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定音(第一更,求月票,求訂閱!)(3/3)
難道是薛靈?
這么想著,李憲輕咳了一聲,對薛靈問道:“薛總助,計委審查林遠集團,是你拖的關系吧?”
聽到這話,薛靈一愣:“不是你的關系?我還以為……”
正在二人在不同的位面聊天之時,周圍人群一陣喧嚷。
“哎!公證處那邊出來人了!”
“快快快!看看,同志!哪個公司中標啦?!”
一個身穿法院黑色制服,左胸之前別著國徽的公證員看了看急吼吼圍過來的人群,索性拿起了那張八開的毛筆手寫公示,當眾宣布了起來。
“安靜,安靜一下。下面,我宣布一下龍江省森工總局委托我司進行公證的中標通知書!”
人群立刻鴉雀無聲。
“咳、中標通知書,致:龍江省邦業林業局林翠山產開發有限公司,恭喜貴方在參加森工總局項目處組織公開招標的‘邦業林業局下轄林區1994-2024產權承包項目’中,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將你放定位本次招標項目的中標人,中標價格為,貳仟貳佰貳拾陸萬陸仟陸佰陸拾陸圓陸角陸分!請根據本公示書,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等,在30日內到森工總局項目處辦理商務合同等事宜。93年12月8。
“公示完liao。”
聽完那公證員用極快的語速一口氣將公示念完,徐茂和直接就跳了起來。
他一把摟住了李憲。
“臥槽!憲子,是咱們!是咱們!牛逼啊!”
李憲被晃得像片飄零的落葉。
他腦子里已經一片空白。
終于,他媽的等到這天了。
與此同時。
森工法審判庭中。
“……據此,本院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七十一條、第六十九條以及《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原審被告人黃英雄犯賄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利用非法手段竊取國家林業資源,犯投機倒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財務造假,偷稅漏稅,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十年。即日執行。審判長,趙永強,審判員,張欣廣,代理審判員,苑林林。以上。”
咚!
法槌落響,在空曠的審判庭中蕩起一陣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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