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還是作業太少了你(2/2)
樂圈里寫一首歌能賣上百萬的,目前就有一兩人罷了。
雖然宋雯潔覺得林立寫的歌比周思遠他們的好聽,但不代表其他邀歌的人能接受這樣的價格,有這錢還不如去找周思遠邀歌呢。
“對,一百萬,他們愿意出,還得看我有沒有合適的歌給呢,不行咱留著自己唱,你看看我們自己現在的歌在三大音樂平臺上,那也不少于百萬銷售吧。”林立說。
宋雯潔點了點頭,說:“行。”
最后,林立看了看代言。
大華手機、葉子面膜和可樂飲料。
三家都很不錯。
林立又問了:“媽,我這代言費怎么算的?”
宋雯潔道:“代言費基礎是300萬一年,然后看品牌要求你出席宣傳的天數,一天加30萬,還有一些線上宣傳,比如微博之類的,那都要細談了,這個是按照一線明星標準來定的,幾乎一線都差不多這樣,天王天后不能比哈,那種動不動上千萬代言費的,基本都是簽好多年的。”
林立聽明白了,一般品牌簽明星都是一兩年,不會特別久,因為花無百日紅,品牌不希望簽了很久,到時候明星沒流量了,他們可就虧了,所以簽一兩年,過兩年又有新的流量明星出來,他們就可以重新物色更好的代言人。
總之,也就是看那個代言人可以給品牌帶來最好的利益,他們才簽的。
代言也就是拍拍廣告,并不占用時間,錢也很多,還能給自己擴大影響,是娛樂圈里的明星們最喜歡的了,這也是為什么娛樂圈里的人會為了代言而爭得頭破血流。
這么多年來,商業代言的爭奪越來越激烈,娛樂圈里有好幾組閨蜜團,都因為代言的事情已經反目成仇了。
林立雖然沒那么看中代言,但現在代言來了,他自然也不會拒絕,這三家都是各自領域的翹楚,品質可以放心。
“行,媽,你安排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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