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章想守護的趙士程(九)(1/2)
九)
狼……
聽到深山之中的狼嚎聲,笙歌非但沒有絲毫的膽怯恐懼,反而躍躍欲試,充滿了興趣。
emmmmm……
為什么她的反應就不能正常一些呢。
走還是留?
說實話,笙歌真想一展雄風,大殺四方讓丑耙子知道她是一個顏值實力并存的人。
可看看自己渾身大大小小的傷,笙歌沉默了。
君子顯擺,十年不晚。
沒不要在這種被揍得慘兮兮的情況下,冒險搏狼。
嗯,狀態不好,撤退。
笙歌當機立斷的辨明方向,頭也不回的拖著渾身都疼的身體向遠處走去。
至于丑耙子……
呵呵噠,就丑耙子對她的黏糊勁兒,一定會對她不離不棄的。
夜幕中……
一道消瘦的身影,一道蹣跚的身影同時在趕路。
時間一點點過去,笙歌漸漸把荒林拋在身后,而那道從遠處趕來的人也終于出現在熄滅的火堆旁。
經過將近一夜的時間,火堆早就成為了一灘沒有任何余溫的灰燼,就連被笙歌隨手丟棄的魚骨頭也不知是被什么野獸叼走了。
唯一留下的可能就是笙歌心血來潮,畫下的半幅畫……
為什么是半幅呢?
顯然是笙歌畫著畫著沒耐心了,難不成還真能指望一個沒有耐心的人杵著根樹枝畫一幅大作?
別鬧了,千萬不要忘了笙歌是個三分鐘熱度的人。
微微亮起的天邊,透過樹葉撒下些許光亮,也終于使得來人的面貌較為清楚的展現。
面色蒼白,不見血色,這絕對不是正常人該有的樣子。
只見來人眼中的笑意和急切一點點沉寂,然后淡然苦笑一聲,說不出的寂寥和落寞。
來人隨意的坐在一旁的石頭上,然后完善了那半幅已經不成樣子的畫。
這次應該是他了吧……
世人萬千,無人像他。
但上天終究還是憐憫他的,死而不僵,以這幅活死人的模樣不老不死的行走在這世間,給予他漫長光陰,尋找一個不可能的人。
他也不是沒有問過自己,尋到了又如何。
若能相守,前世數十年也就不會蹉跎了。
再見見吧,這好像就是他如今不死不活的唯一價值了。
有些人的存在,不僅驚艷了某段時光,而且也會溫暖漫長歲月,成為長久生命中如同信仰般的存在。
曾經,他何其驕傲呢。
曾經,他多么執著于對瑯琊王氏權勢的經營呢。
可饒是如此,當年的他都能為了衛玠折腰到如此地步,遑論今日呢。
但,有些人終究是無緣的,有些人也終究只能是過客。
他之于衛玠,便是過客。
這一點,從他見到那位貌美的潘姓女子時就已然明了。
衛玠的神秘,不是他能夠想象的。
衛玠的未來,也不是他能夠預料的。
可以說,他經歷的數百近千年時光,于衛玠而言,同樣只是滄海一粟。
所以呢,何必庸人自擾。
能見得一時是一時,能陪伴一時是一時。
說實話,他真有些鄙夷如今的自己。
衛玠,還好,終歸是能夠再遇你。
世人萬千,無人像你,可卻能夠再遇你。
王九郎啊……
當年顯赫一時,有王與馬共天下的瑯琊王氏嫡系子弟,如今卻成了瑯琊王氏煙消云散的見證者。
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
不得不說,這句詩真真是一針見血。
既然知曉衛玠已在此間,那他就緩緩來吧,莫要嚇壞了衛玠。
想要出現在衛玠身側,必然就需要一個光明正大的身份。
……
……
上氣不接下氣的笙歌狼狽的喘著氣,口中還小痞子似的罵罵咧咧,絲毫沒有皇家人的威儀和自持身份。
笙歌不知荒林中的事情,可并不意味著直播間的一眾玻璃碴子們看不到。
直播間的強大之處,已經無需再多言。
……
……
大豬蹄子:揉揉眼,盼啊盼,春天的腳步近了……
大豬蹄子:呸,終于看到了我兒子的臉,喜極而泣的老母親啊。
泡椒鳳爪:不該是老父親嗎?
走路太浪會閃腰:真真是王九郎啊,怎么感覺這個世界恐怕又要是一團亂了。
余生一杯酒:失憶的主播,念念不忘的王九郎……好像真的是要玩大發了。
北城南笙:畫風清奇的泥石流主播終于要開始感情線了么。
浪九九:不,高舉圣歌夫婦,圣歌大旗永不倒。
燈火闌珊處:不管是圣歌大旗,還是九歌夫婦都省省吧,主播那副沒心沒肺的模樣,還感情線?
燈火闌珊處:啥線在主播這里都會崩的一塌糊涂。你們以為主播沒記憶,就變成含羞帶怯春心萌動一撩就走的小姑娘了嗎?
燈火闌珊處:主播分明就是個老流氓。身為老流氓,只有撩別人的份兒,怎么可能被撩的動呢。
余生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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