,但是她不急。
沒等她轉身,那掌柜連忙叫住了云夏,“好吧,成交!”
云夏笑開了臉,“還是伯伯慷慨。”
掌柜說:“下次有貨記得還來找我,伯伯給的價一定高!”
云夏嘴上道著自然自然,一手交了貨,一手拿了錢,她很瀟灑的帶著人走了。
她一走,掌柜便迫不及待地去找人來處理云夏說不認識的那只鳥,看掌柜的神情,那是珍惜的很。
出來的眾人,精神有點恍惚,他們這一下,就那四只鳥一共賺了一百五十兩呢,一個他們沒見過的數。
滿星感嘆道:“富人的境界果然不是我們能想象的。”
旁人道:“就是,沒幾兩的鳥肉,為了那幾根羽毛,竟然肯花這么多錢。”
云夏不咸不淡道:“這有什么,只要那個掌柜的手里有像樣的手藝人,能把那只我說不認識的鳥處理好了,那一只鳥的標本,絕對有人肯花五百兩去買,彩鳶珍貴著呢。”
滿星被自己的口水嗆到了,“五百兩?不能吃不能喝的東西,它要五百兩?”
“富人的世界你們不懂,有錢拿就行了。”云夏不以為意道。
云夏先前對掌柜說不知道,但她其實是知道的,那鳥名為彩鳶,在四只鳥中它才是主角,掌柜肯給出這樣的高價,也是舍不得放棄它。
在掌柜看來,他以為他占了便宜,因為云夏的“不識貨”,彩鳶賣的便宜了,但是其他鳥賣貴了,這一相加,其實是云夏占了點微利。
當然,商人都是狡猾的,他未必看不出盈虧,但是因彩鳶的難得,不管有沒有認識到云夏耍了小聰明,眼中只有彩鳶的掌柜還是買了賬。
等眾人回了村,說起他們這一趟可見識到了什么叫有錢人,他們手頭有了錢,心情好,話就多了起來,頓時就熱鬧了起來。說著聊著,這話題就火起來了。
這下讓村民們直觀地見識到云夏雖小,但她的膽識可是如林大夫所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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