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濃茶中放有東西 王洪寶命歸黃泉(1/2)
“我故意把你們安排在一個偏僻的地方吃飯,在那里,沒有人認識我,只要你們不知道我的來處和去處就行了。”
“和你們分手之后,我還在暗中跟蹤過你們。看著你們走進火車站,我就知道你們是沖我來的。你們到山城來,就是想確認一下我是不是王洪寶。等錢和平確認我就是王洪寶以后,你們的調查也就結束了。”
“我做夢都沒有想到,你們還是從我的身上發現了破綻。我以為你們不會再來找我了。當你們再次突然出現在我面前的時候,我傻眼了。我沒有想到甘羽蒙從我的牙齒上發現了問題。”
接下來,降央交代了殺害王洪寶的全過程。
自始至終,降央嘎亞和王洪寶都沒有照面,降央嘎亞一直躲在暗處。
“十三營并不大,你和王洪寶同時出現在十三營,你難道就不怕十三營人心生疑惑嗎?兩個長相完全相同的人同時出現在十三營,應該能引起人們的好奇,你難道就不怕王洪寶有所察覺嗎?”
“十三營的人和王洪寶是不會發現的,王洪寶更不會察覺。”
“為什么?”
“我喬裝易容了。”
“喬裝易容?”
降央嘎亞以前也曾喬裝易容過。
“你把殺害王洪寶的過程交代一下,交代的越詳細越好。”
下面是降央嘎亞的交代:
當王洪寶決定結束京西的生意,并做著離開的準備的時候,當王洪寶得知寧雁南有了身孕之后,并把自己的家底交給寧雁南的時候,降央嘎亞覺得下手的時機到了。
四月十二號的晚上六點鐘,王洪寶回到馬婆婆庵,自從王洪寶和寧雁南住進馬婆婆庵的以后,會平師傅交給王洪寶兩把鑰匙,一把是三樓禪房的鑰匙,一把是寺院后門的鑰匙,馬婆婆庵的前殿和后院是分開的,王洪寶和寧雁南每天進出寺院,都走后門。
王洪寶的家具店在馬婆婆庵的東邊,走出寺院的后門就是秦南河的河堤,沿著河堤向東,步行一兩里地的樣子,然后拐向南,走七八百米的樣子,就是街口,王洪寶的家具店就在街口——前面,筆者已經交代過了,十三營的街口是一個丁字形的街口。
王洪寶在街口賣了兩樣鹵菜,半只鹽水鴨,三兩五香鴨腸,寧雁南從寺院的伙房端來了兩盤蔬菜:一盤韭菜炒雞蛋,一盤鹵水豆腐——寺院里面的四個尼姑吃的是素菜。
王洪寶推門進屋的時候,寧雁南已經把酒和菜擺好了。王洪寶每天晚上回到家,都要喝兩杯酒——一兩一杯。
桌子上還有一杯濃茶,這也是王洪寶多年養成的習慣,他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喝茶。
寧雁南將兩樣鹵菜倒進盤子里面;王洪寶則端著茶杯喝水——他喝了半杯茶。
此時,在屋子里面藏著一個人——他藏在床肚底下——他就是降央嘎亞,他的手上緊握著一把菜刀,上衣的口袋里面放著幾卷細鐵絲。
“王洪寶什么時候離開家具店?”
“五點四十左右——天天如此。”
“這時候,天還沒有黑,你們就動手了。”
降央嘎亞和寧雁南把下手的時候放在黃昏之時應該是有原因的。
“你們為什么選擇在黃昏之時動手呢?”
“我們只能在這時候下手,二樓——在王洪寶的樓下,住著一個女香客,她每天吃過晚飯以后會到河堤和西華門去散步,六點鐘左右出后門,七點左右上樓,準時的很,除此以外,她絕大部分時間都貓在觀音大殿和禪房里面。”
難怪這個女人沒有聽到特別的動靜呢?
半杯茶喝下去以后,王洪寶就倒在榻上睡著了。降央嘎亞從床肚里面爬出來;寧雁南將小桌子,連同桌子上的酒菜搬到墻角處。
兩個人將一床被子墊在王洪寶的身下——主要是胸口以上的部分。
“為什么要將被褥墊在王洪寶的身下呢?”
“我們怕血流到榻上和地板上。”
降央嘎亞舉起菜刀,這一刀落下去,王洪寶的身體突然挪動了一子,血就是在這時候流到榻上和地板上的。因為王洪寶挪動身體的時間和降央嘎亞落刀的時間恰好在同一個節點上,降央嘎亞的手哆嗦了一下,所以,力量被分解了許多。
因為菜刀是從后脖頸砍下去的,這一刀并沒能使王洪寶斃命,相反,王洪寶使出渾身的力氣,做了唯一一次無謂的掙扎,降央嘎亞用膝蓋壓著王洪寶的身體,接連在王洪寶的后脖頸上又砍了兩刀,王洪寶才氣絕身亡。
降央嘎亞的交代和尸檢的結論是吻合的。
“既然王洪寶已經被麻翻,你完全可以用細鐵絲把他勒死,為什么一定要用菜刀呢?”
“用刀砍才能解恨——我等這一天等的太久。”降央嘎亞面目猙獰、咬牙切齒道,“我把對王家人的仇恨全積攢在那把菜刀上了。”
降央嘎亞用菜刀將王洪寶的頭顱割了下來,然后用被褥將王洪寶的身子和腦袋裹了起來,裹起來的目的是用被褥吸干創口處流出來的大量的血。
寧雁南則用床單將榻上和地板上的血擦干凈,然后用舊衣服浸水將床板和地板上的血擦洗了一遍。
但沒有擦洗完,因為樓梯
『加入書簽,方便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