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一)上架第一更(1/2)
(十一)
只是,八卦不是笙歌想躲就能躲過去的。
太陽高照,家家戶戶都有噼里啪啦聲音響起的時候,笙歌院外已經經過了不少人,甚至還有駐足觀看,時不時交頭接耳嘀嘀咕咕一番。
既然躲不過,那就正大光明的面對吧。
八卦這種東西你越是想遮掩想低調,那么指不定別人腦補出的東西多驚世駭俗了。
“胡老爹,難不成家里要添新人了?”
這是接受程度最高的一個猜測。
畢竟在莊子里一般只有辦喜事的人家才會這么大張旗鼓的拾掇,就差把房子拆了翻新蓋了。
“……”
笙歌摸摸下巴,她想自己過的舒坦點兒有問題嗎?
難道有限的條件內創造最舒心的生活不好嗎?
添新人?
來一段夕陽戀嗎?
只不過她是一個披著男人皮的女人啊,難不成來百合?
笙歌搖搖頭,還是算了吧。
還是一個人比較舒心。
她是個顏狗,夕陽戀意味著對方也是個糟老婆子。
看起來糟老頭兒和糟老婆子天造地設,可她喜歡美人兒啊。
“說什么呢,我不就是想自己過的舒坦點兒嗎,摳摳巴巴的賺錢干嘛。”
“再說了,我準備改行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做個文人,最起碼得先置辦一身行頭吧。”
我是個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便宜女婿要躺著也中槍了。
不等笙歌反應,就聽到看熱鬧的人七嘴八舌的開口了。
“老胡,不會是被你那個現世寶窩囊廢女婿給帶傻了吧,文人?那玩意兒能當飯吃嗎?”
“胡老爹,范家那個窮鬼的話可信不得。”
笙歌了然,神棍不愧是神棍啊,掐指一算就沒不靈驗過。
“老胡,還是出攤賣豬肉吧,最起碼也是個收入。”
所有人不約而同以為笙歌是受了范進的蠱惑,所以先是討伐范進,后又是勸說笙歌。
那掏心掏肺的模樣,還真讓笙歌有一瞬間恍惚。
“就是閑來沒事讀個書,又不是不賺錢了。”
笙歌可沒想像范進一樣,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圣賢書。
胡屠夫的多年積蓄已經被她花的差不多了,難不成喝西北風。
書中的顏如玉和黃金屋著實滿足不了她。
“錢嘛,花了再賺就是了。”
笙歌淡淡的說道,隨意應付了幾句,在其他人長吁短嘆中關上了門。
對于流言蜚語,笙歌并不放在心上。
這可不是她強大到百毒不侵,而是她熟知這個時代的人性。
想想范進中舉前后周圍人態度的轉變,就足以讓她悟到人性諂媚。
這樣說或許有失偏頗,但也有一定的可取之處。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
讀書人也許還會被人看不起,但學而優則仕之后,則會人人巴結。
科舉高中,不論是在讀書人還是在莊家漢心中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這是一種病態,狂熱迷戀到極致的病態。
笙歌凈手后,打開范進送給她的書,書已經微微有些泛黃,但每一頁都整齊規整的寫著旁注。
范進的字一筆一劃,工整嚴謹,看起來賞心悅目。
看來,范進是真的下了苦工的,這樣的人大器晚成乃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情。
也許范進缺的真是周學道這樣一位伯樂。
晦澀難懂的文章在范進的注釋下看起來容易多了。
笙歌走馬觀花的瀏覽著,每一篇文章范進都用心的寫了感想,相當于她做學生時候的讀后感。
范進所做的文章結構嚴謹,但讀起來未免有些太生澀深奧了,總讓人看的云里霧里。
笙歌啞然,如果范進按照注釋的風格參與科考,說不定早就成為舉人老爺了。
一篇一篇看下去,笙歌漸漸發現了范進的閃光點。
因為她熟知范進中舉的故事,所以范進的癡狂瘋癲和世故也被她牢記心中,本能的就不喜這樣的人。
可現在看來,范進還是有可取之處的。
笙歌作為一個初學者,采取了最笨的法子,一字不差的默背。
幸好,笙歌記憶力不錯。
談不上過目不忘,但最起碼看個兩三遍也能記住。
時間一天一天過去了,笙歌舒展了沒幾天的眉頭再一次皺了起來,她沒錢了,存糧也空了……
她能做什么呢?
思來想去,笙歌選擇了替人寫信賺些瑣碎銅錢。
一舉兩得,既能維持生計,又能練字。
范進規整嚴謹的字在前,她用毛筆寫出的字就有些上不了臺面了。
人們常說字如其人,萬一考官看到她鬼畫符的毛筆字直接畫叉叉怎么辦?
走路太浪會閃腰:我以為主播又會扮個獨眼龍做半仙……
浪九九:我也覺得做半仙比較省事,一回生二回熟,出門一張嘴,裝備全靠忽悠。
主播:本主播是個有理想有追求有文化的讀書人,怎能做出這樣迷信的事情。
上個世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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