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董事長和總經理的關系(2/2)
享受一種待遇,更不是為了個人面子好看。在實際工作中,有人會說,我工作時間很長了,應該享受一個什么樣的待遇。或者說,干副職很長時間了,要求享受一個正職待遇。干部選拔是工作需要,哪里有職位空缺,哪里就需要配齊和健全;哪里的工作上不去,哪里就需要充實力量。調整干部就是要形成一種正確的用人導向,讓想干、肯干、會干的得到提拔重用;對不干工作、干不好工作的進行組織調整。不能說干了多少年就應該提拔,也不能說因為是一個年齡段的,別人提拔了,我也應該照顧一下。還有一些同志對待別人提拔沒有一個正確的態度,自己干得不好,看到別人提拔了就生氣、嫉妒,甚至寫信誣告,發短信造謠中傷。對這種歪風邪氣必須堅決予以抵制。對干部工作來說,決不能讓老實人受氣,讓干工作的受到不公正待遇,讓投機鉆營者得利。
第二,組織信任。用干部,目的是為了工作,必須要用那些水平高、能力強、肯干事的同志。但僅有能力是不夠的,必須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這是我們黨選拔干部的一項重要原則。對一名領導干部來說,有德無才不成事,有才無德會壞事。如果一個單位的主要領導干部德有毛病,拉幫結派、任人唯親,就會把這個單位搞得烏煙瘴氣,不但工作上不去,人心也渙散了,更為嚴重的是我們的事業受到了損失,群眾的利益受到損害。這樣的干部,組織上能信任嗎?群眾能擁護嗎?所以,干部得到提拔,工作需要是前提,組織信任是基礎。
第三,群眾認可。領導干部的職責是,給大家選擇一個正確的前進方向;統一思想,凝聚人心;帶頭實干,先干一步,作出表率。這樣,群眾才服氣、才認可。我們的干部都是嚴格按照程序選拔出來的,都是在本單位或者一個系統內絕大多數群眾比較認可的。如果絕大多數群眾不認可,民主推薦這一關過不了,就不可能得到提拔。領導干部不要因為自己提拔了,就自以為比別人高明,自以為是,想怎么著就怎么著。這樣的干部是干不長、走不遠的,遲早要跌跟頭。與大家一塊干,打成一片,這樣群眾才會認可。
第四,個人努力。這是一個干部得到提拔的內在原因。要想得到組織的信任、群眾的認可,最終要靠干部個人努力來實現。作為一名干部,一定要努力學習,提高素質,增長才干,扎實工作,創造業績。現在,有些干部,個人努力不夠,在升遷的希望未能如愿時,總是牢騷滿腹、怪話連篇,而不是從個人能力、素質方面找原因、找差距;當得到提拔重用時,又總是認為這都是個人努力的結果,甚至認為自己早就該提拔了。這都是十分錯誤的、有害的。個人努力須終其一生,奮發有為、甘于奉獻。
特別是年輕一代,我們就要更多地給他們機會和平臺,沒條件創造條件,沒平臺搭建平臺。”這是羅天運在一次干部提拔會上的發言。當時就是沖孟成林等人對馬英杰提拔過快,說是坐直升飛機往上沖等言論發出的。他當時特別地強調說年輕干部有能力,有水平的就是要不拘一格提拔,而且該放手就要放手,老是不放心把重量放年輕人身上加,他們什么時候能夠成長、成熟得起來呢?一如一個挑擔子上山的青壯年,老是讓他挑八十斤,久而久之,別說八十斤,恐怕六十斤都挑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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