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大隋新法令的施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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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生試后第三日大朝,皇帝李三郎沒有著急問詢此次考試如何,而是命刑部左侍郎司瞿桐重點解說一下此次新編入《大隋律》的幾條新法令。
第一條便是《婚姻法》。
此法令可比隋煬帝留下的律法全面的多,也嚴苛的多。
首先是關于納妾。
新法令并沒有像隋煬帝那樣籠統,什么世家不得在嫡長子出生前有庶長子,庶子不得繼承家業(yè)等等。
慕扶疏覺得,堵不如疏。
對于納妾,新法是這樣規(guī)定的:不管士農工商還是高官名門,正妻年過三十不育便可納妾,妾生子可掛在嫡母名下,若之后嫡妻再有孕,庶子仍歸庶母,家業(yè)由嫡子繼承。若嫡子不幸亡故,庶子可繼承家族一半產業(yè),另二成交由宗族,三成充國庫。若嫡母終身不孕,庶子可做嫡子養(yǎng),成家后能繼承八成家業(yè),剩下的一成交由宗族,一成充國庫。
這條法令是有陷阱的。
很多女子可能會在成婚多年后才有孕,也有可能生下嫡子后,嫡子和嫡母都會被之前充作嫡子養(yǎng)的庶母所害,這條法令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嫡母和嫡子,但也同樣會給他們帶來危險,因此后面才有嫡子死亡庶子只能得到一半家產的法令。這樣做的原因是不管如何,作為家主為了保住自己的財產,總是會護住嫡子的。而至于不甘心的庶母會搞出什么事,慕扶疏只能呵呵。她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幫正室到這里,畢竟這個時代無子是犯了七出的。
這條法令的制訂,三郎和慕扶疏也糾結了許久。用慕扶疏的話說,并不是所有不孕問題都出在女子身上,若是男子不育呢?那就是納妾也無用。
接著第二條便是關于納妾后妾室也不育的:若納妾后妾室三年無所出,可再納一妾,而這個妾室需出錢了。出多少?是家產的三分之一。
比如說農人家中有三畝田,需交出一畝給朝廷才可納第二妾;商人需交出家中三分之一財產;官員需交出三分之一家產并官降半級……若要再納一妾,便再交出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納了四個妾室,他就傾家蕩產了。
后面還有一條小注:若妾室身亡,再補一妾也依照上述法令執(zhí)行。
也就是說,若是第一個納的妾室死了,之后再納的也還算第二個,錢財也照扣。只要妾室進了門就算數!
法令在初到刑部時,也有人提出質疑,結果刑部左侍郎拿出一張長安城人口普查表,上面清清楚楚記錄著:長安城青年男女的比例是10:7。
也就是說男子比女子多了三成,若是有男子多納妾室,就有其他男子要打光棍。就目前來看還有三成男子討不到婆娘呢!
這條法令當廷宣讀的時候,底下開始嗡嗡嗡吵起來,大太監(jiān)見帝后神色肅穆,便敲了敲云板,司瞿桐繼續(xù)念下去。
接下來是關于妾室不得扶正的律法。
原先隋煬帝留下的律法中,針對皇室的比較多,比如若庶子立為太子,生母需處死,普通百姓和官員家庭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若是當家夫人死了,郎主也可將自己喜歡的妾室扶正。因為現在很多高門大戶還有陪嫁滕妾的習慣,比如嫁一個嫡女陪嫁個庶女的,這也是正室磋磨妾室的手段,在家時小妾在主母手底下,出嫁了小妾的女兒在自己女兒手底下,這也算是一種心理安慰。
這樣一來陪嫁的滕妾和正房也是出自同一家族,身份也并不差到哪里去,有些郎主為了和自己岳家保持姻親關系,在正妻死后很多會將作為貴妾的姨妹或者姨表妹姑表妹之類的扶正。
這條法令頒布后也引起一片低語,很不幸的這里就站著兩個正室死了扶正妾室的官員,這兩人此刻面紅耳赤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慕扶疏在上面看到,也了解是怎么回事,便示意太監(jiān)敲了云板,大聲道:“之前有過的便算了,以后決不可以!”
妾室扶正的其中之一,兵部右侍郎孫海洲出列,恭敬的行了一禮道:“殿下,不知此法令寓意為何?”
慕扶疏看著他,冷笑道:“孫海洲,正妻去年六月病逝,八月你便將為你生下庶長子的貴妾立為正室,那貴妾還是你正妻的庶妹,本宮說的可對?”
孫海洲點頭:“殿下說的是。”
慕扶疏看著他,臉上帶著憐憫:“你正妻曾為你生下一女,之后三次流產,拖垮了身子才病逝。而你的貴妾卻在正妻生下長女后便主持中饋,之后在正妻病重時生下你的庶長子和庶二女是也不是?”
孫海洲額上冒出汗來,身不由己的俯下身子:“是。”
慕扶疏突然大聲道:“好!我問你,你可知你那貴妾在你正妻飲食中下了麝香紅花,讓她不知不覺流產,之后才病逝?”
此言一出,滿堂靜寂。
慕扶疏在頒布這條法令之前便將朝中兩位扶正妾室的官員調查了一遍。這一查就查出了不對來。
另一位工部郎中不要去說他,正妻在閨中身體就不好,也就是俗稱的心臟病,在懷孕五個月時就大人小孩一起一命嗚呼。扶正的那位貴妾是正妻的姨表妹,現在也已經年過四十,生下了兩子兩女。
孫海洲卻真真是個傻的。他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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