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義務(2/2)
忘和本森夫人進行了道別。
“林恩小子,一大早便準備出門嗎?不吃點東西再走嗎?”
本森夫人習慣了早起,又或者說這年頭除了懶漢,大部分人的生活作息都是早睡早起。
“本森夫人,感謝您昨晚的收留,但我們不好再打擾您了,有空我會經常來看望您和兩個孩子的,現在我要去冒險者公會處理剩下的事情。”
林恩拒絕了本森夫人的好意,假如漢特還活著,假如房子是他租的,他自然有理由繼續住下去,可是沒有假如,他是一個心里有數的人,斷然不會將別人的好意當成理所當然,更關鍵在于他不是一個人,身邊還有一位來歷不明的崔斯特,設身處地的思考,本森夫人會放心嗎?
告別本森夫人之后,林恩與崔斯特一路朝冒險者公會走去,途中林恩不忘向崔斯特介紹了布爾達林的城市概況與風土人情,其中便詳細談到了冒險者公會。
冒險者公會最早是由民間冒險者出于保障個人利益自發組建的團體,久而久之便形成了現在的公會組織,而其他行業同樣有類似的民間組織,比如林恩在落葉鎮的時候便加入過當地的木匠行會。
總而言之,每個城市都有各自獨立的行會組織,不同城市的冒險者公會并沒有所謂的從屬關系,個人信譽大多在當地有效,身處外地便可能不太好使,除非個人名聲在外,所以冒險者們基本都是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里“覓食”。
而外來冒險者通常很難在當地接到任務,為了保障本地冒險者的利益,公會接到的委托任務都會優先派給本地冒險者,無論在哪里的冒險者公會都是如此。
想當初身為異鄉人的漢特都是苦熬了幾年獲得當地人的認可后,冒險者事業才堪堪有了改善。
不可否認崔斯特實力強悍,但他若想在布爾達林當一個冒險者可能混得比林恩都差,這里無疑可以體現出有一個當地人幫助的重要性。
這次冒險任務是成功的,也是失敗的。
成功的是林恩和同伴們的確完成了可可利村的委托,消滅了襲擾村子的哥布林;失敗的是林恩的同伴們全部都不幸身亡。
冒險者公會處理核實任務方面的事情非常有經驗,不怕村民到時候偷奸耍滑,相關的傭金不出意外肯定會發下來。
但林恩的同伴們都會在冒險者公會的登記冊里永遠除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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