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漸聞達的格林(1/2)
這天,格林別提多高興了,身懷巨款能不高興嗎?她一下子覺得自己的身份高了好多,似乎自己已經可以和父親平起平坐了,算是本市巨富老皮伯馬也是可以漠視了。想到那老皮,今天唯一的不高興是在拍賣現場見到那父子倆。
她不能忍受自己看到那父子倆,因為她發現布魯先生風一也對那兩人眼光漠然,難道他的布魯先生知道她的過往么?
她猜對了,風一能捕捉他人的腦波,用術語說是他心通。他還是李巖時代因為有他心通,成為百戰不殆的儒將其實他是道人,讓李闖由未遇他前的屢戰屢敗化為戰而能勝,最終打下了天下,成了李公子的威名。如今,他隨著修煉,從結丹開始而漸至出神,不知不覺他心通之術不習而成了。
風一也超看不慣皮伯馬,有格林的原因,也有點因為他自己太直了。他心里想,如果那家伙還讓自己看見,還來自己面前顯擺,那他一定不得好死,這個冥冥有數給他。他不習慣發誓,心里隨便想想。
不開心的事不再提,單提格林和風一賺了錢,那是從來到外的開心。人開了心,會想喝酒,格林想,風一也想。他們在琴店的二樓住所里吃飯喝酒,除了烤魚是風一分神在日星印里偷偷自己烤的之外,其他一切菜都是格林叫酒店送來。
格林喝得朦朦醉意,風一喝多了雖然無所謂是醉是醒,但他選擇也醉了。
這個世界上,無論是陌生男女在一起,還是比較相熟的男女一起,除了人的衣服可以遮掩身體之外,往往還有別的什么無形的隔膜,把人和人之間隔開了。這時候,酒是一切隔膜的溶化劑。喝了酒,然后反了自己的一貫作風,算前后矛盾,也是理所當然。
什么叫做順水推舟,順酒的吧!可以說,酒是人類最好的臺階,喝酒了臉本來紅,此時不用為任何事再臉紅了。因為喝酒,格林和她的布魯先生風一發生事情了!唉,酒啊,真是個害人的東西!這時候,她才知道,布魯原來是個男人,一個粗魯的男人。
從此之后,日子過得很快,轉眼到圣誕節了。這段日子里,格林去學院不多了,她在依據自己練琴也是一樣,而且這里的琴比學院的還好。值得一提的是,學院的老師們也是有識之士,專門從格林店里買了一架風一加工過的鋼琴。親自來約買鋼琴的是副院長大人,購買的發票上金額是一百萬,而他實付的錢才是六十萬。
圣誕節這天,嚴格說是圣誕節的前一天。佛lán山音樂學院大禮堂,人很多,很寬敞的禮堂也顯得有些擁擠,如果人們會飛,他們會毫不思索飛離禮堂的地板,這樣可以不那么擠。固定舞臺上的一側,斜擺著那架從格林店里買來的名貴的鋼琴。
唱歌的節目,無論是獨唱還是合唱,不樂器都少不了那臺鋼琴,而伴奏者也是值此機會才能彈到這鋼琴,借它發出如魔似幻的陶醉一切的琴聲。
皮伯馬等表演彈琴的,是最高興的人。皮伯馬彈完他的曲子,獲得了廣泛的掌聲,他第一次聽到對他鼓掌的聲音能響得那么久。
格林彈的時候,更是迷住了所有人。她以前在學院里也不過是中上偏尖,而現在她的琴聲讓所有人的才華暗然失sè。她幾乎成了名人了,很多人給她送化,爭相和她合影。而這之中,當初的名演員皮伯馬也來捧她來了,好像他一起是她的粉絲一般。
皮伯馬是個讓風一無法理解的人,甚至分不清他是男是女。格林已經是風一的女人了,雖然不一定永遠是他的女人,所以格林避開了所有人,來到觀眾中的風一身邊。如果目光可以是刀,風一已經被割碎多少回了。這些目光中,最毒的是皮伯馬的,他帶著恨意盯著風一的眼睛!
于是風一也盯著他的眼睛。風一的眼睛那么無情,沒有喜怒哀樂,沒有憎恨,也沒有憤怒,與皮伯馬的刀鋒一般的目光截然不同。但,是這種沒有感情的目光,讓他像是一座山,壓在了皮伯馬的心頭。這時,皮伯馬心里一陣劇痛!
皮伯馬臉無人鈀提前走了,然后是去了醫院,在這個圣誕節的年夜里。
對于風一,對于格林,對于其他的更多的人,圣誕節仍然是歡樂的,音樂會之后是他們各自的不眠之夜。風一和格林回到琴店之上的二樓住所,過他們的不眠的生活,在西方的年夜里。
生活一天一天地在繼續。
在東方的華夏國,這一年,發生了一種奇怪的病,染上了人是發燒,然后還傳染,嚴重者結果是死。這個病傷害人的是以肺為主,包括整個呼吸系統,于是人們叫它肺癲病。病,不能說奇怪,怪的是他傳染太快,更怪的是它只在華夏人中傳染。
風一本尊還在太谷北小潭底,在長時間的化虛狀態下修煉。他已經滲透入那層古怪巖石很深了,他估計至少有三百米了。越是往下越是靈氣充實,他在受益中越來越安心修煉,他越來越感到自己的強大,比剛入潭時也許強大了十倍不止。
什么叫做面壁,道理和他一樣。面壁不是一種懲罰,而是一種修煉。別人面壁只是心思滲透入石壁,而風一是向下直接入壁,直到有一天他能夠徹底。
肺癲病的事,在佛lán山的風一分身布魯不知道,在太谷北小潭往下面層透徹的風一本尊也不知道,
『加入書簽,方便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