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此養子非彼養子(1/2)
太祖出身貧寒,立國后的政策偏向底層百姓。尤其對良民賣身為仆十分反感。曾詔令:“公侯之家(奴仆)不過二十人,一品不過十二人,二品不過十人,三品不過八人……禁止庶民蓄奴。”《大明律》也明文規定禁止奴仆買賣。新修訂的《大明律》同樣對此條照搬。
奴仆相當于奴隸,基本來源于罪囚。比如明初的藍玉案、胡惟庸案、方孝孺案,涉案的官員妻小被充入奴仆。而且奴仆的社會地位及其底下,乃是賤民。律法對奴仆沖撞主家,也是從嚴處罰。
時間是把殺豬刀,紅了櫻桃,綠了芭蕉。如今的勛貴家奴仆成群,富裕的鄉紳之家奴仆遠超二十人。朱壽在京畿附近清理流民時,發現勛貴之家隱匿的流民有五萬多人,這還沒算家中的‘奴仆’。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律法規定勛貴、官員奴仆的數量,禁止庶民蓄仆。腦子活絡的人靈活變通,把賣身契弄成了收養契約。家中的奴仆在官府的戶籍資料上顯示“養子”、“養女”。
所以“家人”兩字在古代,并不是血親的意思,大多數情況指仆人。
潘舉人家的管家簡單問了些話,對相貌俊俏、身體壯得像小牛犢的朱壽相當滿意。
“最近主家缺人手,看你小子也是一身力氣。八個銀幣買下你,沒意見吧?”管家趾高氣揚地抬著下巴,篤定朱壽會同意。
朱壽控制不住嘴角猛抽抽。如果八個銀幣能買下一少年,軍隊可以去民間采購兵源。一次性買斷,能省下多少軍餉!
他大爺的,他能拉起數百萬的軍隊征戰世界!
見朱壽猶豫不決,中人一旁攛掇。“小兄弟,這個價真的不錯。潘舉人仁厚,潘府的待遇很不錯。一年四季衣物,做的會有賞錢。你表現好,說不得兩三年就能賺出贖身錢。”
“得寫明贖身錢!”朱壽警惕地說。
管家呵呵一笑:“潘府規矩,贖身錢三倍。只要你能拿出24個銀幣,隨時都能離開。”進了府,一切主家說了算。能贖身出府的屈指可數。
朱壽咬咬牙:“好,我現在就按手印。”
中人另立了份贖身契約,把賣身價格填上,“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朱小九。”朱壽現編。
朱壽按手印的時候瞄了眼契約。雖然賣價低,兩份契約文書倒是沒什么問題。收養契約需要到官府報備,贖身契約三方各自保管一份。朱壽把贖身契約貼身放好,跟著管家走了。
坐在太師椅上等候的谷大用,用喝茶掩蓋變幻多端的表情。貼身跟隨陛下多年,至今對陛下的舉動仍是摸不著頭腦。他這輩子都不可能像宮里的前輩們一樣,準確地揣度上意。
中人笑瞇瞇地收好一個銀幣的中介費,馬上招待武官打扮的谷大用。“這位官爺想買丫頭還是小子?”
朝廷禁止買賣奴仆,但民間早已蔚藍成風。奴仆買賣和普通貨物買賣一樣,堂而皇之并不避人。
谷大用道:“我想給家中老母找一貼心的丫頭。年齡不能太小,約莫十五六歲上下。”
“普通的丫頭十五個銀幣左右。如果是經過大戶人家調教的,二十個銀幣。如果,”中人給了個你懂的眼神,“漂亮的價格會高些。”
谷大用默然。若陛下知道了,會氣死吧?
朱壽跟在管家身后,暗自盤算合理合法占有潘家家產的可能性。收養契約條條框框附和律法,真實有效。《大明律》明確規定養子有繼承家產的權利。甚至在無子的情況下可全部繼承。
要不要搞搞事,給天下間的“養子”們樹立榜樣?
潘府在城東獨樹一幟。朱壽仰頭,三丈高白墻黑瓦阻擋了外人對府內的窺探。
登州府靠海,此地駐扎了軍隊和水師。沒了倭寇的騷擾,登州府是安全無虞的。就連段鋹的叛亂都沒有波及到此。小小的舉人,用得著建造十米高的外墻嗎?
跟隨管家踏入高府,還沒靠近前廳,就看到穿白衫的儒生激動地手舞足蹈。
“陛下類太祖多矣!失蹤的士子定是被陛下秘密處決。想想陛下對付不聽話者的手段。太后的姻親沈通政司,至今下落不明。南京禮部尚書王宗羲失蹤多年。陛下連權貴和朝廷命官都能弄死,還會在乎士子的性命?”
“只有我們團結起來,在全國各省同時發動示威游行,暴君才不敢對我等下手!”
“趙秀才慎言!慎言啊!”一個蒼老的聲音立刻制止道,“我們吟詩作對,莫談國事。”
朱壽瞇起了眼。
管家被突如其來的狂悖之言嚇了一大跳。緊張地讓家丁們守好家門,不許讓外人靠近。
并且瞪著眼睛嚴厲警告朱壽:“朱小九,你生是潘府的人,死是潘府的鬼。剛才的話若是穿了出去,潘府遭殃,你也活不了。”
朱壽慌忙點頭:“小子知道。小的親眼見到遼東走私案的涉案官員的凄涼下場。絕不會多嘴!”
管家冷冷地盯著朱壽看了一會,吩咐身旁的家丁,“把這小子帶去廚房,讓他幫忙劈柴。”這小子命不好。
家丁點頭哈腰,粗魯地推了把朱壽,“快走。”
管家守在前廳,等客人陸續離去,三步并作兩步上前匯報,“老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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