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玩家與公會(1/2)
?高山兄,剛才你去哪里了?我找了你半晌了。”兩皇大酒店,高山突然失蹤,讓黑夜狂舞很是奇怪。剛一回來,便被他追問。
“哦,沒哪去,我隨便逛了逛,隨便買了包煙。”高山說著便給黑夜狂舞遞上一根煙。
黑夜狂舞接過煙,高山給他點上火,抽了起來。眼神當中帶著幾分希翼,偷偷瞄了高山幾眼。暗道,這家伙有點古怪!
兩人都是曾經風云一時的人物,也算見過世面。自從珠蘭決戰敗給孟縣委以后,并沒有懷恨退出游戲,而是操起其他行業。黑夜狂舞聚集了以前比較忠誠于他的人員,組建了一個保安公司,也就相當于鏢局,既能賺錢,同時還能到深山老林去冒險。
這款游戲之所以這么吸引人,除了淋漓盡致的戰爭系統,還有驚險刺激的冒險系統,復雜龐大的社會系統,氣象萬千的生態系統等等。其中戰爭系統最吸引男性玩家,社會系統則吸引女性玩家。而冒險系統,則是許多玩家的共愛。游戲地圖龐大無比,除了系統城市周圍幾百里的地方,其余全是未開區域,等待玩家去開,冒險。而像孟縣委那樣,隨機出現在深山老林的玩家實不多見,要不然,孟縣委也不會這么好運,得到那些槍支技術與煉油廠。
玩家帶領部下到深山老林,人跡罕至之處冒險尋寶,成為許多不愿意受約束,加入公會的另一選擇。這些地方,多是地勢奇險。不宜建城,所以公會想要把勢力觸須伸到這些供玩家冒險尋寶之地,強行霸占這些地方,不讓玩家進入冒險,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何況華夏帝國法律也不允許。
帝國法律規定,外來客人【玩家】所建城市周圍三百公里范圍內屬于其管轄范圍,領地范圍內的一切資源要進過領主同意后才能開。過這個范圍,其他外來客人可以自掘資源。
法律雖然這么規定。但公會卻不一定遵守。在游戲里有個潛規則。那就是弱肉強食。法律規定三百公里,但有地公會卻通過威逼唬嚇,把領地擴展到六百公里不止。
一般玩家你可以在城市三百公里范圍內自由“>開資源啊,但游戲總綱卻是戰爭自由“>。你沒有足夠的實力,開資源只是為他人做嫁衣,白搭一些設備。例如。金剛軍團幾乎霸占了整個珠蘭城北面地方延綿千公里的群山,普通玩家要是沒有經過允許,一進入便會被游走在山中的野戰隊擊殺。而萬和帝國則幾乎霸占了珠蘭城南,但誰都知道,萬和帝國是跟著金剛軍團混的,換句話說,金剛軍團霸占了整個珠蘭周圍千余公里的地方,所以資源都是歸屬這兩個勢力,其他玩家不敢開,明顯違法。但有誰敢言?
所以,說金剛軍團是一方惡霸也不為過!
游戲中,帝國法律有許多條都是擺設。其實一點用也沒有。游戲總則——戰爭自由“>完全否定了這一些條規。只要有實力,任何人皆可成法。
公會仗著勢大。私自限制了玩家的自由“>,但老話說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老虎還有打盹的時候!一些玩家就是利用公會漏洞,在公會領地范圍內大行其道,有大膽者,甚至還有這些公會身上討到許多便宜。
而這幫玩家,用句時髦地話說,叫做猥瑣流玩家。他們沒有固定根據地,所以要想消滅他們十分困難,何況他們是玩家,可以復活。消滅地他們了一時,消滅不了他們一世。他們手里多有一只人數幾十人的部隊,平常化作普通npc隱藏起來,當探測到哪有‘生意’時,便出動搶劫,事成之后又化成為零隱藏起來。擾的公會不得安寧。這和蕩匪不一樣,蕩匪行事囂張,他們卻極其低調,其他倒與蕩匪無異。或者說,他們也是蕩匪,與時俱進的蕩匪,改進版蕩匪。
有地公會被擾的沒有辦法,只有規定,在其領地范圍內,玩家可以自由“>開資源,但必須要提交稅收,而且所開資源不能是大型戰略性資源礦產。這也是無奈之舉,地方這么大,他們跟本沒有這么大財力,用來維護治安。只能放寬規定,把手里的一些生活資源放給普通玩家開,畢竟這些普通玩家也要消費,總不能不讓他們過活吧!
正所謂有矛就有盾!到底是盾堅還是矛利,誰也說不清。公會與普通玩家地較量,不是一天兩天了,而且還會持續下去。誰也不能絕對限制誰的自由“>!
高山本書轉載bsp;決戰失敗以后,本想也組建一個保安公司,但覺得實新意。類似保安公司之類的公司最近猶如雨后春筍,到處都是。所以高山就轉作了一家探險公司,專門探險尋寶。并不是黑夜狂舞兼作保安工作。兩人的工作范圍有交叉點,同為失敗者,惺惺相惜,反而做成了朋友。沒事共同帶隊尋尋寶,欣賞下奇景,也很是愜意,慢慢從失敗的郁悶中脫離出來,而這時,他們卻被海盜公會找到。他們一是好奇,趁機看看金剛軍團的好戲,二是反正無事,出去走走也好,游戲世界這么大,奇景無數,不看豈不損失。所以他們就來到了海洋城。
黑夜狂舞疑惑的眼神一不小心驀然被高山現,高山笑了笑,“黑夜兄,我們喝幾杯怎么樣?”
“好啊!”黑夜狂舞欣然同意。兩人走進一間豪華包間,也不看價目,反正有海盜公會替他們買單,倒也不擔心。
“高山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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