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什么是催眠術(1/2)
?來到證人席前,先是宣誓,宣過誓后,控方律師走上來問了幾個問題,等他問完,辯方的女律師站起身走了過來。
申遠不等她開口,搶先說道:“我知道你想問我跟安警官是什么關系是嗎?我們是朋友關系!你接下來又想問我們是怎么認識的,我又為什么要幫助她破案是嗎?我們是在一家珠寶店里認識的,當時剛好發生了一起搶劫案,后來我幫她把案子給破了,兩個就認識并成為了朋友,她見我對破案很有天賦,便邀請我以后有需要的時候再給她幫幫忙,我覺得自己既然有這種天賦,便不能浪費了,所以便答應了!這就是我要幫她破案的原因了,僅僅是為了體現自身的價值!”
女律師被他這么一弄,顯得有些措手不及,愣了一下,剛想開口,又被申遠搶先說道:“你又想問,為什么別人都被催眠了,而我卻沒有是嗎?這很簡單,因為我有了防備,催眠術就是一種潛移默化的意念灌輸,重點在于不知不覺,如果你有了防備,思想上有抵制的意識,他就沒那么容易得手了,另外他的催眠術還需要一些迷藥來配合,我把他給我的下過藥的啤酒大多數都偷偷摸摸地倒掉了,沒有像別人一樣全部都喝掉,所以我才沒有被他給催眠!”
女律師聽他說完,呆立了片刻,張了張口,剛想說話,又被申遠搶了先:“你又想問既然催眠是一種技巧,被告能做到,那么別的人也就能做到是嗎?這樣一來具有殺人能力的人,就不只是被告一個人了!”申遠笑了笑繼續說到:“我只是大概了解一些催眠術的情況,并不是專業人士,說出來的話也不具備權威性,你要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只好去請教一下專業人士了!”
“我自然會請教的!”女律師很是郁悶地回答說,這一回申遠沒有搶白她,讓她講了出來。女律師說完,便轉向法官說:“我沒有什么要問的了!”走回到自己的席位前做了下來,看她的神情那是非常不爽的了!
法官宣布證人退席,申遠從**走了下來。安雅朝他豎了豎大拇指,稱贊他讓不可一世的女律師吃了癟!宋文文也向著他點了點頭,只是怕母親又來誤會,所以沒敢更多的表示什么。
法官接著宣召下一位證人上庭,和申遠幾人不同的是,這一次的證人是辯方請來的。安雅和申遠卻是認識他的,正是那位催眠大師汪宏雄,兩個人還曾去聽過他的一堂講座。見到他兩個人都覺得有些意外,又隱隱地感到了一絲不妙!
汪宏雄走上法庭后,女律師便站起身走了過去,先是向著法官、陪審團以及旁聽席做了個介紹,說:“這一位就是著名的催眠大師汪宏雄先生,在行業內十分有名望,被公認為是最具實力的催眠大師!既然本案涉及到一些有關催眠術的事情,我們不妨就來聽聽專家的意見!”女律師說完轉身向汪宏雄說道:“汪先生,你好,感謝你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來出庭作證!接下來我想問你幾個有關催眠術的問題,希望你給予解答!”
汪宏雄點了點頭說:“請問吧,我一定知無不言!”
“謝謝汪先生!”女律師說道:“我首先想請汪先生為我們介紹一下什么是催眠術,大家都只對這項神奇的技能有個模糊的認識,只知道它可以讓人進入到一種類似睡眠或者做夢的狀態,卻不知道具體是怎么一個情形,又是怎么實現的,就請汪先生為我們講解一下!”
“好的!”汪宏雄點了點頭,講解到:“催眠術hypnotism,源自于希臘神話中睡神Hypnos的名字,是以人為誘導,如放松、單調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引起的一種特殊的類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識恍惚心理狀態,是一種運用心理暗示和受術者潛意識溝通的技術。理論地說:催眠是心理暗示行為,施術者通過語言、聲音、動作、眼神的心理暗示在受術者的潛意識輸入信息,改變其思維模式和行為模式,受術者可以閉上眼睛,也可以不用閉上眼睛,甚至會無意識接受了催眠師的心理暗示。簡單點兒說:催眠術就是利用心理暗示進行溝通的技術。”
“在一些對催眠術不太熟悉的人眼中,可能會覺得催眠術非常的神秘,類似于一種巫術或者說魔術。其實催眠術就是在古代的巫術中發展過來的。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在古代就有很多類似于催眠的記載,只是因為當時的科學并不發達,所以他們的催眠更偏向于神學,帶有一定的迷信色彩。直到了十八世紀奧地利的麥斯麥醫生以“動物磁液”的心理暗示技術開創了催眠術治療的先河。但是他的理論也不科學,依然帶著神學宗教的色彩。
到了1841年,英國著名的外科醫生布雷德才以科學的理論來證實催眠是一種類似睡眠的狀態,并將這種使人進入清醒和睡眠之間的狀態的方法稱為催眠術。”
“催眠主要有兩種基本形態,那就是父式催眠與母式催眠。父式催眠就是以命令式的口吻發布指示,讓你感到不可抗拒,而不得不臣服。在催眠過程中,常常根據不同的對象,或同一對象在不同的時間、地點、條件下選擇使用不同的催眠方式。所謂母式催眠就是用溫情去突破受術者的心理防線,也就是一種柔性攻勢。”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可以被催眠的,而且催眠的程度也會有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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