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賣歌與代言(1/2)
胡峰說:“準確來說不是找您兒子寫歌,而是找您兒子買歌的,我們在網上聽到他寫的那首《酸酸甜甜就是我》,感覺這首歌和我們的酸奶品牌很合適,所以……我們想問下,這首歌的版權還在林立手上嗎?”
林立點了點頭,說:“在的。”
“那就太好了,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將這首歌的版權賣給我們公司呢?價格方面,我們可以商量。”
宋雯潔問:“你們……能出多少?”
“我們可以出一百萬買斷這首歌。”胡峰說道,“如果你們覺得價格不夠,我們可以再協商。”
“多少?”
宋雯潔瞪大了雙眼。
“價格我們可以再商量。”胡峰以為宋雯潔嫌少了。
宋雯潔哪是嫌少,而是被震驚住了。
她只知道寫歌可以出名,從來不知道寫歌可以直接賣錢,還是自己這一輩子沒見過的這么多錢。
一百多萬呢,在蘇城可以買一座小居室了啊!
短短的震驚之后,宋雯潔恢復了正常,她知道,這也是買賣,既然是買賣,就有買賣的規矩。
不能買方說多少就是多少。
宋雯潔那可是菜市場砍價的一把好手,馬上就看出來了,吳峰他們報的價格很保守,要真談起來,一百五十萬應該不是問題。
一想到自己馬上要談上百萬的買賣,宋雯潔也激動不已。
不過還沒等宋雯潔表現呢,林立就開口了。
“不好意思,我歌的版權不打算這么賣。”
林立聽說他們是買斷,這就意味著一旦簽約,這首歌就和自己毫無關系了,他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而自己卻不用了,甚至商業演唱都需要經過他們同意,需要支付他們報酬,更別說出版發行了。
這是林立不能接受的。
“您想怎么賣呢?”
胡峰聽出來了,林立不是不想賣,只是不想像自己說的那么賣。
“我只賣使用權,不賣版權,我可以把這首歌的使用權賣給你們,但版權還得是我的,除了用于你們公司的商業宣傳外,其他方面,沒經過我的同意,你們不能使用。”
聽了林立說完這番話,胡峰也對他另眼相看起來。
小小年紀,沒有被巨額數字沖昏了頭腦,而是要自己掌控自己的歌曲,這種人很可怕啊。
不過對于伊人酸奶公司來說,有使用權就可以了。
“這樣的話,我們最多只能出一百萬,而且是永久使用權。”
林立思考了一番,說:“可以,不過我有個條件。”
“您說。”
“必須要吳若冰唱的版本,而且你們得答應,在一個月內,必須投入足夠資金宣傳。”
胡峰笑了,這根本不是什么條件,而是他們就準備要做的。
“我們正好看中了吳若冰的聲音,正想談下您這首歌的版權后,就去她家談代言的事情呢,至于宣傳,你們放心,我們公司是準備做業內第一奶制品的,馬上電臺和線下超市都會宣傳起來。”
林立聽了也很滿意,伊人酸奶所在的益力集團是知名企業,不擔心產品質量。
自己歌曲也只是使用權賣給了他們,版權還在自己手上,自己以后還是可以正常演唱和發行,其實沒什么損失,而且這一次,他們答應用吳若冰的歌唱版本,這無形中給吳若冰宣傳了好一波。
這對吳若冰后續比賽的人氣還是很重要的。
聽到他們準備找吳若冰代言,宋雯潔羨慕了起來。
“那個,代言我兒子也可以吧?”宋雯潔問。
胡峰尷尬地笑了笑,說:“我們準備找個形象甜美的女孩代言……”
“你們考慮清楚哦,現在找我兒子代言,代言費可以給你們優惠,到時候我兒子拿了《超級好聲音》的冠軍,你們可請不起了。”宋雯潔推銷了起來。
胡峰和助手都笑了,他們看過林立海選的視頻,覺得林立寫歌還不錯,但并不認為林立以后能在節目里有什么發展。
“大姐,我們只是代理人,找代言人的事情,都是上頭老板決定的,他們沒打算請男生……”
林立拉著宋雯潔,說:“媽,別說了,我們把合約的細節對一下,讓他們去若冰家談吧。”
宋雯潔這才不再說了。
胡峰以及助手和林立母子詳細談了一些細節,然后說回去擬定合同,明天再來。
宋雯潔親自把他們送到張莉家。
得知胡峰和助手是來談簽約代言的事情,張莉夫婦也傻眼了,以為遇到了騙子。
胡峰費了好一番口舌,才讓他們相信。
宋雯潔有了自己兒子的經驗,就替張莉夫婦當起了談判官,把吳若冰一頓夸。
“我們若冰多好看啊,拍廣告起來更好看,肯定讓人想喝你們的酸奶。”
“我們若冰現在晉級全國50強了,導演都說了,她有可能拿冠軍的,你們現在簽約那就是撿寶了。”
“三十萬一年太少了,必須加!”
“我兒子可說了,必須要若冰唱哦,你們大公司,還差這點錢啊。”
胡峰很無語,這個宋雯潔一套一套的,讓他無法反擊,剛才她還說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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