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6章略賣(1/2)
往后的幾日,也還算平靜,學府里的課都不算多,加上教書法的夫子病了,請了好些時候的假,學府沒有找到替補,便讓各自回了家。
閑來無事,沈云初就纏著李叔帶她出門,李叔很忙,沈家雖是武將世家,但也做些生意,做的最多的就是錢莊,其他的也有。
李叔基本每日都要過去不同的鋪子里查賬,核對出入金額,偶爾母親有空的時候,就會同他一起去。
當然偶爾也會帶著沈云初出府逛逛,等李叔查完帳,再一起回來。
想同他一起,就得趕早,對于這件事情,沈云初還是很積極的,她鮮少能自己起來,通常都是琳瑯來催個兩三遍,才磨磨唧唧的從床上爬起來。
但今日一早,天色朦朧亮的時候,沈云初就破天荒的起身了,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她的身邊,缺一個人,一個時刻為她效命,且只聽命與她的人,她將來要做的事情都算不上絕對安全的,要做成那些事,她首先必須保證自己的安危。
馬車離開沈家的時候,天色剛剛亮開,四周還朦著一層薄霧,帶著清晨潮濕的露水和泥土的芳香。
東市的街道,這個時辰,人并不多,連擺攤的小商販都還寥寥無幾,只有幾個來的稍早的,擺弄著自己攤位上的瓜果蔬菜。
當馬車停在一處錢莊外,琳瑯扶著沈云初從馬車內下來,替她整理了一下身上的披肩,有些擔憂又有些埋怨:“小姐啊,你想出來逛街也并不是非得這個時辰啊,這會兒露水正重,寒氣未退,您身子骨本來就……”
“好啦。”沈云初不愿意聽她的絮叨,只沖她一笑:“沒關系的,買東西嘛,不來早點怎么能挑到好的呢?”
琳瑯無奈的抿了抿唇,不再絮叨什么。
同李叔約好了時間,沈云初便帶著琳瑯朝著東市街頭的方向過去。
一路上都沒什么人,只有陸陸續續的幾個挑著東西的商販趕去擺攤,兩人拐進一條巷子里。
這里,是整個皇城最大的人市,顧名思義,就是略賣人口的地方,許多窮人家養不起的孩子就會帶到這里來,供有錢人家挑選,以此來交換銀兩度日。
許是來的早,并沒有多少人,站在巷子口,連能夠供人挑選的人口都是一眼就能看全的,他們的腳上、脖子上或者手上,被拴著鐵鏈,像牲口一樣被拴在門口的柱子上,供人挑選,卻沒有半分要掙扎逃跑的意思。
目光跳躍間,沈云初一眼就看到了那個同樣被拴在角落里,衣衫破爛,蓬頭垢面,臟的幾乎已經看不出原來樣子的少年。
如果不是記得他那雙如同野獸一般的眸子,沈云初差點沒有認出來。
上一世,他是白屹川身邊最忠誠的暗衛,身手甚至比白玉珩身邊的龐勇還要厲害,每每交鋒,都需要白玉珩親自上手。
記得她曾聽龐勇說過,這個人是白屹川從人市里買回來的,他忠誠什么地步呢,就算知道白屹川的計劃里,他是注定要被拋棄和犧牲的,他也愿意完全順從,替他完成任何任務。
連白玉珩都曾經這樣評價他:雖然是敵人,但值得尊敬和敬佩。
如今,她就是需要這樣的人。
所以,她今天來的格外的早,她怕晚一點,就會被白屹川捷足先登了。
思索間,她眼底閃過一絲滿意的笑,站在巷口,邁步正要進去巷子里,手臂卻被琳瑯一把拽住。
“小姐!”她壓著聲音,“咱們去那種地方做什么啊?怪嚇人的。”
沈云初笑笑,“走嘛,等我辦完事,咱們就走便是。”
說著,她不顧琳瑯的反對,轉頭走進了巷子里。
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窮兇極惡的,雖然不敢明目張膽的行兇,但看沈云初的眼神卻總不自覺的帶著打量和審視,甚至是玩味的欣賞。
大抵是覺得,像這種烏煙瘴氣的地方,是鮮少有富家小姐會來的,就算是要買個奴仆什么的,也是讓家中管家代勞便是。
沈云初的穿著打扮,一看身份就不簡單,這么小,竟然還敢親自來這種地方,加上這個時間,這里本就沒什么人,她的出現,就有些格外惹眼了。
更有甚者,因為好奇直接從門里走到了門外,卻只是站在屋檐下,仔細的打量著她,沈云初倒也不在意,直徑走到那少年跟前。
少年被拴著脖子,靠在柱子上,見有人靠近,也只是輕輕的動動眸子,瞄了她一眼,又將眸子轉了回去。
不等她開口,略賣他的主人便殷勤的上前,“姑娘安好,您想要個什么樣的?力氣大的能抗東西還是長得俊俏能伴讀的呢?”
沈云初抬手,指著地上狼狽的少年:“我要他。”
老板的神情有片刻愣神,隨即反應過來,拍手稱好:“哎呦!姑娘好眼光啊!您別看他臟兮兮的,干起活兒來特麻溜。”
“不過咱可說好了啊,買賣一旦做成,我可是不會退的,您可想清楚了。”
沈云初笑笑,點了點頭,并不搭話,她知道,其實并不是這樣的,這少年看起來就不是容易馴服的主,多半是被人買走了許多次,又被退回來了。
正巧,被沈云初挑中了,他心里便高興,想著能忽悠就忽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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