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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甘興霸任氣殺人,許仲康為民請命(上)(1/2)
廬江與吳郡中間隔著丹陽,李通與陳恭當是在十月中旬才能返回廬江了。
兩人走后不久,戲忠跟典韋來到許褚帳中。典韋聽說許褚安排李通與陳恭出使吳郡,有些擔心地問道:“主公,吳郡太守會不會因此暴怒,對李君、陳君二人不利?”
不得不說,典韋真是忠直熱心之人。李通、陳恭才來多久?不過月余。典韋自然而然的把他們引為袍澤,擔心起兩人的安危來。
不過典韋的擔憂大概是多余的,吳郡太守盛憲若不是發了失心瘋,絕對不會因此加害李、陳二人。莫說他盛憲,就是刺史陳溫也不敢用這種方法羞辱許褚。
從實力上看,許褚麾下的義從不可小視,從道義上看,許褚更是迎奉天子、誅滅宦官的有功之臣,陳溫、盛憲都是士人,對待剛替朝廷立下功勞的許褚應該用什么方式,這點分寸還是有的。
戲忠來,卻是提了另一件事。當時面對這群吳郡官吏,張允與謝貞的反應截然相反,尤其是在知道這些人來自吳郡后,之前多有建言的張允沉默不語,反而是先前沉默的謝貞將周喁的身份告知許褚。這些郭嘉、戲忠都看在眼里。
其中自然必有貓膩,以小見大,本就是戲忠與郭嘉兩個人擅長的事。
戲忠大膽猜測,對許褚道:“主公,張功曹、謝主簿,似不在一條船上。”何意?張喁出自吳郡士族,謝貞則是會稽謝氏族人。兩人肚子里各有心思,本就是應有之意,沒什么好奇怪的。戲忠說的是兩人對待陳溫、周昕的態度。
先是許褚注意到那幫人在喧鬧,當時大家都以為是州府派來的官吏,張允侃侃而談;樂進一問之下,發現是吳郡人,換成謝貞多有言語相告。
一者,戲忠覺得兩人看上去對許褚推心置腹,做到了太守屬掾應該做的義務,實際上,對于揚州士族真正的內情,兩人都沒有如實相告,甚至在刻意隱瞞。這一點,從樂進回報是吳郡官吏兩人態度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就可以預見。若不是兩人都知道這群人肯定是吳郡兵曹掾周喁派來的,反應不會這么快。
二者,也可看出張允,或者說吳郡張氏對陳溫不太友好;同理可知,謝貞的家族與會稽周氏,又或者說丹陽太守周昕有些意見。吳郡張氏對陳溫不友好,先前已經談過,不再多說,不外乎那些緣由。至于謝氏與周氏之間的瓜葛,戲忠覺得可能是周昕的行事風格過于乖張、霸道,觸及了謝氏的利益。
窺一斑而知全豹,戲忠的厲害,許褚再次見識到。
為何說周昕行事乖張、霸道,試想若不是這樣一個‘膽大妄為’的人,又怎么會帶頭跟一州刺史,他的上官陳溫明目張膽的作對,且不是言語、政治上的作對,而是直接不向州府繳納錢糧,甚至截了州府運往會稽充作平山越之亂的錢糧。
錢、糧,不論是治平時期還是治亂時期,都是天下最為關鍵的東西。陳溫、周昕,乃至陸康、盛憲等等,哪個人不重視錢糧,哪個人又不想聚錢糧而自重?
大家都是一州大吏,放開了說,都養兵,都養門客,都結交豪俠,養這些人的根本就是錢糧。
許褚咀嚼戲忠話外之意,試著問道:“志才的意思......張允、謝貞兩個人還用不用?”
“用,當然用,而且重用。一個功曹,一個主簿,繼續讓他們當,平時有閑暇,主公多賞賜他們些財物。”
“噢?”
“主公,我等初來乍到,罷黜些小吏倒也無妨。功曹、主簿,職權重,名位高,牽一發動全身,可能引起張、謝兩家對我們的反感,犯不著在這個當口變更。”
許褚嘿然,“說到初來乍到,我想也該寫封信送往州中各處了。”
許褚一行已入廬江郡腹地灊縣處,再不去跟陳溫、陸康等等大佬打聲招呼似乎也說不過去。當即請戲忠代為捉刀,分別寫信送往九江、豫章、丹陽、會稽等地。
再次動身,一路再不停歇,徑直前往郡治舒縣。
一想到可能馬上就見到三國歷史上威名赫赫的周瑜,許褚不免有些小激動。周瑜尚未及冠,自然也沒有出仕,這個時候可以提前打好基礎,為日后得到這個人才下些功夫。
不料臨到舒縣外,時間已到夜間,許褚不急于一時,又命部隊暫停行軍,天明后入城。堂堂太守大晚上做賊似地進城,確實不太像樣。
是夜得空,許褚起意在城外鄉、里中走動走動。去中軍家眷的隊伍里看望了下妻子張穎,張穎表示大晚上的天又冷,要去閑逛你自己去。
許褚苦笑點頭,一路車馬勞頓,妻子畢竟是弱女子,此刻已無力再去閑庭信步地游玩一番了。
感嘆良辰美景無佳人相伴,許褚只好去找其他人。恰好碰到甘寧,兩人一拍即合,甘寧取了些酒拎在手上,興高采烈地同許褚去了。行軍期間嚴禁飲酒,把甘寧這酒鬼憋了個通透,這時候已經到了舒縣外,是該好好痛飲一番。
古時百姓睡得早,燭火這些‘奢侈之物’,也不是一般窮苦人家能用得起的。走到附近里中,除了星光點點,一片漆黑。
甘寧朝口中猛灌了口酒,對許褚道:“君侯,廬江郡果然是多湖海之地,屆時用得上興霸時,還請別忘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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