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天韻十宗罪(1/2)
當晚,天韻娛樂也發了一個類似的公告,說從未干涉節目進行,撇清了自己的關系,警告造謠者,又是律師函警告。
林立看到后輕蔑一笑,心想是時候讓公眾知道怎么回事了,也是時候讓天韻為他們之前的行為買單了。
自己攔著粉絲不去鬧事,是怕粉絲們不理智,做了違法亂紀的事情,但從沒有說這件事就這么算了!
我林立自己的事,我自己了!
林立拿起電話,打給了江達。
“我準備開始了,你那邊有后手的話,也一起跟上吧。”林立說。
江達興奮不已,說:“好呀,我這邊聯系了不少微博大V,準備明天集體聲援你,你要是這時候愿意出手,最好不過了!”
林立道:“晚點讓你們的人看我微博?!?
林立說完掛了電話,在微博上開始控訴起天韻的十宗罪!
內容如下:
大家別猜了,我是自己退賽的,不是當晚被淘汰的,至于我退賽原因,很簡單,我沒和天韻簽約,而我不又沒辦法陪他們演戲下去。
這件事,從始至終都是天韻在操控,我給你們理一理,整件事里天韻的十宗罪!
一、強迫選手簽訂霸王條款,否則不給晉級,這也是我和吳若冰被淘汰的理由,我們兩人沒有簽約!
二、化妝,當晚選手都有化妝師化妝,我和吳若冰兩人被化妝師化得十分難看,好在我們及時處理掉了。
三、抽簽,比賽當晚其實有抽簽的,為了淡化現場觀眾的印象,所以我被安排第一個上場,吳若冰第三個上場,并不是節目中最后上場的。
四、修音,這個大家看節目就應該知道,就我和吳若冰沒修音,其他人或多或少都修了,節目組故意這樣做,就是讓大家覺得我和吳若冰顯得技不如人。
五、惡意剪輯,出場順序不說,我那首歌都沒唱完就給減掉了,許哲老師宣讀的節目規則片段也沒有了,讓觀眾無法知曉當時規則。
六、阻擋粉絲進場,錄節目時候,我和吳若冰的粉絲最多,但現場并沒有我們的粉絲進入,而其他選手都有。
七、垃圾評委,評委們都在天韻有掛職,當晚他們配合節目組演戲,演技了得,我其實是退賽的,可評委對著空氣點評一番,剪的都是我開始站在選手里等待開場的畫面,吳若冰的也是一樣。
八、撤熱搜,節目第二天,天韻緊急公關,把相關節目熱搜撤了,意圖以此避免大家發現端倪。
九、拒不道歉,黑幕事件發生后,天韻娛樂沒有絲毫表示,后來頂不住壓力,才發出聲明,然而聲明里沒有一點對事件的道歉和反思,反而說我們污蔑他們,還要發律師函,實在可笑。
十、打著尋找平民成為明星的口號,卻在背地地干著骯臟的勾當,欺騙全國觀眾!
林立這條微博發出去沒多久,就被微博大V轉發了起來,并且紛紛留言譴責。
點右:節目組的人應該去拍宮斗戲,估計會好看的!
井寶V:大開眼界,可惜了林立這個我很喜歡的選手!
倉沐子:我喜歡吳若冰,她看起來是那么單純和簡單,竟然也遭到節目組的黑手,真的不能忍!
左邊手不離:國內節目真的要整治下了。
灼華:林立是這么多年來選秀節目里最出彩最有才華的選手,芒果臺真的瞎眼了!
小樓夜雨驟:天韻和芒果臺是音樂圈的罪人!
不到半天,《超級好聲音》節目組十宗罪,就登上了熱搜,兩個小時后登頂!
網友一片山呼海嘯的罵聲。
他們很多人并沒有看過《超級好聲音》,也不是林立和吳若冰的粉絲,但對于節目組這樣的暗箱操作,誰見了都會替弱者打抱不平的。
很多親身經歷者也紛紛站出來發聲。
“我是御林軍,當天節目組的人確實沒讓我們的人進去,節目組告訴我們會場已經安排了粉絲,我們也就沒說什么,沒想到他們這么惡心!”
“我在現場,林立確實是第一個出場的?!?
“我也在現場,林立唱的那首歌沒唱完,他那歌叫《我管你》很好聽,很霸氣,現場聽了很震撼,我是呂霄的粉絲,但這事我站林立!”
“林立是退賽的,不是被淘汰,節目組真的是亂剪,當時的場面可刺激了!”
越來越多的人參與了進來,《超級好聲音》黑幕的事情也越來越清晰了。
之前他們說的律師函警告,也沒有真敢告任何人,因為一起訴,一調查,他們沒辦法解釋。
他們這么說,不過是虛張聲勢罷了。
事態的發展,和林立預想的一樣,越鬧越大了!
沒多久,林立收到很多私信和留言,讓他看路翔的微博。
林立打開路翔的微博,他作為蘇城賽區的冠軍,如今一直殺到前八,人氣也一直在漲,雖然和林立150萬還有些差距,但也有110多萬粉絲了。
路翔最新一條微博:
這兩天網上的新聞我都看到了,很多人都關心我的情況,我在這里統一回復下。
節目組沒有黑幕,我們簽約都是自愿的,沒有人被騙,天韻也沒有任何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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