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恩怨付一嘆(1/2)
單獨談的結果,落花公主承認落葉公主是她所殺,但她并非存心,而是出于自衛。在她的敘述里,是落葉拿著一根長長的頭釵要殺她,兩個人爭執的過程中,她才起了殺意,將妹妹手里的武器奪過來,釘入她的腦中。因為落葉頭濃密,釵又完全沒入,驗傷的人也沒現。
當時太后提出了兩個疑點:第一,怎么會有這種殺人武器一樣的頭釵?我們也有頭釵,但不至于像針一樣,可以釘入人的腦中而不被現。從落花吱唔的神態中可以看出,這種頭飾本來就是特別設計給她們當武器的,卻沒想到只是用來殺了自己人。
第二,落葉為什么要殺她?落花的解釋是,自成親后,琰親王一直在她房中歇宿,沒去過落葉那兒,落葉由妒生恨,認為是姐姐從中作梗,王爺才不搭理她的。
太后覺得這個理由很牽強,追問她:不過才新婚三天,就算有嫉妒,吵幾句泄一下就完了,怎么會殺人?也許王爺陪了姐姐三天,接下來就陪妹妹三天呢。
落花告訴太后,妹妹心里對她的怨恨由來已久,可以說,自從得知自己不幸身世的那天起,她就恨上姐姐了。她認為就是因為有姐姐的存在,才害她失去了一切。如果沒有這個雙胞胎姐姐,她會是最尊貴的公主,會住在王宮中得到父王的寵愛。落葉甚至認為,姐妹倆會那么矮小也是因為她們本該是一個人,一個分成了兩個,就只能是矮子了,因為都只有半人高。
太后把這些話轉述給我聽的時候,我反駁道:就算要恨,也該是姐姐恨妹妹才對吧。姐姐更有理由認為自己才是正主兒,妹妹是仿冒寄生的那個。
太后一攤手:我也這么想,但人都死了,死無對證,査也沒法査,當時屋里就她們姐妹倆。
她們的貼身仆人呢?
據落花說,她妹妹蓄意殺她,所以事先把下人都支走了。
如果兩個人真有激烈的爭吵和推搡,肯定有聲音傳到外面去的,難道就沒人聽到一字半語嗎?
太后搖著頭說:就算有,那些本就是她們的下人,如今兩個主子已經死了一個,剩下的一個是無論如何也要保住的,所以,即使有人親眼看見了姐姐殺妹妹,也不敢說實話。死的已經死了,如果再要活著的抵命,她們就徹底失去了依傍。不管落花和落葉在本國的待遇如何,既然以公主的名頭出國和親了,就是她們應該效忠的主子。主子之間的斗爭,她們本也管不了,只求至少有一個活著,讓留下的人有個依靠,回去的人也好交代。
道理是這樣沒錯,可如果真像落花說的那樣,回去了也沒什么不好交代的,她們的父王又不在乎她們的死活。
太后道:扶桑王在不在乎是他的事,作為公主的陪同人員,他們負有保護公主的責任,這是兩碼事。
我也不知該說什么了,平生最不愿與聞的就是這種倫理悲劇,會讓人對世間生出絕望。如果骨肉都能相殘,我們活著還有什么意義?
沉默了半晌后,我才問:太后準備怎么處理呢?
太后沒直接回答,而是反問我:你認為怎么處理比較好?
這可難住我了,我想了又想,最后還是說:不如交給琰親王吧,讓他和扶桑使節商議著辦,找出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太后點了點頭:我也是這樣想的。這事往大里說,涉及到兩國關系,應該雙方協調;往小里說,是琰親王的家務事,也要他自己拿主意,于公于私,都由他出面最好。
我嘆息道:要是這樣的話,只怕落花還是難逃被休棄的命運。換了我,也不敢把一個連自己的親妹妹都殺的女人留在身邊。
太后卻說:她可是為了愛琰親王才這么做的呢,我估計,她殺妹妹,最根本的原因還是擔心那個詛咒會傷害到琰親王。她喜歡這個男人,又正值晏爾新婚,當然希望幸福能長久,不愿活在被惡靈詛咒的陰影里。正好她妹妹找她吵,就動了殺機。
可是,皇上告訴我,如果詛咒真的存在,并不會因為姐妹分嫁就消失,可能本來只會禍害一個人的,變成了禍害兩個人。
分嫁還是都活著呀,要是死了一個呢?根本就不存在雙胞胎了,關于雙胞胎的一切詛咒自然會隨之消散。
我突然想到很久以前翻過的一本書,說一個古代的皇后,生了雙胞胎,當即借乳兒之機悶死了其中一個,把剩下的那個抱給皇上看,謊稱只生了一個兒子。這個孩子后來被冊封為太子,若雙胞胎都留著,就失去這個資格了。因為,國君是何等尊貴的人物,若世上還有一個跟他長得一模一樣的,先就破壞了獨尊的絕對權威,不配為太子,更不配為帝。
看來,雙胞胎之忌諱,在帝王之家的確存在。
我把這個載于野史的傳聞講給太后聽,太后沉吟道:如果落花真是為了琰親王的安危著想,倒也其情可憫。在我們看來是荒誕的傳說,她們可能信得真,為保全丈夫,只好殺掉妹妹了。
為了丈夫的安全就殺掉親妹妹,太后認為這也‘其情可憫’?我難以置信地頂了她一句。十幾年的骨肉親情在一個才做了三天夫妻的男人面前如此不堪一擊,這樣的女人,真懂得情嗎?不過是自私心和獨占欲作祟罷了。
不管怎樣,殺是不能殺
『加入書簽,方便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