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起訴離婚(2/2)
我花了一個晚上時間,一邊流眼淚一邊擬起訴書,本來想和平跟他離婚,以后還能做朋友,但是沒想到一氣之下會把事情鬧得這么僵,這件事到底還是出現了我最不希望看到的局面。
第二天,我跟白朝辭請了半天假,把起訴書遞到了法院。
但是受理的工作人員看完我的起訴書后摸著下巴想了半天才問:“你丈夫是現役軍人?”
我點點頭。
“他不同意離婚?”
我再次點頭。
工作人員攤攤手:“那就沒辦法了,你跟他協商好再離婚吧。”
我愕然:“為什么?”
“軍婚法有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如軍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礎和婚后感情較好,配偶一方又無正當理由,法院會對配偶一方進行說服,調解或判決不準離婚,這意思就是說,你老公沒犯錯,你要求離婚法院是不會同意的,即使鬧上法院你也討不到好。”
我愣住了:“還有這規定?”
“對呀,這是軍婚保護法。”
我拿著起訴書心情復雜的離開了法院。
難怪昨晚陸庭修信誓旦旦的說我無法起訴,原來還有這一層原因。
那等于我現在是被他吃定了?
他說不能離婚我就無法單方面提出離婚?
這什么破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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