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農、法皆仇也(1/2)
陳縣,縣寺旁的一排整齊院落,當中一戶。
此處乃是配發給縣吏的住所,按照張鵬如今的職位,是可以享受有單獨院落的待遇的。前堂辦公,后面休息,地方雖然閉塞,但總好過租房住。
吳廣醒來的時候看到天光大亮,揉著眼睛起床,看到外頭已經是日上三竿。睡飽倒是睡飽,就覺得腹中響如擂鼓
“這位大兄,用飯,用飯。”陳勝招呼吳廣道。
案上有藿羹,還冒著熱氣,向來是剛做好不久。吳廣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卻有些踟躕,不知道該不該和這兩個人一起吃。
“你瞅啥,趕緊吃。晌午時俺大兄就回來嘞,他有話問你。”碩一屁股坐下,叉著雙腿,端起碗就唏哩呼嚕地胡吃海塞。
看到這鐵塔般的漢子竟然毫無禮數地箕坐,吳廣皺了皺眉,但他也真是餓了,加上畢竟在人家的一畝三分地,所以也規規矩矩地跪坐下,甩開腮幫子就吃起來。
陳勝端著自己的飯加入,見碩也不拿箸,而是用手扒飯,便一巴掌排在后者的手上,將備好的箸遞了過去。
吃食要用箸,這可是張鵬定下的規矩,碩也不敢惱,只得將手上的汁水用嘴嘬干凈,再用箸往嘴里扒飯。
吳廣悶頭吃飯,卻將這一切看在眼中,又見陳勝坐姿很正,不由得高看了一眼,心道這個小丈夫倒是還不錯,比自己身邊這廝強多了。
吃完之后,碩負責收拾餐具,陳勝則帶著吳廣來到正堂等候,見此處無人,吳廣不禁奇怪地問:“怎么沒見到上吏。”
陳勝笑道:“大兄昨天半夜才回來,今天一早去縣寺辦差。”
吳廣聞言,頓時覺得很不好意思。在他眼里,秦吏就沒有一個好東西,可是如今從愛崗敬業的角度來看,也不得不佩服這幫人。秦戎能竊取天下,可能也和這種辦差的態度有關吧······
無聊之下,陳勝就陪著吳廣說話。兩個人一開始還有些尷尬,但沒多久就熟絡起來。吳廣本就是劍豪游俠,正是陳勝一心崇拜的人。而陳勝不久前也曾在郡內游歷過一段日子,兩個人很快就找到了彼此都認識的人,共同話題很多。
日中時分,張鵬果然回來了。見到吳廣,就先把一個布囊遞給他。
吳廣打開一看,自己的東西都在里面,連劍也被追了回來。
在所有的失物當中,吳廣最在意的便是這把劍。作為陽夏有名號的劍豪,秉承的就是劍不離身和劍在人在,結果自己竟然被一群盜賊奪去了劍,這不得不說是奇恥大辱。如今張鵬送回佩劍,吳廣心下感動,鄭重稽首道:“多謝上吏相助!”
張鵬一把將其扶住,道:“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本就是為吏的職責所在。”說完,他開玩笑道:“吾等若是視若無睹,還會受罰啊!”
吳廣也點點頭,秦律的確有這樣的規定:若是有人行兇,距離百步之內的路人如不加以援手,應罰二甲。也就是說,在大秦,見義勇為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張鵬盯著吳廣看了一陣,這才問道:“昨日縣令盤問汝友人是誰,汝無法作答。吾觀爾非奸猾之徒,可是有什么苦衷?”
吳廣被這個問題嚇了一條,他心中一突,面上不動聲色,將昨夜里早就想好的說辭講了出來:“回稟上吏,俺乃是陽夏一俠兒,至陳縣的確是訪友,只是那廝名不符實,俺不想再與其有牽連,不提也罷!”
這時候,一旁的陳勝也搭腔道:“大兄,此人確是陽夏的游俠,俺曾聽過他的名字。”
張鵬抱了抱拳:“未請教······”
吳廣連忙道:“不敢,小的姓吳名廣,字叔。”
張鵬聽了吳廣介紹,頓時看向陳勝。見后者一臉懵逼的模樣,才安心道:“游俠大多犯禁壞律,汝可不要自誤!”
吳廣本來對張鵬的印象有所改觀,但對方這種秦吏做派又立刻引起了他的反感,只拱了拱手:“諾!”
陳勝自是曉得游俠與官吏之間的隔閡,連忙岔開話題,道:“大兄,涉想隨吳叔兄弟走一遭陽夏,見識一下張大俠。”
“張大俠?”張鵬心道這又是什么妖魔鬼怪,也敢自稱大俠?
“然也!”陳勝積極道:“俺名號不夠響亮,前次游歷苦于無人引薦,對張大俠只聞其名,這一次您可得幫俺。”
“行了行了。”張鵬知道這兩個人早晚要勾搭到一起去,便擺了擺手,說:“一會俺就讓縣寺給你開出傳驗。”
“哈哈哈!”陳勝高興道:“多謝大胸!”
“休要在外生事!”張鵬不得不多囑咐一句······
縣令左文見張鵬整日在自己眼前晃悠,心里面感覺很不爽。他的同門陽城縣令趙陽前幾天又送來一封手書,拜托左文注意張鵬這個王繼的走狗,不能讓他再弄出什么急功近利的事情。
因為出身以及立場的緣故,左文并不喜歡張鵬。儒家與法家本就勢不兩立,雖然荀子在中間激勵緩和,可信仰這種東西本就是死結。
然而見到張鵬竟然能在大柳里搞出那么大動靜,讓遠在咸陽的老師都不得不關注這廝,左文更生出些嫉妒來。等張鵬到了陳縣,在農事上又顯出兢兢業業的態度——有手段能做事的法家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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