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9章 命運天平的困境(2/2)
,不應該采取多數決定這個原則。如果在審判投票過程中,100個人的評審結果是51比49,難道僅僅因為多出兩個人,就能評判被告有罪?所以,利維坦希望采用推演法,即將一個人的言行可能造成的所有后果進行推演,并將可能導致的結果,進行一一評判,來確定這個人是否有罪。”
芮契爾質疑道:“利維坦的方法,很難實現,就像你故鄉里的那本書寫的那樣,一只蝴蝶扇動翅膀的時候,會在海洋的彼岸掀起一陣風暴。”
托德說道:“你說的沒錯,一件事可能造成的影響太多了,我們很難做到事無巨細。但是,你不得不承認,如果能夠推演出一件事的每一種結果,那么利維坦的辦法的確要比斯卡哈的辦法更加合理。”
托德停頓了一會兒,繼續對芮契爾說道:“如何監視言行?如何判斷有罪?這兩個問題還并不是最棘手的問題。最麻煩的是……”
芮契爾說道:“如何終結罪人的生命,將他的靈魂帶到命運天平的面前?”
托德點頭:“假設我們真的判定一個人有罪,認為他的言行繼續下去,將危害到整個世界的平衡,甚至會引發物種滅絕,那么為了阻止他,我們將不得不終止他的生命。”
“但是,那樣就意味著,我們將不得不剝奪這個人的生命權。但關鍵問題在于,他還沒有犯下足以致死的罪行,他被剝奪生命的理由,僅僅是因為我們認為他可能會有害。”
“如果活著的人,知道他們可能隨時就被剝奪生命,僅僅是因為被預測到他可能有害,你能想象整個世界會混亂成什么模樣嗎?”
芮契爾低聲說道:“質疑、反抗、弒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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