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準備(2/2)
短短三月,卻如數十年漫長。
偌大神庭,全速運轉。
發展城隍信仰,在縣城中建立城隍廟,使萬民祭拜,首先就要將‘城隍’的含義廣而告之。
此世無神。(有‘神’這個稱謂,強者可稱神。只是無‘天庭神靈’‘土地、山神、城隍’這些概念)
百姓不知城隍為何物,如何信仰?
信仰。
或來自于敬,或來自于畏。
既敬且畏,便是神靈。
敬,來自于感恩。感恩,必有所求!
要讓這些百姓信仰城隍,首先就要讓他們知道——
城隍,為守護神!
守護一方城池,守護一縣之民,斬妖除魔,破一切業障!
此為城隍!
也是林詔制定中,宣揚城隍信仰的根基所在。
洪荒中。
城隍神位,就是從守護神演化為司法神。
這與西方蠻夷之地的神職相似。
西方蠻夷,雖落后不開化,但他們傳播信仰,卻有手段。
他們聚集信仰,將神職化為神性。信民多,則神力強。
此舉限制頗多,難成氣候。但極強的針對性的信仰傳播,卻能夠讓新神快速立足。
如戰爭之神,神職主戰爭殺伐,一身手段、神通,都與神職有關。而操持戰爭、殺伐的凡人,則大多信仰戰爭之神。
又如商業之神、和平之神等等,都是此理。
若林詔一上來,就要推行城隍為司法神的一面——
主管生人亡靈、獎善罰惡、生死禍福和增進幸福利益等等。
泛泛如空談,短時間難以被大明百姓接受。
雖然司法神才是城隍主要職責,但是大可以在城隍信仰樹立起來,根深蒂固之后再推行。
林詔要推行城隍信仰,首先就要投其所好。
此世妖魔橫行,百姓受妖魔侵擾,苦不堪言。若有能夠蕩除妖魔,守護他們的神靈出現,想來讓萬民信仰不是難事。
『加入書簽,方便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