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想離還是想和?(1)(1/3)
婚姻對于大家來說意味著什么呢?愛情對大家來說,是不是婚姻的基礎呢?如果新鮮感過了,或者是發現不想在一起生活了,大家會選擇離婚嗎?
著名的主持人孟非,在主持節目中說過:“我認為結婚這件事,一定要有愛,沒有愛是不行的,但是不能僅僅是因為愛。我恰恰認為,習慣是一個非常可貴的東西。我們太容易喜歡一個異性了,我看到這個女孩好,我會喜歡,轉眼我看到另一個女孩好,我也可能喜歡,這是骨子里的東西,人性是克服不了的。可貴的是當我和她相處,我們有了感情以后,她跟我在一起成了一種習慣了,我已經離不開這種習慣的時候,那時候進入婚姻,是相對比較安全的。僅僅是因為愛進入的婚姻,很快會在瑣碎的、無聊的家庭生活當中,把那個愛消失殆盡。但是,當你們愛情變成了一種習慣,雙方都習慣了對方,而再也很難習慣別人的時候,那個時候進入婚姻,那是最安全且能夠相對長久的。”
對于孟非的觀點,我曾經是認同的,但是我看了身邊太多的案例之后,我也不一定認同了。
今天講的事情,是關于我媽的一個朋友,我媽和這個朋友的關系很近,不只是大家想得閨蜜那么簡單,其中還有親戚關系,但是這個親戚關系,我想我媽現在并不是很想承認。
這個朋友,我們暫且叫她靜云吧。其實論輩分,我應該叫她一聲舅媽,但是現在也沒有這層關系了,我們就叫靜云吧,也比較好叫一些。
說起這個靜云吧,應該從我媽小時候說起。
靜云是我媽小學的同學,算得上是一個很好的閨蜜,我媽沒怎么上過學,靜云那時候可以算是我媽上學生活中關系最好的一個了。
靜云比我媽大一歲,兩人那時候同班,關系還算不錯,尤其是我媽性子比較江湖,講義氣的那種,對于朋友有什么小毛病也屬于不是很在乎的,所以和很多人都玩得很好。這個靜云吧,那時候和我外婆家住得比較靜,和我媽每天都是一起上下學,所以兩人的關系格外近一些。
我媽說,靜云小時候就屬于那種愛面子的。
其實那時候,我外婆家那住的地方都不算很好,臨近鐵路,又鬧,房子又破,沒錢的才住在那里。
靜云這個人吧,就比較愛面子,一般的孩子吧,住哪里就住哪里,說了得了,自己的家境又不是自己能夠選的,如果可以選擇投胎的家庭,我相信很多人都想投到高官或者首富家里的。但是靜云和一般孩子不一樣,她不想承認自己家住在那一塊,總是喜歡和人吹牛,說自己住在鎮上。
但是回家的路線不對啊,所以靜云每天都是等到大家走了才走的,有時候沒有辦法,就裝作往鎮上走一段,等大家都走遠了,然后再飛快地往家趕。
我媽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遇到靜云的。
我媽到現在還清楚地記得當時的場景。
當時天已經有些黑了,我媽那時候因為彈跳能力不錯,被體育老師送到市里去檢測骨齡的那些數據剛回來,碰到一個小姑娘背著包飛快往回趕,仔細一看小姑娘還挺熟悉的,好像是自己家附近的小孩子。但是當時天太黑,沒有看清楚。
我媽正準備下車,車門剛剛打開,我媽就往下跑,也想趁著天還沒全黑,趕緊回到家去,這時候突然沖過來一個小孩,把我媽撞倒了,這個人就是靜云。
這一來二去兩人就算認識了,我外婆外公那時候是開船的,大部分的時間都不在家,這倆人就經常一起玩,靜云還經常到我外婆家去過夜。
這本來吧,就是一個很普通的閨蜜關系。
但是幾年之后卻因為我一個舅舅的來臨改變了。
那時候我媽和靜云都不上學了,我媽去市里學做裁縫,做衣服的那種,靜云女承母業,跟著自己媽媽做起了喜娘。
那時候那一整個鎮子一半的人家都是開船的,或是打漁,或是采砂,反正就是都是在船上過。很多人就甚至不蓋房子,直接住在船上。
我媽這個兄弟也是其中一個開船的,那時候,這個兄弟是采砂的,年紀輕輕就能獨自開一艘采砂船了,工資十分可觀。
其實這個兄弟吧,嚴格說來并不能算是我媽的兄弟,這個兄弟是我外公的一個徒弟,以前跟著我外公學開船的,現在,已經能夠獨當一面了,就自己開一艘船。
我媽呢,從小和這個徒弟一起長大,所以就以兄妹相稱,感情也算是不錯,我的這個舅舅吧,為人比較憨厚,說話比較直,我媽天性也是這樣,所以也就比較喜歡這種性格的人,兩人就一直關系不錯,比和其他徒弟關系更近一些。
我這個舅舅,就叫他張裕吧,和那干紅牌子沒有什么關系的。
張裕吧,那時候才二十出頭,工資已經很可觀了,市里上班的人,兩個月的收入都不如他一個月工資高。
但是因為常年在開船,所以張裕并不想在岸上買房子,覺得空置著也浪費。
這天張裕正好休息,就準備去看看自己這個妹妹,也就是我媽。我媽那時候在市里學做衣服,還是個學徒,每天只能踩鎖邊機的那種。張裕提前和我媽說了休息,說要來,我媽就特地調整了上班時間,回來見一見我這個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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